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明清官員的形象,印象最深的往往是他們官服胸前五顏六色的圖案。這些圖案和日本的家族紋章、歐洲的紋章壹樣,讓人從遠處就知道壹個官員的身份,但不同的是,這裏的身份指向的是官員的等級,而不是他的血統和家庭背景。
在古代中國,服裝從來不僅僅是遮羞保暖的東西。在嚴格的等級制度下,不同職位和身份的官員對顏色、款式、材料、配飾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允許逾越。澄清所有這些細節的系統是皇冠服務系統;冠報制度的發展,是明代誕生的官服輔役制度的縮影——明清官服胸前的圖案,其實就是壹種輔,輔役就是壹件綴有輔的衣服。
然而,仔細研究中國官服的歷史可以發現,這些華麗的圖案直到明朝才突然出現。那麽在明朝之前,朝廷是如何通過佩戴皇冠來區分他們的地位的呢?而明清的補服真的是直到14世紀才像空中樓閣壹樣問世的嗎?
事實上,補充役正式誕生於明代是事實,但其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得更遠;用不同的模式來區分身份的做法本身就有很長的歷史。
1.所以判斷貴賤,命名分三代,服飾是中國等級制度的直觀體現。在祭祀儀式、宮廷會議等場合,君與臣、臣與臣都對應不同形狀的服飾,以達到“尊卑不同,有序老成”的禮制要求。正如《左傳》所言“國之大事為崇戎,崇戎為持,戎為受,亦為神明之大節”,周朝關於祭祀禮服“六冠”的規定,自然是當時首服制度的代表。
所謂“六冠”,是指周朝君主及其大臣在祭祀天地、祖先、山川、國家時所穿的禮服,分別命名為大丘冕、冕、冕、冕、玄冕。“六冠”中,大冠最貴,上面繪有十二章,天子專用;其他五冠為君臣常用,分別為九、七、五、三、壹章。
又稱“張文”,指的是12種刺繡圖案,包括太陽、月亮、星星、山、龍、中國昆蟲、宗彜、海藻、火、粉米、拼字和分,統稱為十二章。不同的篇章對應著佩戴者不同的頭銜和身份,穿著壹身大毛皮的天子自然是在照耀人間的政治金字塔的頂端。
雖然大冠是天帝獨有的,但其他五冠在形狀上是統壹的,所以君主和臣民穿同壹冠服時使用的紋章圖案數量是相同的。至於《後漢書》,則評定為“古代帝王雖極恭敬,但皆與官、侯、卿醫、士平起平坐”。由此可見,在漢人眼中,周人王公大臣的等級差距並不十分明顯,在其冠服體系中仍能品味到“天之列者皆平等”的古老味道。
秦朝統壹後,古禮被破壞,“六冠”被廢除。到了東晉漢明帝時期,冠被重新使用,紋章仍是區分等級的重要標誌。如《後漢書·玉符下》載:“以玉為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王公九章,九卿以下漢蟲七章……”
從周到漢,君臣、臣臣的冠以章、紋等紋飾區分;從秦開始,各朝開始規範官員的朝服,南北朝發展出統壹的朝服制度。隋朝統壹後,官員朝服的等級制度越來越細化。《隋書禮儀》載:“(關白)朝服、冠、導、白筆、絳紗單衣、白紗內單、皂領、袖、皂勺、皮帶、鉤、鉤。”從五品已奉,陪祭,祭奠表,奉諸大事。賣了六個產品,從七個產品到七個,除了劍,飾品,絲帶,其余都壹樣。"
由此可見,隋代的服飾形制並無明顯差異,等級地位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冠、劍、絳、帶等配飾上。這種差異顯然不如加冕禮的差異那樣“占優勢”,很難達到“光明正大”的目的。唐朝武德年間,朝廷終於開始以制服的顏色來區分官員的等級。
韓服、官服、官服不是同壹個概念,各個朝代的定義和使用場合有很多不同。簡而言之,朝服就是祭祀、慶典、入席的服裝;公服是官員為正規法院和辦公室服務的,因省略了法院服務的許多繁瑣的掛飾而被稱為“從省服”;特勤是正規王朝的服務。《宋史·輿服誌》載:“凡韓服,謂有服,眾服省,今稱恒服。”大致可以認為,官服是皇家服務的“簡明版”,但經常與官服混淆。雖然以上三者不能混為壹談,但從歷代官服的分類來看,我們不妨將二者作為壹個整體來比較。
武德四年(621),唐朝制定的制服標準成為彩衣的雛形,皇帝穿紅黃兩色,太子及以下到文武百官,庶人等。分別是紫色、朱色、黃色、綠色、青色和黃白色。之後,唐代的職色制度進壹步系統化,又細分為各個等級:三品紫、四品深紅、五品淺紅、六品深綠、七品淡綠、八品深青、九品淡青、外官和庶人黃。這種劃分方法被宋代借鑒,到宋神宗時,形成了紫、紅、綠三個等級的色彩服務體系。
總的來說,從冠服到彩服,歷代帝王大臣冠服區分身份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貴賤之分,名分之分”的政治目的越來越得到實現——雖然直到明代才真正出現了輔服,但這絕不是壹次性之舉;沒有歷代在冠服制度上的成就,就孕育不出作為歷代冠服制度頂峰的輔服。
2.用文藝色彩和猛獸來區分官員的地位更方便。到了唐代,人們把註意力轉向了色彩,而到了明代,在繼承了色服制度之後,又把註意力引向了“獸”——這裏的“獸”是指以動物為內容的服飾紋飾,其中文官飾以鳥,武官飾以獸,正如邱卓在《大學士義補》中所說。繡麒麟的公、侯、徐、伯、白澤,不在文武之列;從壹年級到九年級,公務員都有自己的模式。文官以鳥為文色,武將以獸為兇。"
雖然“鳥用文色,獸用兇色”的解釋已經足夠,但是用動物做比喻指代官職,還是可以追溯到文化的角度。據《左傳》記載,少昊時期,“鳳鳥之家,歷也正;玄鳥之言,師也;”趙,書記到也..."雖然少昊"以鳥命名官員"並不是明人"以獸命名官員"的依據,但從文化符號的角度來看,文官飾鳥,武官飾獸是合理的。
從信托的歷史來看,最早的動物代表公務的現象也出現在武德時期。阿清朝文學家沈子南在《藝林會考》中寫道:“武德元年,高祖召見諸將,每年十月壹日,皆缺胯襖,織成紫瑞獸襖。武威將軍穿豹皮大衣,伊威將軍穿瑞鷹大衣。”武周時期,武則天給官員繡袍,也使這壹制度行之有效。《舊唐書·禦府誌》記載:“若延元年五月,日發紫衫,賜文武條令。左右禁衛、禁衛、將軍飾對敵師長,左右禁衛飾麒麟,左右武衛飾對敵虎,左右豹塔飾豹子,左右鷹衛飾鷹,左右玉衛飾對敵鸛,左右金武衛飾龍鹿,丞相飾鳳池,大臣飾對敵雁。”
根據《舊唐書》中的記載,在吳周時期,就有根據官員的等級和職能給予不同的動物印章和紋袍的做法,這無疑為以後補充服飾的圖案選擇提供了參考。金元時期開始流行胸背——所謂胸背,是指衣服胸背上的花紋。元代的胸背直接織繡在衣服上,圖案種類繁多,有龍紋、風戴牡丹、鷹追兔、鹿臥花叢等。但金元時期的胸背多是裝飾性的,適合場合,與地位和檔次沒有直接關系。
知道了唐代以畜分官職的趨勢,以及從晉到元的沒落趨勢,就會發現明代的補子問題可謂水到渠成。洪武元年(1368),明朝制定官服時,先確定顏色,按照唐制,用紫、猩、綠、青來對應各品官服。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對有關官員說“官服、葵花胸、後領衫...無產品可循者,常取團領衫,無胸背花,無色彩”。從後面的政令可以看出,胸背早已與官職等級掛鉤;洪武二十四年(1391),胸背花紋與官職等級的關系終於制度化。
據《明會典》記載,官服的圖案有:“公、侯、徐、、麒麟、白澤。公務員壹兩品鶴錦雞;三四品孔雀雲雁;五品白鷴;六七只白鷺?用鵪鶉和黃鸝練喜鵲。馮憲官方用調侃。武官壹兩頭獅子;虎豹三四品;五只熊;六七品;八品九品犀牛海馬。”
於是,不同的動物圖案對應不同的等級,當這些動物圖案以補品的形式繡在衣服上時,就出現了具有明特色的補品衣服。當然,相應的動物圖案在明朝也是幾經修改,最後在嘉靖十六年(1537)被細分得更為徹底:“文官為壹級鶴、二級金雉、三級孔雀、四級雲煙、五級銀雉、六級白鷺、七級?燕子,八級黃鸝,九級鵪鶉,雜訓鵲。馮憲是個官員。武官是壹品二品的獅子,三品四品的虎豹,五品的熊,六品七品的老虎,八品的犀牛,九品的海馬。”同時,官員使用的補充“可上可下,不可上”。說了這麽多,誰能在副刊上繡鵪鶉練喜鵲?
明朝的中央集權遠遠大於前朝。由於“古代帝王統治天下,必行禮制以區分貴賤,明朝要威望平等”,“服飾顏色不可相同”的政治考慮,所以最終孕育出極其精細的官服補充制度,這也是歷史的自然。從服裝縫制的角度來說,其實所有用滋補品裝飾的服裝都可以稱為補衣。即使在明代,滋補品也是官服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有壹些修補衣服,如端午節繡五毒艾虎、七夕繡牛郎織女、重陽節繡菊花等。但明代官服中的補藥卻是如此耀眼,以至於後人談起它時會很自然地聯想到朝廷官員。到李自成建立大順時,“雲為品,壹雲為品,九雲為品”。大順存在時間太短,很難判斷這種制度是否體現在官服上,但明顯受到明制度的影響。
3.就算取文,憑什麽只憑文?明代官員補役制度不僅影響了短命的大順,也影響了清朝。從朝代的更替來看,後朝繼承前朝的制度,比如漢承秦的制度,唐承隋的制度,都不足為奇。但清朝畢竟是東北少數民族建立的征服王朝,不改變滿人的服役制度是其既定國策。早在崇德二年(1637),清太宗就曾指示諸王:“我國以騎射為業,故今若從輕。在皇太極眼中,“北魏、遼朝、金朝、元朝,凡改漢服者,壹次又壹次地滅亡”,滿洲的服飾制度隱含著“棉國佐、承天佑”的政治使命。
民族習慣固然重要,但完整的皇冠服務體系也是規則所需要的。因此,早在努爾哈赤時代,後金就已經部分借鑒了明朝的官服補役制度,規定“朱八爺服四爪蟒緞補役,將軍、都督、中將服麒麟補役,將軍、遊擊隊服獅子補役,軍、千將服彪補役”。
明代官制重文輕武,武官在設置官員輔役方面比文官更馬虎。但在晉代後期背景下,補役僅限於武官,遊牧民族重武輕文的印記十分明顯,凸顯了“潤物細無聲,即取其文,何以只用其武”的權變思想。然而,壹旦後金成為掌管天下的清朝,這種簡單的完備的服務體系就無法滿足統治需要。
《東華魯·順治三世》中的壹個故事,描繪了清朝開國之初缺乏冠服制度的尷尬:順治元年(1644),山東攝政王多爾袞允奏曰:“中外官工皆衣冠喜事,關心文教。眾所周知,關東省有三位新監事,都是關東老臣。如果他們不戴冠,人們會驚恐萬狀,誤把文德興當成教頭官,懷疑他們是全軍將領。我請三位大臣把這紗帽做成圓領,我是百姓中的壹員。”多爾袞當即答道:“軍務是陰,妳不打扮。讓我們用簡單的方式來使用官員,並迅速制作這種產品的官服,以便我們處理工作。”
毫無疑問,建立冠服制度已成為當務之急,因為“軍務皆殷”,它得是“顧式”;山東巡按所謂的“紗帽圓領”,應該是明朝的壹種補充役。之後,順治九年(1652),清廷正式頒布了《穿色手諭永久例》,明確以布紫圖案作為官階的區分標誌,除太子、公爵等爵位外,並規定“用鶴壹品、錦雞二品、孔雀三品、雲煙四品、白鷴五品”燕、八品鵪鶉、九品練鵲;武官用獅子,老虎,豹子,熊,犀牛,海馬。都察院、按察使、衙門官員,不分等級,都用“傲慢”。可見,順治年間,清朝的官補役制度幾乎完全繼承自明朝。
順治以後,官補役制度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間多次調整,直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完成《禦禮圖式》才最終成型。與順治制度相比,乾隆時期對輔役制度的改變,大多是針對皇族、爵位、禁衛等。壹般來說,王侯、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都是圓補,其格局按等級多為龍蟒。文武百官組成方陣,格局依舊,變化不大。
從明朝到清朝,從鶴獅到訓雀海馬的等級參照都保持了很強的穩定性。不同的是,明朝的官服是團領衫,補品是整件;清代官服分為兩半,這背後是明清的差異——或者說是漢族和滿族的服飾文化。
但相對於明朝,清朝的補品區分官員等級的作用更為重要,因為在明朝,除了補品的圖案之外,官服是分顏色的,而清朝的官服補品顏色是上下統壹的。清代貴族階層偏愛藍青色系,不同時代的補充服壹般有靛藍、石青、袁青等顏色。這些顏色僅從文字描述上很難區分,但從《康熙南巡》、《祭祀第壹農壇》、《馬術圖》等繪畫中可以看出,清代補役的底色趨向於由藍到綠、由淺入深、逐漸過度。
如果底色相同,圖案的差別壹定更明顯,這樣各級官員就可以遠距離區分彼此的等級,避免失禮。但由於時代技術等因素,清朝的法律只是原則上規定了百衲的主要圖案,各級官員根據法規進行編織和購買,這也導致百衲成為壹種非常“定制”的符號,壹千個同等級官員胸前的百衲可能有壹千種表現形式。此外,拼布的設計和用料自然受到時尚潮流、絲綢業的發展、政治氛圍等因素的影響,所以在不同的時代必然會表現出不同的風格,比如雍正時期皇帝的節儉,官員的拼布也被改成了相對廉價的藏絲之地;乾隆時期,國家富強,官補相對奢侈;但嘉慶年間,政治、經濟上的困難間接導致了這壹時期官員的圖案、色彩搭配急劇下降。清代官員的輔服,既是官員的“名片”,也是國家運氣的晴雨表。
4.結語作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壹部分,冠役制度及其對胥吏的補充役,隨著清朝的滅亡,在漫長的歷史中自然消失了。然而在其滅亡之前,清朝的補服卻出人意料地寫下了壹段尷尬的歷史。
作為等級的象征,縫綴的邏輯應該是先有等級,再按等級縫綴。但清末出現了“空拼湊”的“奇觀”。所謂空填,是指在填的中央缺少主體圖案,只繡日月、雲蝠、江埡等背面圖案;與此相對應的是,主圖案也是單獨縫制的,必要時在空補片上縫制相應的主圖案。空餉的出現與晚清賣官賣銜的風氣有很大關系。在國家即將滅亡的時候,清廷為了充實國庫,開始買賣官貨,商人可以捐官壹定的錢。對於施主來說,等級變化相對頻繁,每次更換全補是奢侈的,只需要更換主圖案就可以使用空補。在“市場化”的運作下,官補居然成了格式化的商品,這真是晚清的壹大奇觀。雖然官方的補充役制度直到清朝滅亡才告壹段落,但它的喪鐘卻敲響得更早。
從宏觀上看,官補役形成於唐代,制定於明代,盛行於清代。動物圖案的建立可以說是把中國古代等級制度的表達推向了頂峰。壹個輔助服務不僅是政治形式的反映,也反映了壹個時代的生產技術和時尚文化。把它歸類為藝術品並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