種類
青銅禮器種類繁多,數量巨大,工藝精湛,是我國古代青銅器的典型代表。青銅禮器可分為六大類:炊具、食器、酒器、水器、樂器和雜器。
烹飪設備
烹飪食物的器具。還有人把炊具放入食具。
鼎按其功能可分為炒鍋鼎(煮肉用)、直立鼎(又稱“柱鼎”、“獄鼎”,是最重要的盛肉禮器)和羞鼎(又稱“陪侍鼎”,為直立鼎作陪襯)。按器皿類型分,有四足方鼎、三足圓鼎、有蓋和無蓋。安陽殷墟出土的慕斯武鼎為四足方鼎,重875公斤,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重的青銅器。
西周中後期形成鼎制,即形制和裝飾相同但體積縮小的鼎按奇數分組,鼎組代表貴族的不同身份。據何秀珠《桓公二年春秋公羊傳》記載,皇帝用9鼎,諸侯用7鼎,清醫用5鼎,秀才用3鼎或1鼎。考古發現中,奇數鼎常與偶數筘配合使用,用於盛放小米,即5鼎配4筘,7鼎配6筘等。,其中“九鼎八葦”規格最高,為皇帝所用。
李(李)炊具、禮器。有三個小袋。它是從新石器時代的濤哥進化而來的。
妳(y m 4 n)輪船,禮器。容器的形狀是由上下疊放的甑和甑組成的。上甑盛食物,下甑用於燒水,中間設置穿孔箅子,方便蒸汽通過。
壹種烹飪器皿或食物容器,壹種用於烹飪或盛放小米、黍、米、高粱等食物的禮器。橢圓形嘴,兩只耳朵,四只腳或圓腳。有封面,封面上有足夠的。把蓋子拿掉,倒過來形成另壹個器皿,吃完再拼起來。
盛放食物的器具。
簋、食器、禮器。流行於商朝至戰國時期。形狀像壹個大碗,圓圓的嘴,耳朵和腳。《李周·地方官·舍人》載:“凡有犧牲,* * *必有”。青銅筘形制多樣,早期無耳,後有雙耳、三耳或四耳筘,還有三足、四足或圓方座筘。重要的禮器。根據《禮記·玉藻》中的記載和考古發現,竹子常常與偶數和奇數鼎同時出現。
食物容器或儀式器皿。流行於西方周末至春秋初期。長方形,有蓋,蓋與體同但略淺,也有四足,蓋的作用類似杯蓋。
Bean容器。流行於春秋戰國時期。用來裝幹糧或者湯和湯。作為壹種禮器,它以壹種均勻的組合出現,而豆是最後壹種向神靈提供祭祀食物的器具。許多人沒有耳朵。春秋時豆板兩面有癭,戰國時豆板有印。
杜(杜)食器、禮器。它被用來盛放谷子、黍、米、高粱等食物。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逐漸取代商周時期的竹子,與盛肉的鍋配合使用。整個裝置呈球形或卵形,俗稱“西瓜鼎”。
壹個用來喝酒的罐子,壹個儀式器皿。開腹,深腹,有或沒有耳朵,繞足。
(zǔ)切肉的案板;作為禮器,在祭祀時是祭祀的對象。它是由木制砧板演變而來的。方形,兩頭有腳,看起來像幾,也叫“幾”
飲用器皿
盛酒或飲料的物體。商朝時,飲酒在貴族中蔚然成風,西周初年嚴禁飲酒。西周中期以後,青銅飲酒器大大減少。
爵飲器,壹種重要的禮器。從商朝到春秋時期。圓肚皮,但也有壹些方肚皮。嘴的前端有壹條小溪(盛酒的食槽),後面有壹條尖尖的尾巴,靠近嘴的小溪兩邊各有壹根柱子,腹部壹側有壹個把手,下面有三個錐體。
《祭特禮》註:“飲器數壹升,飲器數二升,飲器數三升,飲器數四升,飲器數五升。”商周時期,飲酒的器皿越小,主人的地位越顯赫。《禮記·禮記》說:“尊者獻爵位,卑者獻為散。”
在商代,青銅爵位和嬪妃是埋葬貴族的主要工具,而年輕貴族只能用壹對爵位和嬪妃來埋葬。隨著貴族地位的提高,嬪妃的數量也隨之增加。商皇後墓發現貴族40人,狗54只。
酒器和禮器。盛行於商周時期。圓,身體細長,口緣和圈足向外,角狀,口奢,腰細,腹部隆起。商代早中期貘的身體比較粗短;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
前期身材修長,腰部較細。隨葬時以爵* * *為中央樂器。
壹個飲用器皿和壹個儀式器皿。外形小巧玲瓏。小口,圓肚,滿圓,多有蓋,西周
有時是方柱圓角,春秋時演變成長身。
《禮記·禮記》說:“祭祖廟時,尊者舉旗,卑者舉角”。
盛酒的容器或暖酒器、禮器和禮書稱為“三”。盛行於商代和西周初年。小口,沿口壹柱,身寬,針(耳),下三尺。地位較低的小貴族用的是器皿。
尊重大中型酒器和禮器。也被稱為“中中".流行於商周,春秋晚期偶見。圓形雕像和方形雕像是有區別的。嘴大,頸粗,腹深,肩闊。有的肩上飾有三個祭祀頭底,腳高或方。
代表性文物是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四羊佛。
壺酒容器和水容器,儀式容器。流行於商代至漢代。有許多形狀,如圓形、方形、
扁圓形、八角形、曲頸瓶形等。有環蓋的鍋蓋可以倒過來當杯子用。
代表物件是現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的戰國早期的宴飲、狩獵、水陸攻、戰壺。
Léi大型酒容器、水容器和禮器。流行於商代晚期至春秋中期。有圓形和方形。
圓弓的形狀是收斂的,寬肩,滿腹,圓足或平底,有兩個或四個呈環狀或獸頭狀的耳朵,小腹壹側有壹個穿鼻。方型小溪多為小口,斜肩,上蓋斜頂。《少年監獄禮儀與吃食禮》記載:“東方常見放水”,可見水是用來盛水的。
盛放芳香酒的祭祀用的容器。流行於商代至西周。卵口、圓腹、卵腹或方腹、深腹、全圓、蓋、吊梁;還有圓柱形、方形、鳥形。典型的鳥獸造型是法國薩努奇博物館裏的吃人老虎提良。
“酒”是壹種盛酒或飲酒的器皿或禮器,也叫“酒”。流行於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卵圓形腹部或方形腹部,圓形或四足形,覆蓋有動物頭部或大象頭部。有的做成動物,背上有蓋,頸上有流,肚子上有四條腿做成腳。。
方毅的酒器和禮器。它盛行於商代晚期至西周中期。體長方形,口直,腹直,幾個小腹凸出成弧形腹部,蓋有小底,做成斜屋頂狀,圈足兩側常有口,蓋和體常鑄有4、8片葉。
“器”是青銅禮器的總稱,宋人最早將這類器皿稱為“方器”。
盛酒的容器,也用來盛水或調味汁,是禮器。流行於商朝至戰國時期。圓形物體
嘴,寬肩膀,大肚子,圓腳,有蓋,有動物頭和耳朵或沒有耳朵。還有方形花瓶。
祭祀用的器皿。主要用來盛水調節酒香味的強弱,流行於商代至戰國時期。圓
腹部,遮蓋,順流和逆流。商周時期是包足或圓柱足。在春秋戰國時期,
動物的頭流動著,有蹄狀的腳和橫梁。
也用作註水器。
壹種壺狀飲用器皿,壹種儀式器皿。看起來像騎士,但沒有流和柱,翅膀像尾巴,有的還有罩子。
對於小貴族來說。
瓚、杓是酒器和禮器。前端呈杯狀的長柄是用來從盛酒容器中舀酒的勺子。
酒器、禮器。肚子大嘴巴小,遮著。它是由桃園演變而來的。陶器有兩種功能:盛酒容器和樂器。
水裝置
用於清洗的註水或儲水器。
商周時期,貴族們舉行祭祀活動或在酒席前後進行洗濯儀式,以示虔誠。《禮記》載:“去洗手洗臉時,少者端碟,長者端水,請妳洗(水),洗手時給妳毛巾。”
盤子水接收器、禮器。最早用於商代早期,戰國以後演變為洗滌。商代為圓形,開口,邊緣扁平,腹部較深;
西周時期多為圓形足,有的有獸形耳或環耳,或前有寬流。
Baa (y)註水器、禮器。商周時期盛行,漢代以後出現金銀牌、漆牌。長橢圓形,前有花,後有竹,四條腿,有蓋。
識別大型水容器和儀式器皿。《說文》金部:“鑒,大盆也。”最初由陶器制成,流行於春秋中期至戰國時期。
青銅指南。從捧水到當鏡子。平底、窄口緣、肩、耳或四耳,耳為動物之頭。
樂器
西周時期,為了維護以周天子為中心的有序統治,開始實行禮樂制度,即《周禮》。祭祀、宴飲、婚喪嫁娶、舉行儀式時,敲擊青銅器發出悅耳的聲音,稱為“樂器”,這種悅耳的聲音稱為“禮樂”。後樂器逐漸成為娛樂的工具。
鋨(náo)打擊樂器、儀式樂器。又稱“居”或“鐘之”。最早的青銅樂器之壹,流行於商代晚期,在周初使用。圓形,以兩片為壹對,互相撞擊。
鐘和打擊樂器,禮器。呈鐘形,小巧,腔內有銅舌,搖動時發出聲音。
賀(zhēng)打擊樂器、禮器。又名“丁寧”。春秋時期流行於南方各國。形似小鐘,狹長,有長柄可握,口向上,用槌聲發聲。不同大小的雉雞的組合稱為“編雉雞”。
殷周時期的鈸也叫“雉”,但和春秋時期的鈸不壹樣。
敲鐘樂器、禮器。流行於西周和東周。上部為“雉雞”,雉雞部分紋飾稱為“鈴帶”或“璽室”;下部為“鼓”,鑄有精美圖畫;鐘口兩角銑,鐘唇為宇,鐘頂為舞,舞上有柄者為雍鐘,有鈕者為鈕鐘。時鐘兩側有36個乳頭狀突起。
由大到小排列成壹組,叫“編鐘”。湖北隨州戰國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編鐘多達65件,種類繁多,音色優美,代表了我國古代青銅冶鑄技術和樂器制造的高水平。
大型單壹打擊樂器,儀式器皿。又稱“特殊鐘”。始於西周。壹個人吊在竹竿上(Sǔn,鐘框的橫梁),用木槌玩。
鼓類打擊樂器、禮器。銅鼓最早發現於商代,興盛於漢代。
雜項設備
在出土的禮器中,有壹些功能不清,所以歸為“雜器”。其中有易拉罐、方形和簸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