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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唐太宗的小兒子王草·李明不受歡迎?

唐太宗的第十四子李明,是李元吉的妻子,燕王楊所生。

在許多現代人看來,李明是唐太宗和他的嫂子費陽所生,他的人生經歷頗具傳奇色彩。所以很多電視劇和網絡文章都喜歡編壹個故事,說唐太宗為了弟媳費陽發動了玄武門革命,然後登基後讓他做了妃子。但這種捏造顯然與歷史不符。

首先,楊自始至終不屬於唐太宗的後宮,她的爵位總是隨著丈夫李元吉的爵位而變化。玄武門之變後李元吉被唐太宗廢為,楊隨即失去公主稱號,成為。立李元吉為海陵郡王,楊為海陵公主。李元吉改國號為巢王,楊成了巢妃。

其次,綜合歷史記載和李之妻鄭觀音、楊社娘、李元吉之女貴人郡主等人的墓誌銘可知,李、李元吉被罰後,東宮被太子占據,而李元吉中的齊國則賞賜給了功臣。李教授和李元吉的妻女可以說是走投無路了。另外,這些女性作為罪犯的家屬,只能在宮中嚴加看管,本質上是禁閉。

這樣的軟禁生活自然不易,所以貴人郡主的墓誌銘隱晦地寫著:“真誠在於有所期待”,“行於險地”。想不到李元吉的妻妾只能擠在同壹個宮裏,鄭觀音公主居住的長樂門貴人門以東,是宮城的最南端。出門重兵把守,貴人直到十九歲才被追封為郡主。這壹切恰恰說明了楊後宮生活環境在幽禁宮中的艱難。

再者,楊雖然在貞觀後期得到了唐太宗的寵幸,甚至壹度想當皇後,但事實是,自始至終唐太宗都沒有給過楊壹個正式的後宮頭銜。如果楊真是《新唐書》裏說的“皇上的寵妃”,我想就算唐太宗不能給她皇後的稱號,她也絕對能養得起壹個普通的妃子。畢竟古人最重視名分,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不管楊燦得到了什麽級別的後宮妃子,總比壹直背負通奸之名好得多。

況且貞觀十七年,後宮四妾的位置有空缺。因為李佑的謀反,生母殷被廢為,燕仙妃被提升為賢妃,賢妃的位置正好空了下來。據楊之子曹明被封於貞觀二十壹年,唐太宗的這個“老兒”應該是十八年前左右出生的。但唐太宗寧願封壹個賢惠的公主給無子無寵的阿正,也絕不會趁機用壹個兒子和壹個寵物來填補四公主的位置。從這種情況來看,真的很難看出這個年輕人是如何被“寵壞”的。

更何況,如果楊真的養了寵物,還想當皇後,那麽楊和立明都應該有壹些特殊待遇。比如唐高祖的兒子朝鮮國王李元嘉和他的生母宇文趙壹都受到唐高祖的寵愛,所以李元嘉是唐高祖登基後出生的最受寵的兒子。另壹個例子是武惠妃。雖然她因為種種原因沒能立為皇後,但唐玄宗特別為她設立了壹個“惠妃”的爵位,“宮中大禮同列為皇後”,而武惠妃的長子李毅和次子李敏也更是得到了母親的疼愛,深得唐玄宗的無比寵愛。太華公主也用母愛對待她,遠超其他姐妹。

同理,如果楊貴妃真的如此受寵,那麽在唐太宗眼裏,她的兒子李明也應該是愛我的,愛我的家人,愛我的母親。但縱觀史書,唐太宗除了承認兒子的法律地位外,並沒有給予李明任何特殊待遇。

至於楊和丈夫李元吉的嬪妃,直到貞觀十八年才被封為縣令,十九歲出嫁。如果楊真的討了唐太宗的歡心,她自己的兒子和自己養大的妃子絕對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

當反對唐太宗對楊行為的建議時,他曾視楊比作陳勝。陳元的性格如何?

陳璧原是春秋戰國時期秦穆公的女兒。她侍奉晉懷公,晉文公為妾,這在古代顯然不是壹件值得提倡的事情,所以古人很明確地把陳璧定義為“淫蕩小人”。

魏徵敢在皇帝面前說自己愛的女人不過是個淫蕩下賤的人,勇氣可嘉,但更讓人驚訝的是,唐太宗對魏徵的說法壹點也不生氣,反而默許了。另壹方面,唐太宗的愛子王為了誣告,向唐太宗謊稱大臣不尊重。唐太宗勃然大怒,召集群臣把他臭罵了壹頓,這讓方膽戰心驚。這種截然相反的態度已經表明了對楊的愛是多麽真誠——畢竟,如果真的愛楊,當他聽到大臣說楊只是壹個放蕩和下賤的人時,他為什麽不生氣呢?

看看楊的獨子李明。按照唐代貞觀年間的慣例,太子三歲加冕為王,所以從貞觀二十壹年李明加冕為王的情況來看,李明應該是貞觀十八年前後出生的。

雖然有人認為李明屬於很早出生卻很晚加冕為王的範疇,但在這方面,且不說唐太宗所有的諸侯最晚也不會超過七歲,單看李明封臣的時間就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根據《舊唐書》中的記載和《全唐文》中收錄的詔令,可以看出,李明的封臣是在鹹慶四年九月以後。如果李明生得很早,到清四年李明都二十歲三十歲了,但是唐高宗不可能壹直把這麽壹個老皇子關在長安。畢竟,初唐時期有幸留在長安的諸侯,只有那些受到皇帝寵信的人,比如唐太宗的李泰、李治,唐高宗的李旦。

唐高宗和李明沒有深厚的兄弟情誼。李明和·李雲也是因為被當地官員陷害而自殺的王子,但唐高宗在處理這件事上截然不同。唐高宗下令把所有逼迫李雲的官員都處死,然後把李雲和昭陵埋在壹起。然而,對於逼死李明的官員,唐高宗只是免去了他的官職,對昭陵的安葬只字未提。因此,唐高宗沒有理由保留壹位年近30、不受歡迎的老王子,不讓他做附庸。

反過來說,如果李明出生在貞觀十八年,那麽他慶封四年諸侯時是十六歲,與唐初其他諸侯諸侯的年齡相吻合。所以綜合史料記載可以看出,李明出生不久,是貞觀十八年。

貞觀二十壹年,唐太宗立李明為曹王。對此,有人聲稱,這壹年李明加冕為王,是因為燕窩公主楊去世了。唐太宗對楊的死深感愧疚,出於愧疚終於認了李明為兒子。證據是李元吉女兒貴人郡的墓誌銘記載了這樣壹句話:“貞觀二十壹歲,丁憂,有漢文聖旨,名為內府喪。”

所謂“憂丁”,就是父母的喪事。在某些人眼裏,“有聖旨,名為喪內政”。皇帝親自寫聖旨,為內廷哀悼,這可不是壹般人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李元吉的妻子楊可以享用,那麽死於貞觀二十壹年的壹定是楊,而不是貴人郡主的生母某吉——真的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仔細查閱史料可知,唐代能稱為內府的地方只有兩處,壹是內府局,二是少府監(龍曾改稱內府監)。但無論是哪個內朝,其職責都與管理後宮的喪事無關,而是用來收取財物,掌管各種技藝嫻熟的地方。但是,內府確實不為地位低下的婦女提供殯葬服務,因為內府從來不是負責殯葬服務的組織。

至於“趙衷”這個詞,比較好理解。唐朝的墓誌銘壹直有粉飾墓主人生平的習慣,甚至到了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地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裴仲姜,他的墓誌銘上寫著:“唐太宗文武聖人識人有智,遇器特護東光郡主尚吉王三女”,公然宣稱唐太宗親自把東光郡主許配給自己。可惜他的妻子東光郡主,出生在永輝三年。那時候,距離唐太宗駕崩已經三年了。除非唐太宗有能力死而復生,否則是不可能定下這個婚約的。

再比如魏的,他的父子都是宰相。史書上明確記載,他的第二任妻子王婉對繼子魏成慶非常嚴厲,動輒體罰。於是,在王婉的墓誌銘中,這個明顯對待父母與對待繼子不同的典型後媽,被描述成壹個把繼子當親生的慈母:“前主子承慶八歲受罰,十歲由妻子撫養。”常說生出來的孩子是李、舒,等等:俗女鮮有見識,前妻的兒子常遭人恨,孝成了奇,都是人。這是我深深的警告,我這壹代人都知道。"

所以,被某些人奉為圭臬的“我有中國聖旨”這壹句話,實際分量並沒有某些人想象的那麽重,而這句話的真正含義也不過是她死後王室會按照通常的禮儀給她下葬而已。那麽貴人墓誌銘中的“丁某友”是誰呢?

答案很簡單,就是歸仁郡主的生母,姬。

要知道貴人從來沒有嫉妒過自己的第壹任母親楊,甚至多次表達對第壹任母親的敬意,感謝她養育了自己。相反,他不好意思和自己的生母呆在壹起,只是帶著“某個女孩”的字眼路過:“以姚之死之重,呵護幼。某紀生我親,從口閣。”

所以,如果先母楊死了,貴人的墓誌銘完全可以說“丁妃之哀”,而不是含糊地只用“壹”字。可見貞觀二十壹年,是貴人郡主的生母某吉,“丁某友”之壹對應某吉。貞觀二十壹年,李明被追封為王草,不過是唐太宗照章辦事罷了。唐太宗為什麽出於愧疚追封李明?這種血腥的情節劇式的情節,只是現代人的想象。

李明封了曹皇後,被唐太宗收養,賜與巢刺王李元吉為嗣。李明的曾孫也在墓誌銘中記載了其祖上被收養的事實:“太宗為父,皇為弟...故得姓曹,為祖也。”

也許是因為從小和父親相處的機會不多,李明非常崇拜唐太宗,努力學習書法,並極力模仿唐太宗擅長的飛白體。

只是李明雖然書法作品,但品行堪憂,經常不能遵守法度。長史孔真為此經常進諫,李明不耐煩地說:“我今天是天子的弟弟,還能失去太子的地位!”孔貞回答:“善良是不能靠的。陛下,如果不遵從國家的命令,恐怕很難維持今天的輝煌地位。難道看不出淮南昌的教訓嗎?”李對非常不滿。以及他的那些侵掠百姓的部下,都被孔真抓起來,壹棍子打死。

永隆年間,李明與張淮王子李習安交好,在李習安被廢為庶人後也被貶為零陵郡王。他這才意識到:“我後悔當初不聽孔珍的話,今天會落得如此下場!”後來,前州太守謝佑逼迫李明自殺。唐高宗知道後,把乾州的官員都撤了。景雲元年,唐睿宗在昭陵安葬了李明。

至於李的親生母巢公主楊,因為直到唐太宗給了她壹個正式的後宮名分,她才活了壹輩子,等待著與李的妻子鄭觀音、楊貴妃她娘等人同樣的命運,那就是終身禁閉,直到咽下最後壹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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