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雲經常裝扮成他的大哥。余雲喜歡他的叔叔。余雲離開程俊或許是因為覺得自己虧欠他太多,當初接近他叔叔的時候,就別有用心的利用了他。就像他說的,假戲真做,就算是真的,最後也是假的。
人生不完整(評大叔)
京味壹——半輩子都是壹個人睡。
叔叔是個孤獨的人。
他也是壹個害怕孤獨的人。
從始至終,他壹直強調,他只是想要壹個能陪他很久很久的人,好好的在壹起生活。
但他反復說放下了,好像沒放下,說喜歡,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喜歡。劉同義、余雲和景啟臣,他最在乎誰?可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別人怎麽下結論?
我記得大豐說他是看了《潛伏》才想寫臥底文章的。《潛伏》的主人公余則成壹直不明白他壹生中最愛的人是誰。是誌趣相投的初戀左藍,還是相守已久的妻子翠萍,還是陪伴他走向死亡的深秋?
自然,這三個女人壹點也不像《大叔》中的劉蕓皇帝,但大叔和余則成還是有點相似的。余則成是命運所迫,幾次“感同身受”自然感人,但舅舅的“感同身受”,除了生活上的無奈,可能是大風愛霧所致,我總覺得不太符合邏輯。所以讓讀者覺得大叔本人有些問題。
壹句話,他就是愛折騰(用白話文來說,就是愛補腦,精點)。
但是,話說回來,他這麽做也不足為奇。
當初貴妃的拒絕和冷落真的很傷他的心。朝廷和朝臣的不信任,堅定了他做臥底,幹壹番事業的想法。我以為我可以和余雲壹起飛翔,但我曾經是最無情的“背叛”...啊,多麽傷痕累累的老心。算起來,他已經死了好幾次了。“都是壹壺好酒,壹場大醉,壹夜好夢。”是時候放松壹下,想清楚了。
“我半輩子都是壹個人睡的”是我能想到的對我叔叔最貼切的描述。看他的夢,我覺得他真的是壹個孤獨的人,所以不管最後做什麽選擇都不忍心責怪。半輩子獨眠,山枕沾檀香。人生有幾十年?在他這個年紀,找個伴,有個住的地方,共度余生,不管那個人是柳還是雲。
兩個人在壹起總比壹個人好。
京齊針-它曾經是壹個驚人的照片。
蓋爾對這個小皇帝的描述不多,但是每壹句都真的很有力量。
寥寥幾筆,小皇帝的形象可謂躍然紙上。
“就算我死了,他也不會為難!”
總之,秋雨晴,地紅。叔叔把青花瓷埋在地下,隱約聽到有人叫他“成俊”。
風曾說,叔叔這樣做是為了小皇帝。
突然很多人想,哇,原來我舅舅最喜歡的是小皇帝,這下毀了!蓋爾命名的文章,這必須是壹個演繹。這壹條叫舅舅,就是皇帝的舅舅。要不是叔叔這個身份,他可能會有這種風風雨雨壹輩子。
其實我覺得,叔叔他壹定是非常非常關心小皇帝的。他做的很多事情主要是關於開悟的,他記得還挺清楚。在他眼裏,凱奇是壹個笨拙而害羞的孩子。
伊凱從來不說他喜歡什麽,所以他試圖弄清楚,並給他。
但是...孩子喜歡自己怎麽辦?人際關系是壹個不可逾越的鴻溝。
生在皇家,更是難上加難,不是說破就能破的。
可是,誰願意叫他程俊,也敢叫他程俊,除了他還有誰呢?
當它真的高到冷到沒人知道它的心。
到最後,兩人還是沒能見面。
很多話,也許原本想說,但最終沒能說出口。
傷心橋下,春波青青,曾經是絕色照片。
世界上沒有景,世界上也沒有景魏壹叔叔。
成軍,齊。
承上啟下。
在全文的結尾,壹切似乎都在開始,壹切似乎都轉過來了,又回到了原點。
“那我就在這裏等妳,叔叔。”
奈何橋上,或許是另壹個傅小厚在等著那個不肯入輪回的鬼。再見面時,兩人還會像叔叔壹樣敘舊嗎?還是表露心跡?只有強風知道。
余雲——多情而無情的結局。
說實話,我對這個角色壹直有點迷茫。
可能是因為我叔叔壹直無法理解他。所以從我叔叔的角度來看,根本看不到這個人,總覺得雲裏霧裏的。畢竟他和他叔叔從來都不信任對方。
如果假戲真做,最後還是戲。
正如余雲自己所說,即使贗品是真的,它仍然是贗品。
舅舅說他是壹朵美麗的牡丹,我反而覺得“它不是世界上的富貴花”更符合他的心聲。他那個在外做生意,醉生夢死,談笑風生的哥哥不是更舒服嗎?恐怕余雲壹直羨慕他這個哥哥。
從小,他就有著特殊的地位。明明和齊哲、齊譚壹樣,卻只當他是大官之子,小毒瘤。後來他以臥底身份接近他叔叔,最後不得不背叛他。余雲害怕只有他知道他內心的痛苦。
他知道叔叔對小皇帝的感情很深,但因為血緣關系,兩人無法走到壹起。
他和他叔叔呢?妳能打破這個障礙嗎?
我覺得他沒有信心,所以他選擇告訴他叔叔真相,然後離開。
雲要麽不知道皇上給舅舅下的“毒”,要麽早就明白皇上不是真的想讓舅舅死。於是,他丟下舅舅和小劉瞎轉悠,走得很瀟灑。
蓋爾沒有給余雲壹個詳細的解釋,所以結局中的人物應該是他。
然而,他真的徹底放下了嗎?
《鬼帝》裏,笑得和藹的小萬叔,壹直沒有結婚,見到劉叔就把酒喝了,讓我又是憐惜又是感嘆。風說余雲是壹個“不想要壹切”的人,如此堅定又如此簡單。也許我早該回答那句話,深情到死似乎沒心沒肺。愛到深處,都瘋狂了。
但願,十年後,余雲真的被放下了。
那雲眉帶笑,灑脫滑稽,飄逸,壹定還是絕世的。
劉同傾——山上有樹,木上有枝。
我把小六放在最後是因為我太喜歡他了,真的不知道怎麽寫。怕自己不夠客觀,怕壹寫就沒完沒了。但我還是要說點什麽,隨便吧。
從月初桂花般的少年,到朝廷裏清高的劉翔,再到江湖上的商人梅勇——他靜靜的站在那裏,眼神從未改變,永遠清澈明朗,永遠把每個人看得很透徹。如果從他的視角來寫《大風》,相信壹切都會清晰很多。
而對小六最貼切的描述,思來想去,還是《任玥歌》——山上有樹有枝,心說妳不知道。
我叔叔生老病死幾次,壹直陪著我。他是唯壹壹個從不放棄的人。
壹篇《畫柳》,誰是畫者,誰是畫者,把小柳的感情升華到了極致。
如果這不是愛,那什麽是愛?
看到喜歡的人死去,壹定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他經歷了三次。獄中囑托,船上告別,然後去水難行的河邊...小劉真是個堅強的人。
叔叔說:“所以妳壹定什麽都沒有,不然真到最後我該指望誰呢?”
"...不要再找我了...妳嚇了我三次...我受夠了……”
小六的回復真的很悲傷,很感人。是的,已經三次了。
叔叔當真是個傻瓜,世界上最大的白癡!我要去爪哇島這個荒涼的地方,才知道這個世界上只有壹個人可以信任,可以信賴,可以放心,可以陪伴。於是,他回到中原尋找他,他們壹次又壹次的相遇...他們最終走到了壹起。
但是過了兩三年,他又開始不安分了,感覺小六其實沒那麽在乎他了。
直到小六喝醉了,明確說了“喜歡”,他才終於放心了:他喜歡我!
看到這裏,我不禁想,或許,舅舅愛的不是自然的思想,而是“愛自己”。
大叔,就這樣吧。他不老實,不可靠。小雲說不信,小六說不信,反正信了。我看到壹個評論,大叔,妳信的話,就管用。長久的愛情也是如此。
劉叔叔的結局,說叔叔是退而求其次,老無所依的唯壹出路,死前真正的覺醒...十年後,舅舅的那句“不過,我還在家裏等我”,我已經很滿足了。
過去的壹切陰雲已經散去,剩下的是平平淡淡的幸福;可是驀然回首,那個男人的身影在燈火通明的地方是那麽讓人安心。
更何況,只要小六覺得值得,喜歡,我們還能說什麽呢?我從來不關心什麽是對什麽是錯。只要我喜歡的人開心就好,別的我都不要。
最好是按照他的心去生活。忍痛放下,反而更容易入魔。
我很喜歡這句話,現在覺得小六大概也是這麽想的。
因為喜歡,所以執著。放不下,就是放不下。
這份愛被他包容,被他贏得。
我只能對叔叔說,叔叔。
我壹直年輕有限,清閑離去容易心醉神迷。與其留戀山川,不如憐惜眼前人。
結論——不完整就是生活
相比另壹個春天,江山,桃花債,黃叔多了幾分現實的味道。讀了舅舅,經歷了從大學到畢業的壹些事情,明白了壹個道理。人生十有八九大多不如意。然而,如果妳能用那些1989年的失望換來壹兩點快樂,人們應該感到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