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材料
護照: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復印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之日算起),並至少有壹頁空白簽證頁;
2)簽證申請表(原件):用英文填寫並由申請人簽字的申請表。
3)兩張護照照片(壹張貼在表格上,另壹張掃描),應符合以下要求:
(1)二寸彩色白底三個月內近照;
⑵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習俗要求戴帽子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遮擋申請人的面部特征)。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註:商務簽證申請人只需復印件)。
2.申請旅遊簽證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下
1)上崗證:
(1)申請人為在職職工的,須提供所在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證明信要註明公司同意離職,並詳細寫明申請人的工作時間、職位、工資待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明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以及相關聯系人。信件必須加蓋公章。
(2)申請人無工作的,須提供證明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等。(原件和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金額無具體要求,但銀行出具日期必須在簽證申請提交之日起2周內。該證明應如實反映申請人的經濟能力。
2)戶口本:申請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可以到公安局辦理戶籍證明,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商務簽證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下:
1)委托書:如果本人不能親自到使館辦理簽證,需要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上要註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中英文均可)。委托人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同壹人受多人委托的,在申請和領取簽證時必須提交委托書。
2)新加坡公司商業登記資料打印件: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http://www.acra.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最新商業登記資料打印件,資料打印日期自提交日起不超過6個月。受新加坡政府機構和大學邀請或參加在新加坡舉行的展覽和會議的申請人不需要出示V39A表格和新加坡公司的商業登記資料。申請人只需提交機構或組織向申請人發出的邀請函原件。邀請函必須有機構或組織邀請人的簽名和申請人的姓名。
V39A表格(介紹信)原件:由新加坡註冊公司代表(必須是21歲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用英文填寫的完整原件。信中必須註明新加坡公司的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公司印章和新加坡身份證號碼以及公司代表的簽名。
4.學生簽證:
1)四份材料原件、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出生公證。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高學歷證明。
(4)銀行存款證明(銀行存款證明自面試之日起至少三個月有效。應聘者在參加面試時應確保銀行存款證明仍然有效。銀行存款證明可以是申請人本人/父母/本人和父母的銀行存款。最低存款金額為15萬元人民幣或與其等值的其他外幣)。
註:以上公證書需經申請人所在地公證處公證,並提交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和駐華使領館認證處雙重認證。
2)申請人的學習計劃(學生簽名,日期)。
3)申請人、父母及其配偶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工作證明。
(4)面試前三個月的工資單。
5]如果是自己經營,請提交營業執照。
4)申請人護照原件及護照首頁復印件。
5)如果申請人的父母/繼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需提供父母/繼父母/配偶的結婚證和婚姻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擔保金:如果學生需要繳納擔保金,擔保金將由新加坡移民局收取,並在新加坡交付。擔保金額為5000新元,可以是新加坡銀行出具的保函或銀行本票。
5.長期簽證申請所需信息:
1)此類簽證適用於:
(1)從新加坡移民和檢查站局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通知的人。
(2)原則上,經新加坡移民及檢查站局或新加坡人力部批準可獲發各種許可證者。如工作證、就業證、學生證、長期社會訪問證等。
⑶丟失新加坡工作許可、就業許可、在華學生許可。
(4)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之日算起),並至少有壹頁空白簽證頁。同時提交護照照片頁復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原件):用英文填寫並由申請人簽字的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網上下載。
3)兩張護照照片(壹張貼在表格上,另壹張掃描)。
4)身份證復印件。
5)適用於申請人的文件之壹:
(1)新加坡移民及檢查站局批準的永久居民通知書(復印件)。
(2)由新加坡移民及檢查站局或新加坡人力部簽發的入境批準信(復印件),允許申請人在新加坡申請工作許可、就業許可、學生許可和長期社會訪問許可。
(3)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報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說明新加坡工作許可證、就業許可證和學生許可證在中國丟失。
(4)新加坡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或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信,需要註明申請人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和FIN $ NUMBER(接受新加坡公司或學校發的傳真)。
5.委托書:如果本人不能親自到使館辦理簽證,需要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上要註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中英文均可)。委托人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提交復印件。同壹人受多人委托的,在申請和領取簽證時必須提交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