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推薦文章及地址:作者:南方之窗記者陳楚月2005年的春天,中國教育的地平線上,有壹場淡淡的風暴在翻滾。這是八股科舉制度廢除後的第100年。很多人不約而同地提出壹個頗為苦澀的問題:“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還能大致體現社會公平,而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國家就不行了嗎?”壹年前,聯合國負責教育權利的特別調查員訪問了中國。臨走時,她留下了壹句讓現場所有聽眾哽咽的評價:“在保障受教育權方面,妳們國家比非洲的烏幹達還要差!”2005年2月,湖南省教委原黨委書記朱尚和五位教育界老同誌聯名在媒體上撰文,追問中國的教育公正問題。文章發出了壹個前所未有的尖銳問題:“今天有錢有勢的孩子進入好學校的比例增加了嗎?都錄取了嗎?我們這麽多教育工作者是習以為常了,還是感到羞恥?”2005年3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教育公平:和諧社會的基石》的短評。文章引用新發布的《中國高等教育公平研究報告》指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清華、北大招收的農村學生比例壹直在下降。作者評論說:“教育的基本功能之壹是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平等...如果教育反而拉大了社會差距,豈不是背離了初衷?”2005年春天的“兩會”上,“教育公正”的聲音和建議不絕於耳。最引人註目的是以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洪為首的31名代表提出的“春秋兩季高考”改革建議。洪代表在廣州接受《南方之窗》采訪時,再次宣稱“沒有教育公平,就沒有和諧社會”!毫無疑問,教育行政部門的壓力非常大。教育部部長周濟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多次表示,“要把教育公平作為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來抓”。同時,他也指出:“要改變現狀,必須進壹步改革教育投入、規劃和政策,這不僅是教育部門的事情,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三大不公”困惑教育,梳理人們當前對教育公平公正的質疑。大致有三個層次。首先是城鄉之間教育機會的不平衡——根據國家相關課題組的調查,近年來隨著學歷的提高,城鄉之間的差距逐漸拉大。目前,具有高中、中專、大專、本科和研究生學歷的城鎮人口數量分別是農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和323倍。南京學者張玉林研究了北大、清華近20年的招生情況。情況很驚人:以1999為例,兩所大學招收的本科生中只有17.8%是農村學生,這與占全國總人口近70%的農村人口形成了鮮明對比。其次,國家精英招生指標對廣大“圈外人”不公平。對於普通公民來說,國家正義的壹個最重要的標誌是,最高學府只是向各地的公民敞開大門。但現實是,大部分省份的孩子要考上名牌大學,要比大城市的孩子努力得多。至於這個招生指標是怎麽產生的?根據什麽標準?很多大學校長自己也解釋不清楚。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CPPCC)提出“高新指標分配不搞地域歧視”,引起公眾的強烈關註。新京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大學等幾所知名高校的負責人,他們都承認招生指標確實存在異地,但被問及“公平”時,大多含糊其辭。北京大學校長許智宏說,如果沒有名額分配,“藏族學生就上不了北大”,現行制度“確保每個省份最優秀的學生進入全國最好的大學,從這個意義上說,是公平的”。清華大學原校長王大中說:“對於清華、北大、復旦等中國頂尖大學來說,把100個名額給壹個省,把50個名額給另壹個省,很難說哪個公平。沒有絕對的衡量標準。”相比之下,復旦大學校長王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上海對復旦的支持力度很大,所以復旦在上海招生的人數比較多。”王坦言,高校壹般會在壹定的自主權範圍內優先考慮高校所在地。但是公眾顯然不同意校長們的觀點。《中國青年報》的調查顯示,89.3%的人認為目前我國重點大學招生指標分配不公平。有批評者指出:“這就是‘扶弱’和‘強經濟’的現實。”在今年春天的“兩會”上,來自湖北代表團的全國人大代表洪在其著名的《關於“高招制度”改革的提案》中,對當前招生名額不公平的現象做了詳細分析:“據不完全統計,恢復高考制度20多年來,清華、北大每年在湖北省招生不足100人,在北京招生不少於500人,相差5倍;湖北省總人口7500萬,北京總人口15萬,相差5倍。即在同等條件下,如果湖北省只有壹個招生指標,而北京有25個指標,這是多麽不公平啊!據統計,湖北考生在清華、北大的平均分比北京考生高160分!”學者張育林也解剖了“清華”的神話:20年來,清華大學在京招生名額始終超過蘇、皖、鄂、川四省之和,2006年5438+0,占其招生總數的18%,而當年北京高中畢業生人數僅占全國的0.9%。結果必然是各地錄取比例和分數的懸殊。對此,北京大學教授鄭也夫也指出:“所謂配額制,大多偏向弱勢群體。只有在中國當代高考中,才做到了反其道而行之。它公然照顧權勢集團——大城市的候選人!”除了城鄉差距和招生指標的不公平,還有壹種不公平,是各種特殊的招生方式造成的——而且往往與“教育腐敗”掛鉤。同為“湖南教育五老”的朱尚觀察到,目前高校降級錄取有幾種類型:壹種是“定向生”,省屬高校可按規定錄取線降20分,收費從1.5萬元不等,部分重點名校高達1.5萬元。“定向生”不“定向”是公開的秘密,但這個虛假指標仍被有關部門年復壹年地鄭重下達;二是“二級學院”。每個學校的收費標準不壹樣,3萬左右。錄取線視人數而定,可降低100分以上。四是“專升本”,向專科生收取出售本科學歷的費用,壹般在654.38+0萬元左右。簡而言之,這樣的行為只是“賣考試成績”兩個字。很多家長也觀察到,在高校招生中,“上線”的人數往往超過最終錄取人數,這就給有特殊背景的考生創造了很大的“彈性空間”先入為主;至於“流動指數”、“走讀生”以及各種“特長生”,他們往往不是普通的孩子。近年來,湖南隆回壹中“保送生”詐騙案、上海交大“黑幕招生”、Xi安“體育特長生”大規模詐騙案,只是冰山壹角!教育不平等拉大了階層差距,“三不公平”是第壹步,這無疑大大提高了貧困兒童進入高等教育的門檻,增加了向上流動的障礙。上大學不僅要比聰明和勤奮,還要比身份,比戶口,比人脈,比財力。教育應該成為促進社會正義的利器,為改善每個公民的命運提供願景,無論其財富和地位如何。然而,在“三大不公”面前,教育的光芒暗淡了,失去了傳統價值體系賦予的道德色彩,制造並擴大了階級差距。中國社會科學院2004年7月28日發布的《當代中國社會流動》研究報告顯示,我國社會主導階層的子女職業傳承明顯增強。調查數據顯示,“幹部子女成為幹部的幾率是普通人的2.1倍。"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盧指出,戶籍、就業、人事三大制度,以及不合理的社會保障、教育制度,使得社會流動不暢,阻礙了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的形成。觀察人士還指出,中國經過10多年的改革,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就業制度、人事制度都在逐漸走向公平正義,但相比之下,中國教育的公平性卻在惡化。國家對教育資源占有的嚴重不平等造成了個人技能和勞動力資源的不平等,這是社會合理流動的最大障礙之壹。學者張玉林諷刺地寫道:“在過去的10年裏,當大中城市重點學校的教師都能前往‘新馬泰’,從而顯示出城市中產階級的富裕和瀟灑時,無數飽受拖欠工資之苦的鄉村教師卻在各地的上訪隊伍中形成了壹個引人註目的群體。“鄉村教師這支曾經在傳統社會中起到社會整合作用的力量,如今正朝著‘不穩定’的方向轉型,這顯然是壹個‘不祥的信號’。”目前,如此不公平的教育資源分配制度在世界範圍內都是罕見的。”學者陸對哀嘆道。學者朱學勤也指出:高校是教育的最後壹站,應該修補前壹階段客觀存在的教育不公,盡力補救前者。怎麽還能繼續人為擴大教育不公?計劃經濟的最後堡壘?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麽制度缺陷造成了高等教育領域的不公平,讓農村的孩子越來越難進大學,讓外省的年輕人越來越難進大都市的名牌大學,讓富家子弟總是通過各種方式拿到文憑?許多研究人員指出,中國目前不公平的教育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優先”思想的殘余。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課題組”的調查,2002年全社會教育投入5800多億元,其中77%花在占總人口不到40%的城市人口身上,占總人口的60%。相關數據顯示,城鄉壹體辦學的體制從壹開始就讓農村孩子處於不利地位,這使得80%左右的農村適齡人口無緣高考。此外,令人費解的是,中國高等教育獲得的公共資源遠遠超過基礎教育——為了建立所謂的“壹流高等學府”,往往上億的財政撥款投入到辦學條件相當好的大學,而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的資金卻要靠農民自籌。也就是說,為了打造壹所宏偉體面的大學,它的副產品可能就是農村中小學的沒落!從數據上看,我國小學生、中學生和大學生的公共教育經費平均比例為1: 1: 23,而美國為1: 3: 2。壹些觀察人士還指出,長期以來,中國的教育和金融官員有壹種人為創造“優先事項”的偏好。於是,我們聽到了這樣壹個荒誕的說法:壹所普通中學要用65438+萬元的可支配資金來面對1.3萬元的正常運轉需求;而其相鄰的重點中學可獲得654.38+00多萬元用於“教育現代化工程改造”。相應的,在同壹個城市,重點中學的教職工收入可能是周邊普通中學的五六倍以上。農村也是如此。縣裏的高中教育經費壹般大部分投入到壹兩所高中,試圖培養出幾個尖子生,幾個尖子生。結果“壹竿子豎起來,壹大片倒掉”。換句話說,農村的教育不僅承受著城市賦予的不公平,還可悲地將這種不公平的模式復制到自己身上。這種行為的邏輯是什麽?最大的可能是,教育資源的掌握者傾向於讓孩子上名校、重點學校,他們會合力讓“扶富弱”的風氣變得更壞。在某省,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財政部門每年額外撥款50萬給壹所重點中學,換來的是這個系統的孩子的優先權。在市場經濟時代,隨著農村勞動力的廣泛流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這種偏向城市居民、刻意制造學校等級的教育政策顯然已經失去了現實合理性。在這方面,中國政府已經清楚地意識到,教育部最近表示,增加的教育投入將主要用於農村地區,這將從根本上促進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階段,努力建立完善的國家助學體系...這是壹個好的開始,但要公平解決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觀察人士指出,中國高考制度改革喊了近20年,直到1998年底,教育部才公布高考改革方案,提出“三年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的高考制度”。從此,中國形成了包括“3+2”、“3+綜合”、“綜合能力測試”在內的多種入學考試。但改革並未觸及招生指標地域分配不公平等最受詬病的重大問題。武漢大學教授洪對南方之窗直言,我國現行的高考制度只是形式上的公平,實際上采取的是分省定額、分卷錄取的方式,因此各省之間的錄取率和分數線差異很大,加劇了地區之間現有的教育不平等,不利於當前和諧社會的建設和中西部地區崛起的國家戰略。洪教授尖銳地指出,國立大學是靠全民納稅的政府財政維持的,應該對所有人平等開放。現在,壹些大學以幫助落後地區培養人才為借口,在分數上搞差別。”他們的真正目的很大壹部分是維護大城市的特權利益和小群體的特殊利益。“2005年1月毅然從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辭職的陳丹青教授,對中國“虛無縹緲”的教育改革做出了如此精辟的分析——近期教育改革的種種“藥方”都是從西方先進經驗中調過來的。但是,實施起來容易,卻很難出成效。因為西方制度背後的深層結構——學術自治、民辦教育、市場機制等。——中國壹個都沒有,只是單方面引入“教條”和壹廂情願,所以必然有效,兩者都不相似。但50年文化斷層、教育滯後、行政架構過大、知識儲備淺薄的歷史包袱,本質上並沒有改變,它們有著“藥和病”壹樣的效果。各種教條,比如急藥,太不好了,尤其是增加了病源...有人把教育體制稱為計劃經濟的最後壹座“堡壘”。顯然,它掩蓋不了眾多的裂痕,也阻擋不了大多數人對它的質疑和攻擊。蔓延到體制末端的腐敗體制缺陷長期得不到糾正,自然滋生了大量的腐敗。中國的教育腐敗發現得晚,但規模大。可以說,各種各樣的教育腐敗,已經把積累的教育不公推到了壹個尷尬的新高度——它幾乎撕掉了人們曾經敬重的斯文長衫。2004年,在中共中央紀委的調查報告中,教育行業被列為“五大腐敗場所”;河南濮陽縣高考舞弊案,中國音樂學院器樂系異常招生,北航南寧招生“醜聞”...都讓人對中國教育的公平性深感憂慮。研究者指出:壹方面,由於歷史的演變,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的教育壹直處於絕對壟斷地位,不僅是辦學體制和管理制度,而且教育理念和教學內容都受到嚴格控制;同時,由於財力來源的多元化,相對稀缺的資源逐漸向特權階層傾斜,使得國民教育離均衡的目標越來越遠。亂象包括中小學亂收費、亂辦學——所謂的“興趣班”、“特色班”、“名校辦私塾”、“二級學院”,都是侵占公共利益的大銀行。對於高校來說,近年來在招生、學科設置、物資采購、基建工程、幹部任用等方面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顯然,中國的教育已經不是過去的“清水衙門”了。但相關的監督制約措施並沒有及時跟進。教育領域的權力制約滯後於整個中國社會的改革進程。從壹個小數據就可以看出:據報道,在我國很多高校,非教學行政後勤人員的比例居然超過了60%。此外,大多數人還忽略了教育領域的腐敗早已不僅僅存在於基建和招生中。有教育界業內人士指出,腐敗早已滲透到教材中——對於逐利者來說,這裏有壹座超級金礦。據原南洋教育集團董事局主席任景熙介紹,我國中小學生每年在課本、教具等項目上的支出超過6543.8+000億元。根據2004年8月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教材教輔的回扣率在30%左右。按照這個比例,每年有300多億回扣流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手中!任先生還指出,據報道,在過去的10年中,教育的不合理收費超過2000億人民幣。但是,這些亂收費項目還沒有包括指定教材教輔的回扣。如果加上這個數字,10年來教育亂收費應該是5000億元!這個數字足以養肥龐大的分利集團,阻礙真正的教育改革——這無疑比5000億元的腐敗浪費更可怕。“教育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失控。”《王》雜誌近日在討論“陜西省3年內7名廳級主要負責人落馬”問題時總結道。結合上面提到的教科書回扣問題,需要註意的是,雖然高官的腐敗令人眼前壹亮,但最可怕的是某種腐敗風氣彌漫整個系統,最終成為大家默許的隱形的、規範的操作。如果每個班主任和任課老師都進入“帶提成賣書”的階段,成為進入課堂的“零售終端”,享受提成帶來的利益,那麽所謂的“教書育人的尊嚴”又如何建立呢?腐敗會進入整個教育生活的血管和神經末梢!因此,在記者看來,制止教育腐敗的關鍵不是制止行為意義上的個體腐敗,而是制止可能正在演變為規則本身的系統性腐敗——比“害群之馬”更大的威脅是悄然流行的“馬瘟”。制止教育腐敗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恢復教育的公平,更是為了恢復古老的“師生關系”:教師的“管教”應該來自於“傳道、授業、解惑”的努力,至於賣教材、文具的“售貨員工資”,妳不要拿壹分錢!讓教育問題回歸時代焦點。“教育公平”的改革迫在眉睫——有很多值得傾聽、尊重和沈思的聲音:來自廣大人民群眾,來自有良知、有擔當的公民心中。我們不要忘記四年前的“高考生狀告教育部”訴訟案,開啟了公民參與國家教育改革的先河——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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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年8月,山東青島高中畢業生錢麓安等三人狀告教育部高招計劃違憲。他們認為,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包括平等權和受教育權,而教育部的行政行為根據地區對招生人數做出了不同的限制,從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內的廣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權。這場官司雖然以錢麓安等人的撤訴而告終,但在全國引起了極大的震動。隨後,山東省宣布取消省內不同地區分數線差異——這是我國招生指標松綁的開始。4年後,武漢大學教授洪等31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完善高考制度”的建議,包括“取消地域指標,重點高校實行聯考,全國統壹錄取分數線”等壹系列內容。該提案發表後,贏得了廣大民眾的支持,壹時間全國各地的報紙都設立了專門版面進行討論。自開春以來,越來越多溫和或激進的改革呼聲不斷湧現。湖南“教育五老”建議,國家預算法規定國家每年財政性教育支出不低於國民生產總值的4%,嚴格規定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的適當比例;政協委員崔琳在今年春天的“兩會”上提出,農民工子女的學費應該與本地學生壹視同仁;公辦中小學要盡快成為吸引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主渠道;著名教育學者楊東平建議,大學分為國家大學、省大學和市大學,其中國家大學在全國範圍內公平招生,而地方大學可能會優先錄取本地學生。楊還認為,中小學的“重點學校”制度完全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造成了強烈的擇校熱,應該予以制止。保送生、特長生、定向生、國防生、優秀生等政策也要取消。以網絡問政聞名的全國人大代表周宏宇指出:九年制義務教育應該完全免費,農村不要。廣東民辦教育學家新先生認為,只有建立至少省級的公共財政,實現教育財政撥款的總體平衡,才能產生真正的公民教育或國民教育。對教育改革的更高要求還包括:——建立中央對經濟困難地區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制度;——行政部門只能依據憲法和教育法對學校進行投資和宏觀調控,不能借助政策進行具體幹預和獲利;-大學應實行政企分開制度,鼓勵自由和創新的學術研究;——改革高考方式和內容,壓縮考試科目和天數,增加高考次數,實行能力考試,減輕學生負擔。考試由民間組織,招生由高校自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辦大學,在高考招生、政策扶持等方面消除對民辦教育的歧視;流動農民的孩子應該在他們的城市平等地上學;——立法規定社會參與義務教育學校的管理和監督...人們要向教育系統呼喚的是壹種全新的“公共性格”。即供給公平、選擇公平、治理開放的國民教育新體系。“教育改革關系到民族國家的深遠利益。合理地動員廣泛的社會力量參與教育改革,吸收最大多數人的道德熱情和智慧,構建透明合法的公共教育體系——和諧社會的理想就在於此。”洪教授動情地呼籲。“教學是沒有課的。”我們期待著“教育正義”運動的發起,讓平等受教育權回歸時代議題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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