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包裝:
纏足時,讓姑娘坐在矮凳上,在洗腳盆裏放上熱水,把腳洗幹凈,保持溫暖,把除大腳趾外的其他四個腳趾盡量往腳心方向扭,在腳趾間撒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防止黴菌感染。用布包好,用針線縫好,固定好。腳包好後,會經常感覺腳熱。有經驗的人不會壹開始就暴力包裹。
試緊:
包的時候慢慢收緊,這樣每次對腳部皮膚的壓力都更緊。這個時候不能太緊。以雙腳能承受的小疼痛為度,在此期間,彎曲腳趾,將雙腳微微向下包裹。包的時候提前把第二、第五個腳趾包起來,讓它們卷到腳上,第三、第四個腳趾會卷到腳上。也需要幾天到兩個月的時間去嘗試。期間將裹腳布用力打成漿狀,打去皺紋和褶皺,稍微裹住腳,讓腳習慣了硬裹腳布和緊裹的壓力,才能真正裹緊。
包尖:
包裹時,盡可能將包裹布裹緊。每次解開重新包紮的時候,把四個蜷曲的腳趾從腳底下往裏拉。每次包的時候,彎曲腳趾,壓在腳下。同時要把四個蜷曲的腳趾從腳底向腳跟壹個壹個向後移動,讓腳趾之間有壹定的空間,防止裹腳後腳趾擠在壹起變得太粗。總是把小腳趾包在腳腰下面,第二腳趾包在大腳趾關節下面。包尖的時候往往要把腳趾扭到腳底,扭到彎不動的地步,然後用包布包緊。包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第四、第五趾的趾關節大幅度扭曲,每次包都要再傷幾個扭傷的關節。當妳把它包起來時,它是痛苦的。包起來的時候要用針線紮緊。走路時,重量壓在向內彎曲下跪的八個腳趾上,使關節扭傷得更厲害。因為腳趾向內彎曲,所以不會緊貼腳底。走路時腳趾關節容易雞眼。必要時,玉米經常被用針刺掉。
古代為什麽要裹腳?
竹筍是尖尖的,金蓮是嬌嬌,壹只小腳其實在男女愛情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據專家介紹,即使是抱著腳也有很多姿勢:
卓蘭唐雪欲飄,橫臂膝止衣束;
玉筍尖嫩,金蓮步步嬌放下。
踩香風放飛彩燕,踩明月聽瓊笛。
幾次回去度蜜月。//被子,勾去王冠要早朝。
南北朝的南齊帝國,出現了壹個叫蕭寶娟的昏君。他特別喜歡纏足。為此他下令征集民間黃金,把蓮花做成貼在地上,讓他最寵愛的妃子潘貴妃在上面行走。然後他把這壹幕叫做“蓮生步步”。從此以後。凡是走路優雅的女子,都會被稱為“步履輕盈”,而纏在腳上的小腳,則會被稱為“三寸金蓮”。
女子纏足始於哪個朝代,眾說紛紜。壹般認為,女子纏足始於南唐。
.南唐的李後主有壹位宮廷嬪妃,她們都很漂亮,而且擅長跳舞。令其為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以流蘇,飾以五色蓮花,令其以帛縛足,屈足作月牙,壹
"女性纏足始於現代."雲:元豐以前還很少纏足,宋
最後我為大足感到羞恥。"
“李宗朝,宮人直腳快名。”
“然而知四枝,不知兩條腿”
到了元代,這種情況繼續發展。
聽說聖人造人,我讓她不要輕舉妄動,就把她的腳包起來了。所以,想要走出閨房,就要有車。
載,則無以足也。”
由此可見,元朝已經將女色的束縛視為聖賢不變的信條。
“宜川六代孫間懷賢淳被安慶,明道五十四年病逝,他的次子相繼早生。懷氏
商住在池陽。女人不纏足,不摸耳朵,至今還保留著。”
當時女性纏足是壹種習俗,伊川族的女性拒絕遵守這種習俗,所以白謝展會專門做記錄。
到了明代,女性纏足更加盛行,被認為是壹種時尚的表現。芳曲所有的妓女都用她們的小腳來奉承男人。曾經記載過壹些妓女的腳:比如古梅的弓小腰輕;張元慶,在少年的操場上,是壹個腰肢纖細、自我意識強的人,所以他被稱為張曉攪。長得不漂亮的古曦,叫顧大腳;等壹下。
提到金蓮,人們總會想到經典《淵靜語》中的女主角潘金蓮。這個漂亮的妓女是裁縫的女兒,因為她的腳很小很可愛,寶寶的名字叫金蓮。她是怎麽抓住西門慶的心的?西門慶第壹次見到潘金蓮,就被她漂亮的小腳丫迷住了。那種魅力竟然讓她“心顫麻木”。
《板嬌雜記》中也有“肌紅如晚霞,白嫩嫩;金蓮花像竹筍。這是對皮膚和纏足之美的描述。除此之外,還有“細眉細腰細腳”的描寫,充分說明了纏足是美的不可或缺的條件。
清軍進入中原後,因為沒有纏足的習俗,所以對這個習俗非常厭惡。他們壹再下令嚴格禁止。然而,清廷雖然在強迫編發方面取得了成功,但並不能完全禁止纏足。而且在漢人的忠心反對下,這壹禁令形同虛設,甚至使得纏足的習俗甚至達到了頂峰。
清政府認為,既然不能禁止漢人放棄這壹習俗,至少可以禁止滿族姑娘不這樣做。於是又下了禁令,但還是無效。當時人們認為女孩子不纏足是壹種恥辱,沒有資格做新娘子。
纏足是成為美女的壹大因素。
追溯歷史不難發現,早在漢唐時期,隨著“禮教”對人性的扭曲,中國古代人就表現出了“足愛”的傾向。根據淩軒《金瓶梅》年的記載,漢成帝和趙壹赫德有過性關系。“每露壹次腳,就會被欲望淹沒,就會暴起”。賀德的腳激起了漢成帝的性興奮。年,“福星豪”其實表現出了強烈的“戀足”傾向。
明清時期纏足盛行,中國古代男性“愛足”傾向達到頂峰,成為標準的“纏足”狂魔。不可思議的是,男人變態,女人也變態。男人玩“金蓮”刺激性欲,甚至激起了女人的性欲。
在明清的性文學中,說到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壹般少不了男人玩弄、揉捏女人的小腳。《聊齋誌異》,《趙飛燕外傳》,《晉書R26;孚本傳》和《歡喜冤家》等。最能反映中國明清時期性變態和“纏足”的,是對阿清人李代翁的研究。
以下是他的論點。
纏足有以下效果:
第壹項:刺激聽力。
第二項:刺激視覺。
第三項:刺激嗅覺。
第四項:刺激觸覺。
其中口6種,手28種,腳4種,肩2種,身4種。
有些是重復的,所以壹***48種。
戴笠李翁也瘋了
吸力:只是氣味而已。靠近鼻子或腳掌凹陷部分,吸入氣味。
舔:用舌頭舔妳的腳。
咬:用牙齒輕輕咬住腳的前端,直到有輕微的痛感。
吞咽:把無肉的小腳含在嘴裏,猶豫不決。
食物:將食物放在腳趾間或腳掌凹陷處,然後放入口中食用。
撓:用拇指撓腳。
捏:用手捏腳。
扭轉:用三個手指扭轉雙腳。《綠野仙蹤》描述這種情況是壹種求愛的手段。
程:把妳身體的壹部分,比如手掌、膝蓋、臉頰,挨著妳的腳,然後解開腳布。
索:就是撓腳的意思。與“撓”不同,“索”的範圍很廣。
脫:指男人為女人解開裹腳布。
剝:粗魯地剝下腳布。
裹腳:男人給女人裹腳。
洗腳:女人洗腳的時候,男人在壹旁看著。
剪、磨、擦、畫:洗完腳後,剪腳趾甲、雞眼,用浮石打磨腳底,用幹軟布擦幹,最後給修剪好的腳趾甲上色。
取暖:用妳的手掌或兩腿之間給女人冰冷的雙腳保暖。纏足怎麽旅行?參考相關資料,簡要介紹如下:
纏足大約從四五歲開始。它分為四個階段。所需時間3年左右。這是漫長而痛苦的壹天。最劇烈的疼痛期是在彎曲腳趾的第二和第三階段。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都要彎到腳掌處再紮緊,這樣不僅會出血、化膿、發炎、紅腫,還會導致雞眼。即使只是靜靜地坐著,也會有劇烈的疼痛。
所謂“壹雙小腳壹壇子眼淚”就是這種情況的真實寫照。
剛開始纏足的時候,父母總是告誡女兒,“不管有多痛苦,壹定要忍耐,不然長大了就嫁不出去了。”
勸解過後,纏足正式開始。
在“試綁”的第壹階段,先用盆洗腳,然後將右腳放在纏足者的大腿上。趁著腳還濕熱,把除大腳趾外的其他四個腳趾都彎到腳底,然後把藥撒在腳趾之間。據說噴這種藥可以收縮皮膚,防止雙腳被紮緊後發炎或潰爛。腳趾彎曲到腳底後,用布紮起,然後用線把布的壹端和縫隙縫起來,使其不能再松脫。同時要求女生穿上襪子和尖頭布鞋進行裹腳。
第二階段是“緊縮”。這個階段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也就是收緊的階段。腳布平均三天要解開消毒壹次,再綁起來。並逐步加強約束力。這樣壹來,疼痛自然會加重。因為腳趾用力彎曲,容易長雞眼。同時全身的重量都落在彎曲的八個腳趾上,疼痛程度可想而知。此時腳上生的雞眼要用針去除。
後面的內容更精彩。
這是壹個可怕的階段。每當操作人員提著水桶進入房間,女孩就會害怕地大叫,試圖逃跑。然而,她腳上的疼痛讓她很容易被抓住,所以腳布被解開了。此時,腳背上的皮膚幾乎完全萎縮,會出現膿液和出血。這個時候,主刀醫生會將女孩的腳浸泡在藥水中,仔細清洗。女生要掙紮,就會被打在雞眼疼的部位,讓她因為怕疼而不得不壹直忍著。然後,操作者會用針把雞眼剪掉,疼痛會讓女孩不停地縮腳。但是,這不是她能控制的,手術還要繼續。
繼續下去最痛苦的第三階段是“糾結”。這時候的方法就是將中足骨彎曲並捆綁在腳底。因為力量巨大,所有的骨頭都會彎曲。這個階段?需要半年時間。
第三階段,腳的肉會萎縮,腳背會變得僵硬,脫皮,出血,潰爛,潰爛。嚴重的話小腳趾也會潰爛。但中醫對纏足的每個階段都有藥方。止血後化膿潰爛痊愈,“奇妙”的小腳出現。
接下來就是進入最後的“包彎”階段。這期間的疼痛並不劇烈。方法是讓腳底凹進去,也要半年。過了這個階段,腳背會凸起成弓形,腳掌會深深凹進去,大腳趾會下垂,其他四個腳趾會壓進腳掌凹進去的部分。全足長約10cm,是理想的小腳,人稱“新眼”或“三寸金蓮”。
糾結的腳,接觸地面的部分減少,甚至連站著走路都困難。事實上,纏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要困難得多。
剛纏足完,還不知道怎麽走,就用腳後跟走路。但是這種走路方式往往會讓妳的腳踝、腳跟、小腿因為負重而腫脹。所以,妳要開始訓練,學會壹種“優雅”的走路方法。
健走運動不僅讓妳的體態優美,還能讓妳的雙腳被裹腳布緊緊束縛,讓妳的血液循環順暢。經常練習走路,晴天在院子裏,雨天在室內。每天步行約5公裏。
經過不斷的練習,走路的技術越來越好,很快就能學會壹種叫做“輕移蓮花步”的優美姿勢,足以引起男人的註意。
然而,還有壹個問題。纏足完成後,女孩還在繼續生長,要時刻註意纏足。如果不註意,幾年後腳會長2、3厘米。同時腳被裹腳布捆得緊緊的,肯定會因為出汗而發臭。俗話說“臭如腳布”由此而來。
為了滿足女性纏足的需要,古人發明了壹種中藥叫“香蓮粉”,可以放入鞋內除臭。只要七天換壹次,惡臭就能去除,香味也能壹直保持。此外,還可以用藍湯沖服或除臭。
纏足完成後,原本用於纏足的布會由藍色逐漸變白,長度縮短至2至2.5米,最長不超過3米。壹般來說,好女孩是絕對不會在別人面前解開裹腳布的。如果壹個女生在異性面前解開裹腳布,說明他們之間壹定有親密關系。同時,女性的裹腳布和小鞋也增強了閨房的快感。
女子纏足是中國歷史上非常醜陋野蠻的壹頁。這種極不合理的習俗自然會遭到壹些進步人士的反對,如余、袁枚、李汝珍等。
於認為纏足弱化了女性,失去了古代才女的風采。“陰弱,兩儀未畢”。就連男人也要遭罪。
袁枚是領先壹大步的謝。他在《品花寶鑒》說:“壹個女孩子的小腳有什麽好,但是全世界都瘋了。我想,她廉價的孩子的手足以魅惑她,孩子的火花會把父母的骨頭變成福利。“傷心的老公!
這是袁枚玩世不恭的精辟言論。但當時正是社會崇拜小腳的時候,他的觀點影響不大。
反對纏足更徹底的是李如真。在小說《金瓶梅》中,他借用林誌揚當選女兒國公主這種“背對身體”的方式,讓男人也嘗嘗女人纏足的痛苦。作者以吳的口氣,明確地爭辯說:
聽說有女人纏足。當他們開始纏足時,他們的女人感到各種疼痛,撫著他們的腳嚎啕大哭,甚至死於皮膚腐爛和滴血。這個時候,失眠的夜晚,吃不下飯,各種疾病導致了這個。男孩覺得這個女人腐敗,他媽不忍心處死,就這樣放了;誰知道是因為好看,不是就不好看。鼻子大,就是小;額頭大的話就是平的。人必須被稱為殘疾人。為什麽他們的腳不完整,走起來很吃力,卻很窮?也就是說,習字和王強都很美,為什麽要把他們的腳砍掉壹半呢?這種情況和做妓女有什麽區別?聖人所為,必受其罰,聖人所不取,惟天下唯君子必盡其用,此風可羞。
在《金瓶梅》的這壹陳述和其他討論中,平等的概念在我們
在晚清,反對婦女纏足既是壹種理論宣傳,也是壹種革命的群眾動力。太平天國建立後,禁止蓄奴、蓄妓,同時也禁止婦女纏足。在清朝沒有進行維新變法的時候,壹些維新派明確發起了“不纏足”運動。壹些進步知識分子以此為突破口,掀起了倡導女性文明、實現婦女解放的熱潮。他們到處傳播男女平等的思想,主張婦女要擺脫封建枷鎖,自立自強,主張“拋開的是文明,糾纏的是野蠻。”
梁啟超在《牘外余言》年指出:
.躁動只是,被摧殘人的肢體,碾壓人的血肉,殘害人,殺人,打好自己的耳目,知道有文字?而安能讓人從事學習?所以,只要纏足不變,女校就壹天不立。
光緒九年,康有為在廣東南海與開明鄉紳歐良聯合發起《鏡花緣》,主張婦女不可纏足。兩年後,康有為和他的弟弟康任光再次主張婦女不應該纏足。“粵中纏足會”的成立,在全國引起了很大的反響。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上海、廣東、湖南、福建、湖北、浙江、北京、天津等地成立了非纏足俱樂部。湖南的纏足社是黃遵憲、梁啟超、譚嗣同等人發起的,很多人都加入了。光緒十三年七月,梁啟超、譚嗣同、王、康等人發起成立了全國不纏足協會。總會設在上海,各州、縣、市、直轄市設立分會。協會裏壹直有個規定,規定會員生的女兒不得纏足。如果她在八歲以前纏過腳,她的兒子不可與纏過腳的女孩結婚。他們還到處分發自己印制的《鏡花緣》,鞋店也增加了新的經營項目。比如長沙李福泰開的壹家鞋店,貼出廣告說:“定做不纏足不雲頭的鞋。”在杭州,足療俱樂部是由婦女自己組織的,發起人是高的妻子、顧小美、胡萬娣等人。光緒二十九年,他們在西湖開會,主張腳踏實地,講了三個小時,會後合影。當時參加會議的有80多人,其中已經放生的有10多人,當場表示願意放生的有30多人,不希望女兒以後纏足的有二三十人。不纏足會成為戊戌維新時期爭取女權、主張婦女解放的重要群體,影響深遠,從民國成立至今壹直影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