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時期,真正意義的古董,如果以瓷器為例,是指官窯,或者禦窯中的特殊品種。自古以來,陶瓷分為三類:官窯,民窯,官窯,以及過去的壹些。以前書上提到的客、貨指的是當時的民窯。古書上有句話,官窯不同於民窯,官窯不同於官窯。對於官窯有兩種解釋。壹類是指普通官窯中的精品。以前的官窯壹般都是上百件壹個品種燒制,完美的是皇家禦器,壹般品相上用壹級,或者獎勵。100多件官窯作品中,前十件是官窯。官窯的另壹種解釋是官窯中極其特殊的品種,如常見的幹龍瓶鑒賞。官窯可以只做壹件專用禦窯,比如壹件法郎色的瓷器,比如北京文物公司從香港拍賣來的六方套瓶,完全可以體現皇家的富貴。當時我以為工匠的意思是皇家的牌子要體現皇家的奢華生活,但是作為皇帝,不要忘了清正廉明,所以中間那套瓶子是青花的。這種瓷器叫官窯。到了民國,只有禦窯才叫古董。
古董收藏常識
首先要對古玩收藏活動有壹個清晰客觀的認識,消除不切實際的幻想和誤解,端正心態。為什麽古玩收藏有這麽大的魅力?收藏活動帶給人們文化精神享受和藝術熏陶的原因之外,另壹個重要原因是人們看重它投資保值增值賺錢的功能。在收藏圈裏,確實有很多依靠投機或投資買賣,拾遺補缺,賺得盆滿缽滿,獲得豐厚利益的美麗故事。可惜的是,人們只看到了表面上這些熱鬧的賺錢現象,而沒有深入到為什麽能成功賺錢。只知其所以然,不知其所以然。正是這些眾所周知的成功賺錢案例,不僅引起了人們對古玩買賣的興趣,也使人們對古玩收藏產生了壹些不切實際的片面認識,錯誤地認為買賣古玩可以獲利保值,從而在不了解和掌握必要知識的情況下盲目輕率地購買。要知道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生動的例子,告訴我們因為魯莽購買而被騙,血本無歸。古玩收藏是壹項對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活動。這些專業知識的積累是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沒有捷徑可走。只有真正對收藏感興趣的人,才會去學習和鑒賞其中的知識,了解市場的走勢和價格,才能懂得甄別和丟棄繁雜的古玩物品,才能有幸少花點學費。所以收藏不能短視盲目,要唯利是圖。主要目的應該是豐富業余文化生活,增添生活情趣,個人投資理財只是其次。所以以平和的心態和健康的心理從事收藏活動,可能會在經濟回報上給妳意想不到的驚喜。
其次,需要註意的是,古玩收藏活動和任何投資活動壹樣,都有相應的風險。最基本的包括政策法規風險、操作失誤風險和套利風險。
政策法規風險。文物商品是特殊商品,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法》是全國人大1982頒布實施的。雖然是20年前制定的,但壹些具體的相關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社會發展(NPC也在加緊修改《文物法》),它仍然是現行的國家法典。對文物、民間文物、革命文物有具體的界定,特別是對文物的收藏、流通有相關的具體規定,應該引起市場主體的註意。比如《文物保護法》明確禁止出售出土文物,地下出土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但是這壹條被很多人忽略了。雖然有些出土文物經濟價值不大,買賣價格也相當低,但這件事的嚴重性不屬於經濟範疇。
操作錯誤的風險。對於普通的古玩收藏者來說,操作失誤是指以真品的價格購買仿制品,或者以高於市場的價格購買真品。兩者的區別在於,後者可能會隨著需求的變化而獲得壹定的補償和回報。前者只能讓妳賠錢,沒有希望回本。古玩收藏作為壹種理財手段,是由專業人士操作的。如果操作正確,必然會受到社會經濟環境、供求要求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預期收益的落空,更何況是沒有專業鑒賞知識、對市場運作了解膚淺的愛好者,參與古董買賣的失誤風險尤為明顯。
套利的風險。客觀來說,古董市場畢竟是壹個不完善的交易市場,需要改進。買賣雙方能否公平公正地交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參與者的參與程度和對市場的認知程度。
然後就是如何盡可能避免少犯錯誤。在市場經濟的經驗下,人們不得不謹慎操作。但是,為什麽無論是有經驗的專家還是新手,都難免會買錯東西呢?原因就是“信仰”二字。既有專業鑒賞能力的原因,也有鑒賞能力以外的原因。專家往往過於自信,因為他們有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他們跟著感覺走,偶爾會犯錯。鑒於缺乏鑒賞能力,發燒友向“專家朋友”求助,於是他們要麽相信“專家朋友”的意見,要麽相信賣家講的誘惑故事,甚至相信壹些店鋪的招牌。需要註意的是,當“專家”不在狀態時,“朋友”也會因為需要而需要做人際娛樂。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壹些國營商店“誠信待客,以信譽為本”的經營宗旨有時被扭曲變味了。欣賞能力之外的另壹個誘因是拾遺補缺的心理。想象壹下,每個人都夢想著遇到低價購買高價值商品然後獲利的機會。這種事情現實嗎?尤其是在當今社會,百姓的聚寶致富意識越來越普及,有壹天壹個農民打扮的人告訴妳壹個朝代的東西可以值很多錢,他寧願把賺大錢的機會廉價轉讓給妳;或者當壹個好心的長輩傾訴自己多年收藏的喜悅,苦於子女嫌棄,不願繼承,現在願意折價轉讓給妳的知音,妳會相信有這樣的福氣嗎?
最後,做壹個精明的現代消費者,要做好索賠的準備。
買錯了東西怎麽辦?有人認為古玩圈在玩“估”,在考驗明眼人。如果妳買錯了東西,妳會覺得不吉利。甚至有人舉出了壹些歷史上個別名人制假售假的例子,試圖說明古玩收藏中制假售假存在的合理性,使得很多人對古玩店制假售假的行為視而不見。其實並不是。古董店不打假買錯了誰都疼。這種痛苦對追逐珍奇藏品的人來說,不僅意味著金錢上的損失,也意味著知名藏家名譽、面子、心臟病的損失,最後抑郁而死。這種痛苦也讓無數熱情的粉絲在剛踏上門檻的時候就被殺了。作為制假售假的受害者,古玩收藏者對任何制假售假的行為都深惡痛絕。既然如此,為什麽這些造假行為在古玩行業沒有得到有效制止?除了利益驅動,使假冒偽劣不斷,另壹個原因是消費者的容忍。在過去的歲月裏,專家們在購買商品時羞於面對,被指責為沒有技巧,害怕公開和保密,自動放棄了追求賠償的權利。當今社會,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在買賣過程中,只要經營者提供虛假、不誠實的陳述和承諾欺騙買受人,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買受人有權要求賠償,古玩店也不例外。因此,我們應該積極采取行動,為惡意欺騙索賠。壹方面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另壹方面也可以為凈化市場行為做出貢獻,讓那些故意欺騙不誠信者有所顧忌,無處容身。因此,交易完成後,買方應索要註明相關承諾的交易憑證。國有文物商店等經營單位通常有向顧客出售古代文物的統壹發票。在私下交易中,如果賣家已經做出了承諾,為了穩定起見,應該取得相應的承諾憑據或者交易記錄,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古玩的收藏和鑒賞,是壹種高雅的玩法,是壹種有品位的玩法,是壹種文化的玩法,是壹種有歷史和懷舊的玩法。古玩投資屬於藝術品投資的範疇。古玩,涉及的領域很廣,很復雜。從材質來看,有木質古董、陶瓷古董、玉石古董、珠寶古董、金屬古董等等;從使用價值來說,有古典家具、壹房四書房、器皿、洗漱用品、古錢幣、書籍、報刊、香煙海報等。古董就像壹個包羅萬象的大市場,東西很多,贏了很多,魚龍混雜,玩法很多。“盛世文物,亂世饑民”。國家繁榮,人民豐衣足食,古董有市場。國家蕭條混亂,百姓衣食無著。沒人有閑心搞古董。
古董作為壹種商品,有兩個特點:壹個是古風,有歷史的滄桑感,往往這些東西是壹個社會發展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最好見證;壹個是文化,品味,藝術性。正是因為古玩作為商品的這兩個最鮮明的特點,決定了在古玩某壹領域求金的專業人士,有可能在紛繁復雜的古玩市場中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