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 *** 雲出品舊案鉤沈驚天地泣鬼神——撫寧奇女子上訴三年昭雪十二死滅門大案提起清末民初發生在冀東地區的大案奇案,灤縣楊三姐告狀為被親夫謀害致死的姐姐昭雪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其實,在楊案之前十七年,清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撫寧縣曾發生過壹起12人死難的滅門大案,被害人家的兒媳李馬氏孤身上告伸冤,歷時3年多的時間,官司從縣打到府,從府打到省,又從省打到京城,牽涉到的官員從知縣、知府壹直到那桐和袁世凱這樣的朝廷壹品大員,甚至驚動了慈禧太後和光緒皇帝。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李馬氏勝訴,命案的策劃者和制造者,曾任過知縣的舉人王維勤按清律被處極刑,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淩遲之刑的最後壹人……這起滅門案案情之駭人聽聞、訴訟經歷之曲折艱辛,都遠勝過楊三姐告狀案,而馬家姑娘的壯舉更可謂驚天地泣鬼神。2009年《燕趙都市報》的《燕趙風物》專欄記者曾對此事進行了深度挖掘報道,讓這起塵封了壹百多年的驚天大案重新走進了人們的視線。(命案發生在116年前的撫寧洋河岸邊)①結怨清光緒年間,撫寧縣城北25裏周各莊(1960年興建洋河水庫,周各莊村民外遷,壹部分遷到村子舊址之西,形成現在距縣城30多裏的西周各莊;壹部分遷村子舊址之東,形成現在距縣城近30裏的東周各莊)有壹戶姓李的大戶人家,當家的叫李際昌,膝下大兒子李超,二兒子李芝。
李芝娶的是住在縣城西北38裏的麻官營(現在叫麻姑營)的馬家姑娘。馬家姑娘嫁到李家時還不到20歲,10年之內,她為李家生了三個男孩。母以子貴,馬家姑娘在李家應該蠻有地位的。在周各莊,另有壹王姓大戶人家頗有名聲,且名聲遠播。跟“土財主”李家比起來,王家世代是讀書人,靠科舉博取功名,出了不少官員。王家之所以有名聲,祖輩邑庠生王國興起了決定性作用,他“伉爽質實,治家斬斬有法,教子尤嚴”,他兩個兒子後來都有出息,功名上都青出於藍。長子王兆松是道光八年的解元,道光十二年的進士,且是“會魁”,後來任兵科給事中,補鴻臚寺少卿,民國年間被列為“清前賢以政績稱者十八人”之壹。次子王兆柏是道光十五年即公元1835年舉人,同治元年進士,“選河間教授不赴任,優遊泉石,書史自娛”。當時,王兆松兄弟“人比之江東二陸”。王兆松有仨兒子,長子英年早逝,次子王維恂,三子王維勤。鹹豐五年即公元1866年,65歲的王兆松在家中去世。王維勤少年失怙,後來他沒有像父親和叔父壹樣考中進士,他的功名止步於舉人,被選為大挑(備選)知縣,被朝廷納入後備官員行列。哥哥王維恂常年住在村裏,王維勤雖不常在村裏住,實際卻是王家的主心骨。(撫寧鄉下的老宅院)李家和王家都是周各莊的大戶,自然都有不小的營生,時間長了,在房產和借貸上難免起了壹些嫌隙。
清光緒二十五年即公元1899年,馬家姑娘的三兒子剛剛出生,還在繈褓之中,李家跟王家的嫌隙,在這年夏天卻因壹件在鄉下看似尋常的小事加大,以至無法彌補。變故起於這年夏天雨水大,大雨損毀了李家的豬圈,李家的豬跑出來,跑到村裏的莊稼地禍害。這年夏天,王家老太太去世剛滿壹年,王維恂在家,大挑知縣王維勤為母親辦完喪事亦丁憂在家。對李家壹直心有芥蒂的兄弟倆自然認為李家是在故意放豬禍害莊稼,所以李家的豬禍害到王家莊稼時,王維勤指使人將豬逮住宰吃了,又派壹個李姓村裏人找到李際昌從中說合,要李家再出罰款5000吊。李際昌不同意,王維勤讓哥哥出面,帶著10多個村裏人的聯名狀,拿著自己的名片,把李家告到了撫寧縣衙。壹個廩生,壹個舉人,王家兄弟可謂縣裏的知名人物。壹年前剛就任撫寧知縣的浙江錢塘人張石有“剛明果斷”之稱,接到王家兄弟的控告,非常重視,立刻差人傳喚李際昌到案責押。當家人被抓,頓時讓李家慌了心神。馬家姑娘懷抱著最小的兒子亦不知所措。家裏只剩下她和壹群孩子。丈夫李芝和大哥李超怕再被縣裏抓去,忙躲了起來,婆婆彭氏跟叔叔李際唐壹同趕到縣裏打問情況,想辦法救人。懷著身孕的嫂子馬氏想著事情因她養的豬而起,擔心公公在牢裏受罪,於是去了王家央求王維勤救出公公。
不料,傳來的卻是更壞的消息,嫂子馬氏死在了王家。關於李家大兒媳婦之死,李家說是人不堪王維勤調戲侮辱和鞭打,羞忿自刎而死,王家說是李家大兒媳婦自割咽喉以死相逼。不管哪種說法,都不能否認人死在王家的事實,且是壹死兩命。被放回家的李際昌帶著兒子壹起到永平府裏告狀,府裏把狀紙又發回縣裏。王維勤陷入被動,央人說合。李家提出叫王維勤出錢治喪,王家無奈之下出了1700吊錢,李家又要求王家打幡送殯,建立節烈石碑,王家為息事只好又拿出700吊錢,答應買下石碑送到墳塋。積怨從此化成仇恨,埋藏下來。②殺戮史料記載:“庚子後訟獄最繁,大率為報復之事,蓋拳亂時有隙者動以信洋教二毛子相投控,庚子後則率以恃拳亂相控,中以王維勤壹案最鉅”。王維勤以舉人的功名而入選大挑知縣,自然前景可期。取得大挑資格的王維勤亦可以再參加會試,走父親的老路,三年之後甲辰科會試是留給天下舉子最後的春闈,而心中燃燒的復仇火焰卻讓他走上另外壹條不歸之路。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初春,馬家姑娘又懷孕了,此時大清朝剛剛經歷了庚子之變,義和團喧囂壹時後被朝廷和洋人聯手鎮壓,八國聯軍從京津壹路殺到永平府,駐兵山海關。撫寧地面亦不安穩,義和團的余黨和當地不法悍勇之徒聚眾起事,占地為王,大肆劫掠鄉民,被稱為“票匪”;駐山海關的洋兵亦打著剿滅拳民的旗號滋擾鄉裏,鬧得人心惶惶,民不聊生。
是時,丁憂期滿的王維勤接受知縣張石之請,團練鄉勇,對付出沒於附近臺頭營(現在的臺營)壹帶的票匪,王家也因此掌握了槍桿子。光緒廿七年陽春三月,是時 *** 已與洋人議和,永平府地界各州縣開始借助洋兵之力絞殺票匪。通匪,是王維勤公開收拾李家名正言順的罪名,他告訴王維恂和三個兒子,復仇時刻到了。同村的王奇和楊榮五等數十人亦被他動員起來,成為幫手投入這場殺戮之中。命大的李際昌逃脫了,王維勤密令王維恂和王奇等人,先將李際唐、李超和李芝相繼殺死。馬家姑娘聽到風聲,躲回娘家麻官營,她操心肚裏5個月大的孩子,亦操心跟在身旁的三個孩子——個10歲,壹個7歲,最小的壹個才3歲。躲到麻官營的還有婆婆彭氏和小姑李桂香。麻官營董家是遠近聞名的大戶,亦是李桂香的婆家,她們以為躲避在這裏會安全。然而王家耳目眾多,他們各使槍械,搜殺已近乎瘋狂。在麻官營搜到馬家姑娘和她的三個孩子以及彭氏和李桂香之前,李超5歲的女兒李平兒、李際唐的兒子李有頭和10歲的李四頭已落在王家人手裏。(撫寧滅門大案在《光緒朝東華錄》中有記載)當年農歷3月5日,王維勤命人將馬家姑娘以及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和婆婆彭氏、小姑李桂香帶回周各莊關押。6日,馬家姑娘被強令走進婆婆住的屋裏,她看到婆婆已被人用繩勒死。
她哀求說,讓她把死去的人埋葬了吧。7日晚,她見到王維勤,又再三哀求不要再殺了,為李家留壹條根吧,但王維勤不為所動。8日晚,王維勤等人把李家5個孩子帶到洋河岸邊,兩個10歲,壹個7歲,壹個5歲,壹個3歲。馬家姑娘跟在孩子們身後,其中的3個是她的親生,他們的發辮被繩索串結起來。百般哀求之下,馬家姑娘還是眼睜睜看著5個孩子連同李有頭遭射殺。喪心病狂的王維勤看到癱軟在地的馬家姑娘,以為知道內情的她茍活了性命,壹定會讓真相爛在肚子裏——何況她的肚子裏還有個孩子呢。於是,在誌得意滿中放了這個鄉下小腳女人壹馬。命案結束不久,日本人服部宇之吉編纂的《清末北京誌資料》對這場殺戮有過詳細記述,其中對殺戮無辜孩子的過程記述尤詳:王維勤、楊榮五二人持刀,王維勤三個兒子——王者瑞、王者政、王者賓持槍,王維恂持六輪手槍,其他人也各持兇器……包括馬家姑娘3個孩子在內的李家5個孩子,全部拉至村外河邊沙灘處,用繩綁在樹上,壹同射殺。馬家姑娘7歲的兒子李桂頭仍略有氣息,楊榮五見了,從人手裏奪過刀,刺向7歲的孩子,孩子的肚子被刺穿,再沒有了氣息。殺人者以為孩子們都被殺死了,於是把屍體全埋在沙中,想不到第二天,馬家姑娘的小兒子李鎖成頭又從沙中又爬出來,3歲的孩子還沒絕命,王維勤聽說後,想派人去殺,可此時所有人都被嚇住了,不敢去,王維勤於是親自提刀前往屠之……③告狀其實,不滿30歲的馬家姑娘當時有幾次被劊子手拉到了死亡邊緣。
壹心趕盡殺絕不留後患的王維勤不是不想置她於死地,是在撫寧縣做捕役的同族人王奇壹旁說“馬氏為壹醜婦,不受夫愛,遭受打罵,不會為丈夫報仇”,他才住手。逃出地獄之門的馬家姑娘走投無路,只有投奔做私塾先生的哥哥馬樹藩訴說原委。她告訴哥哥:躲進山裏的丈夫那天被王升騙回村,走到王奇家,王和突然用鐵鍬砍向他,王奇揮刀從他腦後砍,還有楊榮五,幾個人壹起殺死了他。丈夫李芝第壹個遭滅頂之禍,緊跟著3個親生孩子又遭毒手……那些參與殺戮的劊子手中,有王維勤和王維恂,有王者瑞、王者政和王者賓,有他們同族的王和、王奇、王煥章、王廷訓、王廷珍、王升,還有楊榮五、楊維城、李順、李向榮、任義、李向陽、李成頭、李文才、李保頭、李秋頭、張景瑞、曹萬銀等人。聽完妹妹的哭訴,馬樹藩義憤填膺。他和妹妹壹起聯系亡命在外的李際昌和李際盛商量訴訟事宜,他們是妹夫李芝的父親和叔父,亦是李家應當拿事的當家人,然而聽說狀告王維勤,他們都面露難色。最後,還是馬家姑娘義無反顧地接過哥哥寫的訴狀,從娘家麻官營出發,走向35裏外的撫寧縣城,並由此走上伸張正義的漫長之路。撫寧知縣張石與被告王維勤交情不淺,他告訴馬家姑娘,命案的人證物證是要有的,在哪裏呢?馬家姑娘說孩子們的屍體就是證據,可找到的屍體,都被野獸吃了,沒壹具是完整的。
她找到只是孩子們的發辮,孩子們被殺時,他們的發辮串在壹起,她找到的只是孩子們串在壹起的發辮。知縣張石說屍體面目不清無法辨認,王維勤殺人證據不足。馬家姑娘想到王維勤在縣裏有勢力,但沒想到知縣張石傳喚監禁王維勤等被告不過是做做樣子。在撫寧縣討回公道無望,馬家姑娘上告到70裏外的永平府。王維勤亦在行動,操控手下,反咬壹口,說王家失盜,失盜的物品就在馬家姑娘身上,後又讓兒子王者瑞到山海關和永平府活動,嫁禍李家殺人;王者瑞還導演了盧龍和撫寧兩縣紳士 *** 永平府,保釋王維勤並非殺人之惡人。在等待永平府過堂期間,孩子降生了。馬家姑娘給孩子取名重興兒。光緒廿八年即公元1902年2月,馬家姑娘帶著剛6個月大的重興兒趕到永平府。2月12日過堂,過堂不能帶孩子,她不得不把重興兒留在旅店。可過完堂回到旅店,重興兒遍體紫色,不知什麽時候已被人毒死。她懷疑壹定是王維勤派人幹的,可她找不到證據,真是叫天天不語,叫地地不應。告到縣衙,王維勤就活動到縣衙;告到永平府,王維勤又活動到永平府。王維勤盯著馬家姑娘,緊追不放。我就不信王維勤可以壹手遮天!光緒廿八年4月,倔強的馬家姑娘第壹次進京,向都察院衙門呈控,李芝堂弟李功和妹夫董樹森同行。
都察院公事公辦,把訴狀批給直隸總督衙門。她趕往省城保定,聽說直隸總督袁世凱此時在天津辦公,她又趕到天津。然而訴狀已批回永平府審辦。此時幫馬家姑娘上告的李功和董樹森亦受到威脅,李功答應不再參與上告,董樹森亦被指控。馬家姑娘再趕赴保定,向按察使衙門呈控。按察使亦公事公辦,批復永平府衙門,勒限1個月審結。(直隸總督部院衙門口)又回到了永平府。“王維勤並非殺人惡人,妳等乃誣告”,同樣的衙門,同樣的結果,逍遙法外的王維勤愈加猖狂,光緒廿八年12月8日,他密令曹本頭、李三頭、曹橫頭和曹禿頭,將先後送馬家姑娘到府告狀的李芝堂弟李鐵頭和族叔李蔭堂殺死在莊外。3天後,馬家姑娘壹個人趕赴960裏外的省城保定,向直隸按察使衙門控告。終於,命案發給保定府審理。接手命案的保定知府朱家寶深受直隸總督袁世凱賞識。在擢升知府之前,他在平鄉、南和等地做過知縣。光緒廿九年即公元1903年2月,馬家姑娘終於看到王維勤等被告被解送到省城保定。但王維勤很快獲準保釋。原來,張石此時亦到了保定,他已從撫寧知縣去職,作為和王維勤壹根繩上的螞蚱,他向保定知府朱家寶保證“王維勤無罪”,稱王維勤乃撫寧權勢聲望之家,李家人被害當時,他正在縣城內奔走盡力,何以得暇殺人?當聽說保定派人到撫寧暗中調查案情,王維勤又通過手段搞定,調查結論亦是“經查李際昌家雖富有,但貪得無厭,經常放高利貸坑苦他人,其斷子絕孫本可謂自作自受;王維勤當時正為剿匪隊籌辦糧食,無暇回家教唆他人”。
而且,王維勤不僅又向壹直亦是惟壹跟馬家姑娘壹起上告的董樹森發難,告發他犯有教唆他人之罪,還買通盧龍縣民羅必青和遷安縣民蕭洛四等人的屢次謀害馬家姑娘,但均沒有得逞。光緒廿九年12月,馬家姑娘二次進京,上告都察院衙門。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正月,王維勤為阻止馬家姑娘繼續上告,托出侯永、李永恒等人說合。王維勤答應把四孫女給李際昌3歲的幼子為婚,出5000吊錢給馬家姑娘養老,條件是馬家姑娘從此之後不再上告,兩家官司到此為止。李家當家人李際昌應允了。馬家姑娘假意應允後,脫身。2月2日,馬家姑娘再到總督衙門控告。3月,她懷揣孩子的發辮和哥哥馬樹藩手書的哀表,第三次奔向600裏外的京城。這次,她找到了打贏官司的真正路門。④反轉天,對打了兩年多官司還看不到眉目結果的馬家姑娘來說,就是皇太後慈禧。慈禧太後就在北京城,壹個鄉下女人如何能見到?又如何當面申訴冤情?壹定要先找到個能直接通天的地方。馬家姑娘跟陪她壹起進京上告的妹夫董樹森商量決定,這次不走三法司,不按常理出牌,要換壹家讓跟在 *** 後面的王維勤想不到的衙門口。他們想到了權傾朝野的肅親王善耆。可善耆此時正在家中穿孝,不便出面。亦是穿孝的原因,3個月前,善耆從直接向皇上和皇太後負責的步軍統領(九門提督)和工巡局衙門離職,外務部尚書那桐接任。
工巡局最高長官是管理工巡事務大臣,下設工程局和巡捕局,具體職責範圍包括執行京城內的警察事務,審決比較輕微的犯罪、簡易民事案件和涉外案件等。(九門提督那桐的官服照)光緒三十年3月15日,經過種種曲折,馬家姑娘終於見到那桐。那桐第壹次聽完馬家姑娘的控訴,看到馬家姑娘呈上的哀表,藏在懷裏的孩子發辮,久在京城為官的那桐震撼了——現場查驗,當堂對質,審理命案必須有的程序,在縣在府在省草草了事,甚至全然缺失;壹樁證據確鑿的命案,為什麽聽憑壹面之詞,久拖不決?皇上曾經當面提醒他“地面安靜並步營疲頑須任勞怨,不可因署缺不辦”,這樣壹樁命案豈能撒手不管,任兇手逍遙法外?命案元兇王維勤是光緒乙酉科舉人,竟跟他同科。然而豁出命要將官司打到底的馬家姑娘,冤情之大之深可對天表。“如有虛誣,情甘反坐”,面前這個決絕的鄉下女人早就清楚大清律對誣告者規定了嚴厲的懲處,輕者罪加二等,重者罪加三等,被誣告的人如被處決,誣告者只有死。接到馬家姑娘的控告後那桐很積極,熱情亦極高,而且行動迅速,隨之對被告王維勤等人實施抓捕。此時王維勤已追到了京城。這次他終於沒有走在馬家姑娘和董樹森前頭。很快,他作為“在籍職官挾仇 *** 壹家多命”命案主犯,落入同科那桐的法網。
狡賴無用,他終抵賴不掉罪行,“請旨先行革職以便歸案訊辦”,只是他想不到這個同科出手會如此之快。15日接訴,20日壹早,那桐趕赴頤和園,面見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奏參革知縣王維勤”。案情重大,那桐建議說“當經遴派總副監督會同發審處委員詳加研鞫”。值得註意的是,死於命案的人數在那桐這份奏折中還為15人,定案時這個數字才改為12人。4月22日,命案在工巡局的審理接近尾聲,午後,那桐“酌定工巡局王維勤壹案奏底”;4月25日,他趕赴頤和園再次上奏“王維勤仇殺李馬氏壹家十二命壹案”。5月21日,光緒甲辰科殿試在紫禁城舉行。24日,肅寧的劉春霖在光緒皇帝的朱筆下成為中國歷史上的末科狀元。25日,太和殿傳臚後,亦是光緒十壹年乙酉科舉人的順天府尹沈瑜慶結彩棚設長案宴請新科狀元、榜眼和探花……同科舉人,亦是直隸人的王維勤此時作為階下之囚,等待命運最後的安排。兩個月前,工巡局參革他的本子獲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同意;壹個月前,“工巡局奏王維勤仇殺李馬氏壹家十二命壹案壹折”,亦得到“奉旨依議”批示。5月23日,翰林院侍讀學士惲毓鼎的“要案請飭部嚴訊片”,敲響了王維勤頭上催命的喪鐘:“撫寧縣舉人王維勤乘庚子之亂,殺死李際昌壹家十二命,婦孺無遺,兇戾殘酷,殆無人理。
撫寧縣知縣張石交接王維勤,徇情偏袒,助其兇焰。李馬氏以孑身赴都察院呈控,解回保定復審。保定府知府朱家寶、承審知縣寧緗受張石囑托,巧為開脫,執法枉縱,使李馬氏闔門含冤,若非工巡局收受李馬氏呈詞,秉公研訊,則暗無天日,幾等覆盆。恭讀本月十四日懿旨,仰見聖主憫赤子之無辜,懲酷吏之弄法,慈仁所被,上迓天和,凡在群黎,同聲感涕。今此案已奏交刑部,若不嚴懲兇醜,昭雪奇冤,何以仰副皇太後、皇上慈惠好生之盛德。應請飭下刑部秉公定讞,盡法嚴懲,不得以牽涉多官,意存瞻徇。臣聞張石現在京設法斡旋,承審各員難保不為所動……”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語氣果決:“惲毓鼎奏撫寧縣舉人王維勤殺死李際昌壹家多命壹案,請飭嚴懲等語,著刑部秉公定讞,不得稍涉瞻徇”,他們均不想讓這樁命案再拖下去了。⑤伏法命案終於有了最後結果。大清律規定:謀反大逆、謀殺祖父母父母、殺壹家三人、采生折割四項,處以淩遲。“凡殺壹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淩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裏。為從者,斬”,即便首犯死在監獄,亦“將財產斷付被殺之家,妻子流二千裏。仍銼碎死屍,梟首示眾”。為什麽如此嚴厲?“蓋謀殺是處心積慮,定計畫策,必欲殺害其人。至於殺及壹家三人,則殺人之心,殺人之事,兇惡已極,故特立此重典以處之”,十惡中,此罪居第五位,叫“不道”,又何況死於王維勤之手的是12命甚至更多呢?光緒三十年農歷10月10日是慈禧太後70大壽。
提前安排好的祝壽活動當中,甲辰科會試和停止秋決,是最重要的兩項。亦因此王維勤在接受審判之後,並未在霜降之後被押赴刑場。因慈禧太後七旬聖壽,因光緒皇帝這年正月即“詔停本年秋決”,他的生命又延續了些時日。幾個月的等待之後,大抵是在光緒三十壹年即公元1905年的春天,馬家姑娘雖沒等到有司對那些在命案審理中徇私枉法和不作為官員的宣判,但她終於等來行刑的確切日期。當年3月20日,光緒皇帝“更定法律,死罪至斬決止,除淩遲、梟首、戮屍等刑”,然而王維勤的生死不在此列。他僵硬的 *** 的身體被牢牢綁在刑樁之上,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淩遲之刑的最後壹人。葛毓芝,樂亭人,跟王維勤同年,光緒十壹年即1885年的舉人。10年後葛毓芝考中進士,王維勤卻壹直未能進步。但他們似乎壹直保持著同年交情,直至20年後王維勤伏法,此時王家人死的死,沒死的逃亡惟恐不及,無人為其收屍。葛毓芝走向被淩遲的同年,來為他收殮。葛毓芝有“學問文章近世之泰鬥”和“崇尚氣節尤為絕無而僅有 ”的美譽,他在光緒三十壹年的舉動亦為人所道:“撫寧縣人王維勤因犯大罪,被朝廷處死於京市,其親友皆不敢去收殮,毓芝念與王維勤鄉榜同年之情,不顧個人受牽,將其屍體收殮葬埋,如此義氣亦非常人所能有”。
(《那桐日記》是研究此案的寶貴資料)4月13日,永平府五縣***千余村把“萬民傘壹柄、旗兩面、匾額三面、萬民衣壹件、銅鏡水盤各壹件”送到京城,匾額上題字“除暴安良,電析沈冤,群黎感德”,旗上題字“公正廉明,恩感東鄉”。馬家姑娘和紳士十余人親自把這些感恩之物送到那桐府,那桐讓他們送工巡局懸掛,之後感嘆“因王維勤壹案感人深也”。⑥後記馬家姑娘回到撫寧,將分得的王家財產全部捐獻給臺頭營道德會,孑然終老。晚年她住臺頭營,筆者聽壹位見過她的老人講,她個頭比較高,圓臉,尖下巴,大眼睛。藍布衫,免襠褲。壹個六七十歲的小腳老太太,她的形容在人眼裏尚且利索幹練。另外壹個壹個見過馬家姑娘的撫寧老者告訴筆者,60多年前他還是個孩子,那天母親在街上碰到壹個小腳老太太說了半天話,那個小腳老太太走後母親告訴他那就是馬家姑娘,“人跟人可不壹樣,那個人可是個見過慈禧太後的人”,老者至今記得母親說話時敬慕的口吻。慈禧召見馬家姑娘民間亦有文字版本,叫“李馬氏告禦狀”,情節上還有馬家姑娘隱居秦皇島客棧,結識販賣紙張客商;經過客商任九門提督的姐夫幫助,馬家姑娘見到慈禧。但這樣的情節難以找到史料證實。目前知道的事實是,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馬家姑娘趕在慈禧70壽誕之前進京,到工巡局告狀,經時任九門提督兼管工巡局事務的那桐上奏,慈禧對她的冤情有了大致了解。
“孝欽仇恨外人”,而此時慈禧對外人“益恨之刺骨”,王維勤勾結外人打殺國人,她萬難容忍。但氣憤之余,她是否召見過可憐的馬家姑娘?史料卻沒有記載。(那桐日記裏記載的“王維勤案及李馬氏案”)因王維勤案罷官的官員很少。光緒二十八年即命案發生次年,撫寧知縣張石去職,據《河北撫寧縣誌料》介紹,張石字靜黃,浙江錢塘人,光緒二十六年任撫寧知縣。接任者遼寧人解茂椿,光緒三十年去職,他的去職跟王維勤案有無關系?尚不能確定。光緒三十年王維勤案終審判決,翰林院侍讀惲毓鼎參奏的59歲承審知縣寧緗被罷。寧緗字雲若,晚號遇園老人,四川邛崍人,“甲辰初冬,罷官回籍,蔔宅於城之東南偶,隨遇架造,不在高閣,聊以擬伏臘,避風雨而已”,罷官後寧緗留下這樣的文字。同樣為惲毓鼎參奏的保定知府朱家寶,仕途生涯卻未就此中斷。這壹年他45歲,因是袁世凱器重的人才,得到庇護,從日本考察回國後,他升了江蘇按察使。可能受到王維勤案影響的還有永平知府。馬家姑娘在永平府告狀時,管廷獻正在永平知府任上。管廷獻字士修,光緒九年探花。後來管廷獻從永平知府調任承德知府,到承德後,他接受對王維勤案失察教訓,能 *** 冤獄,這亦是他為民稱頌的最大政績。(今天的麻姑營是撫寧城北的大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