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
屈突通,他的祖先是昌黎徒何人,後來遷居到長安。出仕隋朝任虎賁郎將。文帝命人復核隴西牧的文簿,查出隱匿的二萬匹馬,皇帝大怒,收捕太仆卿慕容悉達、監牧官吏壹千五百人,準備全部斬首。屈突通說:“人命至關重大,死了不能復生。
陛下用最仁慈的政令撫育天下,難道容許因牲畜財產而在壹天就殺掉壹千五百人?”皇帝叱責他,屈突通上前叩頭說:“臣情願自身壹人受死刑,來寬免眾人的死罪。”皇帝醒悟了,說:“朕不明此理,竟至於此。
現應免去慕容悉達等人的死罪,表彰妳的好建議。”於是全都以減刑論處。升仟為左武衛將軍。上任後為官剛正,有人犯法,即使親屬也不回護放縱。他的弟弟屈突蓋任長安令,也因方正嚴厲出名。
當時人為此作俗語說:“寧願吃三鬥艾,不願見到屈突蓋;寧願吃三鬥蔥,不願碰到屈突通。”煬帝即位後,派他帶著詔書去召回漢王楊諒。先前,文帝與楊諒約定,如果有璽書召,驗看敕字加點,還要與玉麟符相合,才能上路。
待到這時,驗看詔書沒有點,楊諒覺得事情有變,就責問屈突通,屈突通隨口對答沒有破綻,終於得以返回長安。大業年間,與宇文述壹同打敗楊玄感,因功升任左驍衛大將軍。秦、隴群盜興起,授任關內討捕大使。
安定人劉迦論造反,擁兵十余萬盤據在雕陰。屈突通調發關中軍隊進擊敵軍,駐紮安定,開始不與敵軍交戰,軍中有人猜想他怯懦。屈突通假意說撤軍,卻偷偷進入上郡。賊軍沒有發覺,率軍南下,在離屈突通七十裏駐軍,分兵侵占土地。
屈突通乘他們沒有防備,夜晚挑選精銳士兵襲擊打敗他們,斬殺劉迦論連同敵軍壹萬多首級,埋在上郡南山封土做成高冢,俘虜老弱數萬人。後來隋朝政治更加紊亂,盜賊很多,軍士沒有鬥誌,眾將大多淪陷。屈突通所到之處都非常謹慎,雖無大勝,也不失敗。皇帝向南巡視,讓他鎮守長安。
原文:
屈突通,其先蓋昌黎徒何人,後家長安。仕隋為虎賁郎將。文帝命覆隴西牧簿, 得隱馬二萬匹,帝怒,收太仆卿慕容悉達、監牧官史千五百人,將悉殊死。通曰: “人命至重,死不復生。陛下以至仁育四海,豈容以畜產壹日而戮千五百士?”
帝叱之,通進頓首曰:“臣願身就戮,以延眾死。”帝寤,曰:“朕不明,乃至是。 今當免悉達等,旌爾善言。”遂皆以減論。擢左武衛將軍。蒞官勁正,有犯法者, 雖親無所回縱。其弟蓋為長安令,亦以方嚴顯。時為語曰:“寧食三鬥艾,不見屈 突蓋;寧食三鬥蔥,不逢屈突通。”
煬帝即位,遣持詔召漢王諒。先是,文帝與諒約,若璽書召,驗視敕字加點, 又與玉麟符合,則就道。及是,書無驗,諒覺變,詰通,通占對無屈,竟得歸長安。 大業中,與宇文述***破楊玄感,以功遷左驍衛大將軍。
秦、隴盜起,授關內討捕大 使。安定人劉迦論反,眾十余萬據雕陰。通發關中兵擊之,次安定,初不與戰,軍 中意其怯。通陽言旋師,而潛入上郡。賊未之覺,引而南,去通七十裏舍,分兵徇 地。
通候其無備,夜簡精甲襲破之,斬迦論並首級萬余,築京觀於上郡南山,虜老 弱數萬口。後隋政益亂,盜賊多,士無鬥誌,諸將多覆。通每向必持重,雖不大克, 亦不敗負。帝南幸,使鎮長安。
此文出自北宋·宋祁《新唐書·列傳第十四》
擴展資料寫作背景:
《新唐書》是北宋時期宋祁、歐陽修、範鎮、呂夏卿等合撰的壹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二十四史”之壹。全書***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誌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
《宋祁傳》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為宋祁修《唐書》自天聖至慶歷,前後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祐年間並無“詔求直言”壹類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詔臺諫非朝廷得失”。
《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後緊接“進溫成皇後為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祐”,而非“景祐”。顯然,《宋祁傳》是將“皇祐”誤作“景祐”了,壹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
王鳴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隨”,《宋祁傳》說得很清楚,是因為“坐其子從張彥方遊”。傳中雖無明確紀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傳後的,前面《宋庠傳》明明白白地寫著:皇祐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
宋庠受牽連罷相在這壹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這壹年。此時尚“以稿自隨”,仍在修撰中,怎麽會在慶歷中告成?王鳴盛的失誤,壹是不知“景祐”當為“皇祐”,二是後來在《蛾術編》卷九考知“祁修書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獨秉筆,自此出知亳州,皆書局自隨以至於成,凡歷十六年也”,卻仍然堅持“宋歐修《新唐書》不同時”的結論。
《宋史·宋祁傳》的這壹年號錯誤,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對》有案語註明“仁宗本紀皇祐三年春三月詔求直言”,“本傳作景祐中誤”而外,迄今竟似無人知曉,請同仁們註意。
作者簡介: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選郎。祖籍安州安陸(今湖北省安陸市),高祖父宋紳徙居開封府雍丘縣,遂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權縣)人。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與兄長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
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範鎮為其撰神道碑。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貶知亳州(今屬安徽省)兼集賢殿修撰。皇祐五年(1053年),又調知成德軍(河北省正定縣)升為禮部侍郎。又調到定州(河北省定縣)。皇帝加封他為端明殿學士,特地升為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沒能上任。之後皇帝加封他為龍圖閣學士,知鄭州。嘉佑五年(1060年),《唐書》修撰完畢,宋祁被升為左丞、工部尚書。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復任群牧使。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於東京,卒後謚號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