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公諫征犬戎
祭公諫征犬戎
《國語·周語上》
題解
《國語》是我國最早的壹部國別體史書。它記載了周朝王室和魯國、齊國、晉國、鄭國、楚國、吳國、越國等諸侯國的重要歷史事件,時間從周穆王西征犬戎到智伯被滅。本文講述周穆王窮兵黷武,多次勞師遠征,攻打犬戎的故事。大臣祭公謀父不滿穆王的這種做法,極力勸諫,但穆王不聽,最終自取其辱。
原文
穆王將征犬戎[1],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2],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幹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3],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註釋
[1]犬戎:古代戎族的壹支,犬是其族圖騰。
[2]戢:收藏,聚集。
[3]茂:意思是指導子民講求美德。厚:使其敦厚。
譯文
周穆王想要征伐犬戎,祭公謀父勸阻說:“不行!先王歷來昭示道德而不崇尚武力。軍隊在平時要養精蓄銳,只有必要的時候才動用,壹旦動用就要顯示出強大的威力。如果只是為了炫耀武力,就會導致濫用,而濫用就會使軍隊喪失神威。所以周文公所作的《頌》中說:‘收好戈與盾,藏好弓與箭,我王講求美德,望其傳遍華夏,相信我王能永遠保持這種美德。’先王對於百姓,總是鼓勵他們端正德行,修心養性,滿足他們豐富的物質需求,使他們有稱心的器物用具,對他們講明利害所在,同時對他們以禮樂加以教養,務必使他們從事有利的事情而避免有害的事情,並且心懷仁德、畏懼天威。正因如此,先王的基業才能世代相承,並且日漸壯大。
原文
“昔我先世後稷[4],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5],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6]。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7],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註釋
[4]先世後稷:世,父子相繼兩代稱世。稷,專管農事的官員。
[5]纂修其緒:纂,同“纘”,繼承,承續。緒,指世代相承的事業。
[6]不忝:不辱沒。
[7]務武:崇尚、從事武力。
譯文
“從前我們先王相繼擔任後稷之職,盡心盡力服侍虞、夏兩朝。到夏朝衰落之後,便丟棄了這個職位,不再致力於農業生產。我們先王不窋在丟棄了職位後逃奔到戎、狄壹帶。他不敢懈怠舊業,時時宣揚先王的美德,繼續完成他的大業,認真學習祖先的訓令和典章;壹天到晚都謹慎勤勞,無壹時不敦厚、不忠信,用純樸篤實的態度加以保持,用忠誠信實的態度加以奉行;世世代代繼承祖先的功德,不曾玷汙先人。武王即位以後,繼續以仁慈、和善之心將先人美德發揚光大,又加以仁慈平和,侍奉神靈,保佑人民,百姓無不為此欣喜。而那時的商紂王暴虐成性,百姓無法繼續忍受,紛紛擁戴武王,也因此導致了商郊牧野之戰。但這並不是武王崇尚武力,而是體恤民情,為民除害啊。
原文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8],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
註釋
[8]王:臣服。修:檢查。
譯文
“先王的制度是:王畿以內五百裏的地方稱甸服,王畿以外五百裏的地方稱侯服,侯服以外至衛服以內的地方稱賓服,賓服以外的蠻、夷地方稱要服,要服以外的戎、狄地方稱荒服。甸服之地要供天子日祭所需,侯服之地要供天子月祀所需,賓服之地要供天子四季時享所需,要服之地要供天子歲貢,荒服之地要在天子即位當天朝貢壹次。這日祭、月祀、時享、歲恭以及終王的規矩是先王留下的訓導。如果有不供日祭的,天子就檢查自己內心是否有不足之處;有不供月祭的,就檢查自己的言論是否有不當之處;有不按季獻祭品的,就檢查自己的法令是否有不適之處;有不進歲貢的,就檢查那些尊卑名號是否有不妥之處;有不朝見的,就檢查自己的德行,如果壹壹都做到了,還有不遵守禮制的,就檢查自己的刑法。
原文
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9],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註釋
[9]辟:法律,法令。
譯文
於是,就有了刑罰,以懲戒不供日祭之人,討伐不供月祀之人,征伐不按季獻祭品之人,譴責不納歲貢之人,警告不朝見之人。所以,也就有了刑罰的制度,有了征討的軍隊,有了攻打的武力,有了譴責的命令,有了警告的文辭。如果宣布法令、昭告文辭之後,還有不遵守禮制的,天子就應該再檢查自己的德行,而絕不能輕易勞民遠征。這樣,近處的諸侯沒有不聽從的,遠方的諸侯也沒有不服從的。”
原文
“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10]?吾聞夫犬戎樹惇能帥舊德[11],而守終純固[12],其有以禦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註釋
[10]幾頓:幾,差不多。頓,敗壞的意思。
[11]樹惇:樹立敦厚的德行。
[12]守終純固:守終,堅守終生入朝壹次。純固,專壹。
譯文
“自從大畢、伯仕兩位首領去世以後,犬戎的君王壹直依照先王禮制對荒服的規定來朝見天子,您卻說:‘我壹定要用不享的罪名去征討犬戎,用來展現軍隊的神威。’這難道不是違背先王的遺訓,使‘荒服者王’的制度也遭到破壞嗎?我聽說犬戎的首領樹立敦厚的德行,遵循先人的美德,保持朝拜的禮節。這樣壹來,他們在道義上已經能抵抗我們了。”周穆王不聽祭公謀父的勸諫,依然領兵前去討伐犬戎,結果只得到四匹白狼、四只白鹿回來。從此以後,那些荒服的諸侯就不再來朝見天子了。
評析
本文記敘了祭公謀父勸諫周穆王不要發兵征討犬戎的言辭和穆王不聽勸諫的結果。文中祭公謀父的勸諫主要圍繞“德”字展開。
針對穆王黷武遠征的舉動,祭公謀父進行勸諫,從兩方面展開觀點。壹是從原則上,講述了周先王的傳統做法,以德服人,不輕易動兵,以德報民,深得百姓的擁戴。二是從王制上,擺出了周王朝的法令制度和先王的遺訓,遇到諸侯不朝之時,先從自身查找原因,絕不會“勤民於遠”。祭公謀父的這番勸諫既有史實為例,又有法令為證,氣勢充沛,頗能說服人,但文中的周穆王剛愎自用,不接受勸告,壹意孤行,結果搞得威信掃地,結果勞師動眾也僅僅得到了四白狼、四白鹿而已。
文末的這壹揭曉,含有諷刺意味,也體現出祭公謀父處理國家大事的正確方略以及高明的見解,使後世之人明白“為政以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