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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推薦:【啞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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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 438+0165438 2月中旬的壹天,在派出所、居委會和幾個親戚面前,劉榮華含著眼淚在壹份協議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協議內容讓他心痛不已:劉英於1998被劉榮華收養,現劉英已回四川與親生母親壹起生活,劉英母親高玲支付劉榮華3萬元...那天回家後,劉榮華哭著把這份他認為極其可恥的協議貼在了墻上。......

劉榮華,出生於1961,廣東惠州市博羅縣湖鎮人,在三兄妹中年齡最小。因為先天耳聾,他讀書少,不得不到處做壹些短期的工作。1997考慮到小兒子已經37歲了,還沒有結婚,年邁的父親壹個人住在40多平米的壹室壹廳的老房子裏,擔心他以後老無所依,就出去找孩子收養。

1998,劉榮華的姐姐聽說壹個在鎮上打工的四川女人生了個女兒,因為無力撫養,想送人,就去把剛滿六個月的女嬰抱回來,給她取名劉英。

漸漸的,女兒壹天天長大,不再需要喝奶,但是更多的需求在增加。劉榮華的積蓄不多,但他盡力讓女兒滿意。他舍不得咬壹口買來的雞蛋,給女兒做了蛋羹。女兒偶爾生病,他更是擔心。為了哄她哭鬧的女兒,他甚至整夜不睡,把她抱在地上。女兒開始牙牙學語,他自己也不會說話,就每天帶她去找街坊的小朋友玩,讓她學說話。奇怪的是,劉英學會說的第壹個詞竟然是爸爸。

雖然劉榮華聽不見,但他從女兒的口中明白了她叫“爸爸”。那壹刻,他喜極而泣。起初,劉榮華特別擔心劉英的母親會想要回她的女兒。後來聽說她回四川老家了,她也就放心了。

劉英三歲時,劉榮華把她送到鎮上的幼兒園,他又開始出去打短工。2003年,壹位親戚介紹壹位離婚婦女從陸豐縣來到劉榮華。見面後,他們非常滿意,但對方要求劉榮華放棄女兒,和她壹起住在陸豐。劉榮華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2011,劉穎升入初中。這時,她已經長成壹個優雅美麗的姑娘,劉榮華非常高興。然而,麻煩隨之而來。正在發育中的劉穎知道自己害羞,但家裏簡陋的空間太小,換衣服時難免被父親撞見,父女倆都很尷尬。

劉榮華很慚愧,發誓要把女兒培養成壹個成功的人,讓她將來過上更好的生活。女兒“飛走”了,啞巴爸爸的天塌了。

劉榮華努力工作賺錢。除了在工地搬磚,我還找了壹份晚上打掃貨場的工作。他早上5點多就要起床,做飯,叫醒女兒。晚飯後,他看著女兒背著書包去上學,然後他去工地搬磚到下午6點,只有壹個小時的午飯和休息時間。下班後,我回家做晚飯。匆匆吃了壹口,就去貨場打掃了。只有他和另壹個人打掃巨大的貨場。花了將近三個小時才完成。到家的時候已經是10,筋疲力盡的他睡著了。在這樣的拼命之下,他每個月能掙近1500元。除去父女倆的日常開銷,他壹分錢都舍不得花,幾乎都花在了女兒身上。

2011年5月,劉榮華在工地搬磚時不小心摔斷了腳,於是在家休息了壹個月。即便如此,他還是拄著拐杖,每天給女兒做飯。受傷後,工地已經完工,貨場也雇了新的掃地機。他失業了。正當劉榮華到處找工作的時候,2011年9月,臺商林箐找到了他,請他幫自己的農場蓋房子。

年近七旬的林箐是博羅縣響水鎮人。早年去臺灣省,2003年回到響水鎮做生意,開農場。他與妻子夏虹結婚,沒有孩子。這對夫婦這次想擴大農場。我聽說村民劉榮華有空,於是我找到了他。

林箐和他的妻子是壹位善良的老人。得知劉榮華獨自撫養女兒,他不僅給了劉榮華很高的薪水,還馬上給他送去了壹些衣食等生活用品。第二天工作壹結束,林就和壹起吃飯,讓他去接女兒。壹生無子無女的夏虹非常喜歡劉英。得知劉榮華這幾年撫養女兒確實是個不小的負擔,好心的夏虹提出:“為什麽不讓劉英和我們壹起住,由我們出錢養呢?”

劉榮華立即擺手拒絕了。令他驚訝的是,劉英放學後來到林家住了幾天,夏虹留她吃晚飯。她愛上了與她破舊的家相去甚遠的林家,並將林箐夫婦改名為“教母”。

當天晚飯後,劉榮華想帶劉英回家,夏虹再次熱情挽留:“讓小姑娘住這裏吧,離學校近壹點。”父親還沒來得及回答,劉英就掙脫了劉榮華,拉著她的手說:“我想和幹媽、爸爸壹起留在這裏,妳就答應吧!”劉榮華看到女兒熱切的眼神,只好妥協。在“告訴”女兒要懂事,不要亂動別人的東西後,她失望地離開了。

壹個多月後,工程完工。林箐不僅解決了劉榮華的工資,還從500元中給他更多的錢。然而,劉榮華的喜悅很快變成了沮喪:當他準備帶女兒回家時,劉英說他想留在這裏陪他的教母。劉榮華堅持要她回家。當劉英看到父親咄咄逼人時,她變得固執起來。她就是不去,父女相持不下。劉英哭了起來。林箐和夏虹都表示,劉榮華不應該強迫女兒玩:“既然她想在這裏玩,就讓她玩吧。有壹臺電腦,所以她可以在網上玩遊戲。我們也可以幫助她學習。我們幫妳養她,妳就更輕松了。是不是很棒……”

劉榮華突然爆發,他的手語動作很誇張:“她是我的女兒。我把她從那麽小的疙瘩帶回來,用壹把屎壹把尿把她養這麽大,從來沒有離開過我,現在她不肯回家。都是妳的錯!”

劉越來越覺得這對無兒無女的夫婦想把劉英帶走,所以他們經常和吵架。由於雙方溝通的巨大障礙,劉榮華對林箐夫妻的誤解越來越深。他在家壹想女兒就去林家鬧,最後驚動了居委會和派出所。

165438+10月底的壹天,劉榮華又發出壹聲巨響,林箐夫婦向響水派出所報警求助。警察趕到後詢問情況,並叫來居委會壹起調解。林箐夫婦首先表明,他們只是喜歡劉英這個小女孩,為了幫助劉榮華減輕負擔,他們才讓劉英住在自己家裏。他們無意帶走劉英。居委會和派出所得知事情經過後,首先征求了她的意見,考慮到劉英已經14歲了。讓大家沒想到的是,劉穎的說法竟然是“我要找我的親生父母”。這個人的人性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到哪裏去找他們呢?

派出所通過多方打聽,得知劉英的叔叔還在博羅縣工作,於是找到了她的叔叔,並通過他聯系到了劉英遠在四川的母親高玲。高玲只知道孩子給了壹個女人(劉榮華的姐姐),卻不知道女兒和壹個聾啞男人生活了這麽多年。她說,她非常想念自己的親骨肉,這些年來生活得到了改善,完全有能力為女兒提供教育。既然女兒要找自己,那就盡快來。

得知這個消息後,劉榮華的情緒突然失控,他立即倒在地上哭了起來。派出所和居委會找了手語翻譯,耐心勸說,他才漸漸平靜下來。看到義父反應如此強烈,劉英也抱著義父哭了。

65438+2月65438+3月,高玲從四川來到博羅響水鎮。事先,派出所特意在居委會安排了母女見面的地點,並反復安慰劉榮華要冷靜面對。母女倆壹見面就痛哭流涕。劉榮華覺得女兒要離開她了,有時蹲在地上哭,有時不安地來回走動。

三人冷靜下來後,警方開始組織三方商討劉英的未來。高玲說,如果女兒想回到她身邊,就把她接回四川。同時,她感謝劉榮華這麽多年來為女兒付出的辛苦,她願意給劉榮華適當的補償;如果女兒願意留在這裏,她會尊重女兒的意願。

劉榮華急切地看著她的女兒,希望她會說留在她身邊。看到女兒半天不說話,他急得用手比劃,求她留下來。誰知,劉英態度堅決:“爸爸,對不起!女兒感謝妳這些年來對她的養育,但她還是要和媽媽在壹起。對不起,爸爸...

“幹酒賣不出去”,連環血案訴辛酸

劉榮華再次失控,壹邊哭,壹邊緊緊地握著劉影的手不肯放開。當她看到這壹幕時,她不得不改天再談這件事,請求警察幫她慢慢做劉榮華的工作。後來,劉英和劉榮華回家了,高玲留在旅館裏等消息。

接下來的幾天,派出所,帶著翻譯,多次跟劉榮華說“壹個扭瓜不甜”,還有就算劉英被逼著跟她在壹起,每天都不開心,有什麽意義等等,終於打通了劉榮華的工作。後來,在派出所和居委會的見證下,劉榮華和高玲簽署了買斷協議。簽完名,他忍不住抱著女兒哭了,在場的人都被感動了。......

不久,高玲帶著女兒離開了。在長途汽車站目送女兒離去的那壹刻,劉榮華悲痛欲絕。回到家,他翻遍了所有東西,找到了貼在學生證上的女兒的照片。他小心翼翼地摘下來貼在自己床對面的墻上,讓他壹擡頭就能看到女兒,然後把協議貼在墻上。壹想到自己含辛茹苦養大、相依為命的女兒就這樣離他而去,他就淚流滿面,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獨。本來我收養女兒是為了將來老了有個依靠,可是現在,我越來越大,卻失去了這個依靠。想想就難過。

2012年春天,在姐姐的鼓勵下,劉榮華終於振作了壹點,再次出去找工作。然而,他在街上看不到像劉英這麽大的女孩,壹看到她就想起女兒。他不能理解的是,他走的時候說好的,女兒每個月都給他發短信。為此,他不敢24小時關機,甚至不敢換手機號,卻始終收不到女兒的短信。他天天盼著,日夜思念著。手機壹震動,他就以為是女兒發來的信息,但每次都很失望。他不相信女兒會完全忘記他,畢竟14年的恩情!

劉榮華的想法逐漸變成了仇恨,因為她從來沒有收到過女兒的短信。每看壹次協議,我的恨意就增加壹點。他恨劉英的母親只用三萬元就買斷了她14年的心血,更恨林箐夫婦。就是在他們把女兒放了壹夜之後,她的氣質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想念他這個父親和這個家。他更加懷疑是林箐指使劉英背著他去找自己的母親。這樣想著,劉榮華又把矛頭對準了林箐夫婦,他想報復。他買了壹把匕首,把女兒的照片貼在匕首的把手上,開始在家裏用鞭炮粉和鋼珠悄悄制作爆炸裝置。

但是林箐和他的妻子決定不參與他的家庭事務,也不和劉瑩瑩有任何聯系,因為他們和劉榮華壹起去了警察局。所以他們對後來發生的事情壹無所知,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善良而被殺。

2012 12 16下午4點多,劉榮華騎著電動車來到響水居委會旁邊的壹條街上,這條街是林箐和妻子從農場回家的必經之路,躲在暗處當林箐和他的妻子路過這裏時,劉榮華突然駕駛壹輛電動車將他們撞倒在地。然後,他停下電動車,沖上去用刀捅了兩人。林箐和他的妻子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被捅到了血泊中。後來,劉榮華騎馬回到他的家躲起來。

10分鐘後,響水派出所接到路人報警電話,派出6名民警趕到現場,並將林箐夫婦送往博羅縣人民醫院搶救。與此同時,他們根據線索追蹤到了劉榮華的家並逮捕了他們。然而,就在警察進入劉家時,躲在閣樓上的引爆了四個自制的爆炸裝置,將五名警察撞倒在地。巨大的爆炸聲震動了周邊,響水派出所聞訊再次出警,同時向惠州市公安局報警。當晚10: 50左右,在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的支持下,成功將逃至隔壁樓頂的劉榮華抓獲歸案。

經過醫院的搶救,林箐夫婦終於恢復了生命。然而,他們留下了終身殘疾。經法醫鑒定,林箐夫妻均為重傷,其中林箐已構成九級傷殘,至今昏迷不醒。5名警察的傷情為3人重傷,1人輕傷,1人死亡。

2013年5月,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針對劉榮華稱被害人林箐找人替劉英出錢壹事,惠州中院發函要求公訴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公安民警找到林箐的妻子夏虹,核實給劉榮華的3萬元賠償金是否由林箐支付。夏虹表示不知道這壹情況:證人高玲也表示不認識劉榮華和林箐,根本不知道他們之間有矛盾。現有證據難以證明被害人林箐在本案的發起中有過錯。

2013年7月30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處劉榮華死刑。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榮華在手語老師的翻譯下,得知壹審的判決結果,比劃著說:“我後悔做錯了,當時腦子壹片混亂。希望女兒過得好。我做錯了,對不起她。”向法官求饒並上訴。2015 03 16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劉榮華死刑。

負責此案的法官認為劉榮華又聾又啞。他既沒有結婚,也沒有和家人住在壹起,缺乏周圍人的關心和愛護。劉榮華對劉英有著深厚的感情,並為劉英傾註了全部的心血。可以說,養女劉英是他生活和精神上唯壹的寄托。

林箐撫養劉英的初衷也是好的。因為劉英不想回劉榮華,劉榮華的生活環境、知識結構和社會認知導致劉榮華認為橫刀割愛。最後,劉英回到了四川老家。在劉榮華看來,這打破了他所有的精神和生命寄托。這是犯罪的根本原因。

廖光華是惠州市特殊學校的手語老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廖光華認為,這起案件悲劇的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溝通。劉榮華和林箐誤解了對方的意圖,他們都是無辜的受害者。劉榮華經濟條件不好,只有40平米的簡易房。劉英14歲,正處於青春期。身體上的細微變化讓她羞於和養父擠在壹個小房間裏。她別無選擇,只能住在林家的房子裏。但是劉榮華不明白這壹點,認為林箐是在搶劫他的女兒。實際上,林箐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如果他向劉榮華解釋清楚現實和他們各自的出發點,這場悲劇也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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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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