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全名)
物品的名稱、規格和數量
批準人簽名
審批單位蓋章
公司出入境管理規定
壹、員工
1.員工進入工廠前必須佩戴識別卡。
2.員工不佩戴身份識別卡時,警衛需查明身份,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
3.工作時間進出工廠的,除重病、受傷或科長級以上人員外,壹律允許“出差”通過。
4、遲到、早退或請假,必須打考勤卡或考勤卡出入。
5.允許員工在工作時間進廠,禁止員工在節假日或下班後進廠。
6.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提供單位主管簽字的證明材料。
7.員工進出大門必須穿制服,胸前掛識別卡。禁止攜帶危險品。
8.員工在夜間或節假日加班時,也必須遵守上述規定。
9.保安人員每天將“出差”送人事部登記在考勤卡的考勤記錄中。
10.員工陪同親友進廠,也必須辦理進廠登記手續(參考“客人”部分)。
11.我公司或合作企業的員工進入我廠時,也必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見“客人”部分)。
二、客人
1.客人、訪客(包括合作企業員工、本公司其他單位員工、員工親友等)時。)進廠,應在接待室辦理進出登記手續,抵押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並說明來訪原因。在征得被采訪人同意並填寫《會見來訪者登記表》後,領取《來賓身份卡》,持《會見來訪者登記表》第二聯進入工廠。
(1)“客人識別卡”應掛在胸前,受訪者應在“會見客人登記表”上簽字。客人必須將“客人識別卡”和“進廠登記表”交回接待處核對後,方可退證。
(2)團體客人必須由相關單位陪同方可進入。
2、來訪客人,除特殊業務需要允許其進入廠區外,其余必須在接待室見面,不準進入廠區。
3.公司其他單位人員因業務需要進出工廠時,除科長級以上主管外,均須先辦理登記手續。
4.上班時間不得接待來訪人員,員工親友私自來訪,下班後在接待室等候會見,經科長批準的特殊情況除外。
5.合作企業人員經常進出工廠的,有關單位應申領《合作企業人員身份識別卡》,憑身份識別卡進出大門。妳必須先登記,沒有身份證才能進去。
6、客人進出工廠,保安人員必須檢查其隨身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
7.嚴禁外來業務員或商販入廠。
第三,車輛
1.機動車進大門時,應立即熄火(嚴禁在廠內行駛),整齊排放在停車場。
2.運輸貨物的機動車可以慢慢進廠卸貨。從工廠運出的物品也是如此。
3.車輛進入時,需要接受檢查並辦理進廠手續,停放在指定地點。
4.車輛出廠時,無論公務人員還是其他單位的員工,都必須停車接受檢查。如果包含物品,必須用“物品放行單”放行。沒有“物品放行單”,任何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得離開工廠(詳見“物品”部分)。
5.我廠車輛出廠時需要憑“派工單”放行。
6.保安人員每天將“派工單”送到廠務部備查。
四。文章
1.任何物品(包括成品、材料、廢料、員工個人物品、工具等。)出廠時必須辦理“物品放行單”。
2.安檢人員應仔細核對“貨物出卡”的記錄是否與實物相符。
3、貨物出卡由相關單位填寫,廠長審批。
4.工具、機器、物品等。由工程承包商、合作企業及其他經營企業或個人攜帶的,進廠時應事先登記,經登記表核實後交付。
5.貨物進廠時,安檢人員要詳細檢查。是否有任何危險品、易燃品、兇器等。,嚴禁入廠,並報告上級處理。
6.保安人員需要每天將“貨物出庫通行證”送到廠務部備查。
動詞 (verb的縮寫)身份證
1,識別卡分為三種:
(1)員工身份證(黃色)
(2)客人身份證(紅色)
(3)合作企業人員身份證(藍色)
2、合作企業人員身份證每年換發壹次,且顏色不同。
3.員工進出工廠要佩戴識別卡,不帶的由門衛登記壹次,納入年終(年中)考核扣分項目。
4.標識牌應貼有照片,並經廠務部蓋章後有效。
5.身份證如有遺失或損壞,應補辦。
6.在身份證的背面,記錄了個人的單位和職稱。
7.調動或離職時,身份證應妥善保管並交回。
8、合作企業人員身份證應由有關單位辦理申領,並應具有企業名稱、姓名、照片、年齡、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址和電話號碼等內容。
9、合作企業人員身份證有效期為壹年,每年壹月全部換新,舊證作廢。
六、員工車輛停車場
1.本廠員工上班時,如使用摩托車、自行車自用,應提前到廠務部登記,以便安排停放單元號。
2、各種車輛進廠時,車輛應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停放。
3.停車場的開放時間如下:
(1)平時:早7點~晚18點。
(2)夜間20時~ 24時
4.非開放時間禁止出入停車場,確保車輛安全。
5.停車時,應將帶編號的停車標誌放在車內指定部位,以便檢查。
七、交通車輛
1.我廠職工除住在廠內宿舍者外,均可辦理乘車證,並持近期半身免冠二寸正面照片向廠務申請。
2.如無特殊原因,每月申請乘車人數少於20天,取消次月乘車資格,停壹個月後重新申請。全年取消三次以上的,取消客運資格1年。
3.順風車員工推薦1公交車長,負責管理員工安全,查驗“公交通行證”。
4.無乘車證乘坐公交車者,因超載被罰款或發生事故,應與售票員負全責。
5.乘坐公交車時,應遵守秩序,排隊上車,不允許在車內喧嘩。
6.登機牌不得轉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