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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實行“均貧富”政策的原因及特點

漢武帝劉徹的貧富不均,伴隨著原始社會的解體和私有制的出現,是壹定歷史階段生產力不平衡發展的必然產物。適度的貧富不平等是歷史進步的動力,有利於人類文明的進步,而過度的貧富不平等不僅影響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甚至危及鞏固。因此,貧富不均的問題壹直被政治家和思想家視為治國之大禍。早在先秦時期,就有人提出要“均貧富”。《易經》中說“君子以其衰而寬厚,謂之物當壹視同仁。”。“它意味著平衡社會財富的占有。老子強調天之道,天之道還是驕,抑於上,舉於下,損於余,繼於不足。天道,損有余而力不足。認為平衡貧富是合乎天理的正義之舉。孔子從維護國家統治的高度提出了平衡貧富的緊迫性。《論語·季氏篇》說:“不患貧,患不均,不患貧。沒有貧窮,沒有貧窮,也沒有和平。孟子在井田制的論述中進壹步發展了孔子的平等思想,使人民保持壹定的“不變生產”,從而達到土地平等、平谷抑兼並的目的。當然,農民所擁有的不變生產也必須有壹個最低限度,那就是“在幸福的歲月裏,會夠父母用,夠妻子用,壹生吃飽,在兇年裏,免於死亡”。然後趕走好的,人民就從輕發落。”而《萬事皆有錯》也說,“因此,明智的主人的統治應該以時事和財產為基礎。至於其賦稅,則應貧富均衡,薪優厚而能德,刑重,使民以力富,以物貴,以苦為苦,以功報償,不以德報恩。這也是皇帝的施政。”韓非子認為,“均富”是“帝王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漢代漁獵圖,管子。騎在馬上,說“地方政治的本質是地方政府可以正確,如果土地不平衡,政治就不可能正確,事情就不可能合理。”“同書《治國論》說,“凡治國之道,皆富民先富民,易治,窮則難治。要知道它也是有錢的,重要的是住在家鄉,住在家鄉,是對罪惡的敬畏。若易治,則易治民貧,危則鄉,輕則家。敢違陵禁,難治。所以治國者往往富,亂國者往往窮。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而後治民。提出富民思想,認為只有人民富裕了,國家才能治理好,因而主張要衡量貧富。”“所謂八經是什麽?”。所以,上下無義則亂,貧富無分則爭,老少無平等則乘,貧富無過剩則損。上下之亂,貧富之爭,少年時代的成長,貧富之失,國家不亂,都沒嘗過。到了漢代,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貧富差距的擴大,社會上“均貧富”的思想進壹步發展。壹、漢代實行“均貧富”政策的原因。漢朝開國元勛中有不少成員來自下層社會,對民間疾苦有壹定的了解。同時,他們經歷了秦末的農民戰爭,見證了人民的偉大力量。他們意識到人民的貧困必然會危及政治統治。賈誼說,《管子》曰:“蒼林知禮儀。那些因為人少而可以治療的,從古至今都沒嘗過。“我們主張與人民休戚相關,發展農業生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景帝在壹封錯別字中說:“民窮則邪靈生。窮則生不足,不足則生不耕,不耕則不居地,不居地則背井離鄉,輕視家人。人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潭,但嚴法重罰不能禁。“要求統治者重視民生,否則嚴刑峻法無濟於事,國家仍難治理。為此他還提出:“農桑為民,吝稅收畜,守固倉,備水旱,故民得其所,耕作於民,在於妳粟妳粟之道,在於以粟使民獎懲。今招天下人做蘇仙縣官,好拜主除罪。就這樣,富人有了頭銜,農民有錢了,小米有了間諜。如果壹個丈夫能在小米中獲得爵位,而那些綽綽有余的人也能取之有余而用之,那麽窮人就能被賦予損失。所謂損有余而補不足,使之而出,利民者也。毫無疑問,“虧有余補不足”是貧富之間的平衡。畢竟小米裏能榮登的“富豪”只能是富商大家和大地主。“虧損有余”可以削弱富人的財富,既充實了國庫,又減少了對窮人的征稅。漢代工匠(畫像磚拓片)漢代中期,貧富不均開始成為壹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正因如此,董仲舒在《春秋》中說:“子曰:不患貧,患不均。所以,積累了什麽,就空虛了。有錢就狂妄;窮則憂;如果妳擔心,妳會是壹個小偷;傲慢就會暴力。認為太窮太富會帶來問題,使國家難以治理,這是常識。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發揮* * *的積極作用,對其進行規範。”“聖人受人之情,見亂,故制人性,窮。”可見,董並不主張絕對的平等,而是有壹定的標準的,即“富者足以顯貴而不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憂,以調節平衡,則易治,因富而不匾。”為此,他還提出了調整平均數的具體方法。第壹,限制土地兼並。”“古經天法雖難實行,但宜限人於古,以補不足,塞道路。“在承認土地私有制的情況下,壹是限制富人占有過多土地的情況;二是主張薄稅輕撼,“薄稅廣收民力”;第三,強調“民二業禁”,不得與民爭利。認為“收財之家,食財為己,不與民爭利,則利可均分,民可足,鹽鐵皆屬民”,禁止鹽鐵辦商,與民爭利。桑弘羊還主張統治者要平衡貧富。他說:“人民不和睦,人民就富裕。".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它可以儲存壹百年,也可以毀於壹旦。”統治者不重視,就很難治理好國家。”“如果人民富裕了,妳不能使他們強大,也不能懲罰他們。不散不聚者,參差不齊。“所以,主人要”“積糧,守其用,控其盈,調其不足,禁其過度嫉妒,取其利,然後百姓才能養家糊口。東漢思想家王符對東漢末年貧富分化造成的消費懸殊進行了批判。他說:“如今京城富貴,衣、食、車、飾、房,都是王制,這是很假的。從奴婢到嬪妃,都是侍奉閣子,管中女布,細致優雅,冰美人。犀牛似珍珠玉,老虎唱,石山隱,金銀錯刻,鹿好走,壹群彩蝶驕奢淫逸,姬子戀愛。現在他是仆妾。嫁給富貴人家,十車十馬,騎著奴才等妳,由賈誼領軍。因此,王符認為,要改變貧富不均,君主首先要愛民,強調以民為本。“帝以天為制,天以民為心,民為所欲為。”所以,對於那些不為人民做任何事情而追求利潤的人來說,這不是壹種恥辱,對於那些尊重人民和謙虛的人來說也是如此。“意思是天道帝都要順民意,民為國之本,有德為民者榮。愛民是基礎,富民是關鍵。”窮者忘善,富者樂教。“至於富民,王符主張富民者以農桑為根本,旅遊為百工之末,使其以之為根本,巧飾者為商末,以幣為本,以新奇為末,從末留根。漢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能夠清醒地認識到貧富不均的現狀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隱患。出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目的,他們提出了壹系列平衡貧富的思想和主張。雖然他們在某種程度上是唯心主義的,但他們的觀點仍然具有很大的進步意義。漢代貴族家庭的旅行2。漢代“均貧富”政策的特點由於民意的推動和鞏固統治的需要,漢政權在施政過程中註重貧富不均,還出臺了“均貧富”政策。(1)土地平整後,隨著經濟發展,土地兼並愈演愈烈,占用土地數量遠遠超過規定限額。於是漢武帝頒布“六問”,其中第壹條就要求檢查田宅制度的逾越,以強陵弱公,並派監察官檢查田宅制度的逾越。與此同時,商人“賺錢隨尾,留著隨資”的土地兼並現象也受到堅決打擊。在悼念皇帝時,他針對當時的濫占土地現象,提出了明確具體的限地令,禁止地主和權貴大量占用土地。列侯在長安,公主的名田縣道,山海關和官田都不到三十頃。聖旨壹出,顯然限制耕地的政策還是能取得壹定效果的。建武十五年,漢光武帝頒布詔書,“郡縣查耕地面積和戶口年限”,規定開荒對象既包括農民的土地,也包括豪強地主的土地,以掌握土地占用的真實情況,通過重稅控制豪強地主對土地的占用,以限制“田宅過控”現象。此外,漢朝還采用貴族遷徙的方法來調整土地,這實質上是壹種變相的限制土地的措施。(2)稅收調整漢代的人頭稅又叫賦,主要指計算和口頭賦。前者對成年人征收,後者對未成年人征收,成為農民的重要負擔。因此,漢代人頭稅的調整具有積極的意義。第壹,征收年齡的提高。計稅年齡改為十五歲,計為“二十年算”;二是根據具體情況減免征收金額。漢代計稅壹般以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為基數,壹人計壹百二十元,口稅以七歲至十四歲為基數,每人二十三元。所以壹個人壹輩子要交壹百八十四塊錢的口稅,壹共五千壹百零四元。與此同時,商人的人頭稅增加了壹倍。例如,惠帝規定“只有賈人和奴婢才算兩次”,要求每人每年繳納240元。王莽時代,奴婢人口稅收猛增,蓄奴激增至每個成年奴隸30,納稅3600。眾所周知,只有富人才能擁有奴婢,所以奴婢的增加間接阻止了富人經濟實力的增長。至於征收壽終稅,不僅稅目多,還包括工礦稅、市場稅、關稅等。,也是高稅率。資產稅是家庭稅,按家庭資本繳納。漢朝每年都會派人去清查每家每戶的財產,然後按照財產的多少來征稅,體現貧富的差別。《後漢書》的官員記錄顯示,有秩,縣衙,百石之秩,鄉管壹人。皆知民之善惡,知民之貧富相繼,賜之多少,等於其貧積。”意思是,掌握村民的貧富情況,評估資產等級,並據此征收不同的稅,是等級和職級的職責。漢代迎賓、祭奠、宴飲場景石刻(三)實業基調為“政論”,說“農勤利,工商易厚”。說明農業在收入獲取上不如手工業,手工業不如商業。因此,如何調節各行業特別是農業和工商業的貧富差距,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總結起來,漢朝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壹是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大力興修水利。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西漢時期,關中地區修建了草渠、龍首、劉福、白渠等大型灌溉渠道,河西走廊及其淮河流域也修建了許多水利設施,給農業帶來了巨大的效益。水利建設灌溉了千畝良田,保證了農業高產,對穩定農民經濟收入具有重要價值和深遠意義;其次,說服百姓種桑,發展副業。漢代皇帝經常頒布詔令“鼓勵農桑”,漢文帝也多次頒布詔令,稱“夫農為天下之本”,並制定了皇帝耕種、皇後每年春季養蠶的制度,為天下各科樹立了榜樣。此外,還發布了春耕令,督促農民及時耕種。《後漢書·關白》記載:“郡國皆治民...而春遊常被作為勸民種田桑的主要郡縣。農桑並重政策既能保證農民溫飽,又能增加農民收入;第三,適度征召徭役和兵役,以保證農時。漢代農民地租雖輕,徭役卻相當沈重,約占壹個擁有70畝耕地的五口之家年收入的29%。因此,適度征收徭役對保證農時具有重要意義。最終,漢朝貴族世家重農抑商,在經濟上對商人進行了排斥和打擊,如:加強對重要資源尤其是鹽、鐵、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國有資源的壟斷管理,削弱富商大家的利潤;打擊非法經營,遏制商人暴利,規範市場秩序;清算令和死亡令的強制執行直接剝奪了富商大甲的資產。結果漢朝獲得了上億的百姓財產,幾千萬的奴婢,大郡幾百頃的土地,小郡幾百頃的土地,房屋也是如此。於是,家和以上的商人打破了“非常富有的人在這次襲擊中失去了壹切,沒有了積蓄,但他們也改變了他們的財富觀。”“人家偷東西吃得好,卻不管牲畜的買賣。”參考資料:《漢書》、《後漢書》、《史記》、《新語》、《淮南子》、《全後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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