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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袍在現在的社會中還有什麽應用

近幾年電視上的清宮戲很火,而無論是戲說還是正說,影視作品中皇帝的穿戴卻常常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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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家指出,有的影視劇中皇帝穿龍袍卻戴朝冠,搭配“牛頭不對馬嘴”;還有演員的服裝在胳膊

上出現的龍紋式樣也不對,皇帝服飾上哪裏出現龍紋、出現的形式和數量都有嚴格規定。

面對這壹現象,房宏俊顯得十分擔憂:“目前大眾中普遍存在對皇帝服飾的誤讀,這當然與

影視劇作者對清代服制的不了解有關,但也有研究機構對大眾的宣傳過少的因素。”房宏俊告訴記

者,清代皇帝的服裝基本上分為禮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和便服幾大類。其中禮服包括朝袍

、端罩(壹種外褂)和袞服(既可與朝袍套穿,也可與龍袍和常服袍壹起穿的衣服);吉服包括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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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袍;常服則是介於禮服和便服之間的壹種服裝;外出或打獵穿行服,雨雪天穿雨服。可見,人們

平時常說的“龍袍”,其實只是作為皇帝吉服中的壹個門類而已,主要用於重大吉慶節日以及先農

壇皇帝親耕等場合。而觀眾在影視劇中看到的皇袍,更多的是屬於常服或便服這壹種類。

房宏俊指出,在清代皇帝的幾大類服裝中,朝袍是皇帝在登基、大婚、萬壽聖節、元旦、冬

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禮和祭祀活動時所穿的禮服,根據不同的季節,又有四季適用的皮、棉、

夾、單、紗多種質地,顏色也並不是只有人們普遍認為的明黃色壹種,而是有明黃、紅、藍和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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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四種顏色。按清朝《大清會典》規定,皇帝的朝服壹般“色用明黃”,還用於禦殿朝賀及地壇

祭地、先農壇和祭太廟等場合。至於其他顏色朝服的穿用,則在祭天和天壇祈谷時用藍色,日壇朝

日用紅色,月壇夕月時用月白色,即淺色藍。

此外,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連的長袍相配而成,通身繡三十四條金龍,兩袖各繡

金龍壹,披領繡金龍二。另配箭袖和披領,二者是清代朝服的顯著特色。此外清代服飾制度還規定

,穿不同的服裝,要與不同的冠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應,且腰間都要系相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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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帶”,穿朝服系朝服帶、穿吉服時系吉服帶等。

■ “龍袍”之上不僅龍唱主角

那麽,作為皇帝吉服之壹的龍袍,上面是布滿了龍的圖案嗎?在房宏俊的指引下,記者這才

發現,龍袍上除了龍唱“主角”之外,還充滿著形形色色的“配角”,甚至連平時人們不大喜歡的

蝙蝠也在其中。

房宏俊告訴記者,龍袍上每個圖案其實都有著豐富的含義。以清乾隆明黃緞繡五彩雲蝠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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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吉服袍為例,該龍袍通身繡九條金龍。正龍繡得正襟危坐,壹團威嚴,行龍繡得極富活力,

似動而非動。四條正龍繡在龍袍最顯要的位置——前胸、後背和兩肩,四條行龍在前後衣襟下擺部

位,這樣前後望去都是五條龍,這寓意著九五至尊。“但是我們這樣粗略的算下來卻只有八條金龍

,這與史書上記載的有出入,於是有人猜測道皇帝是真龍天子,本身就是壹條金龍,穿著龍袍後金

龍就達到九條了。其實不然,這第九條金龍正繡在裏面的衣襟上,要掀開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到。”

此外,龍袍在龍紋之間還繡以五彩雲紋、蝙蝠紋、十二章紋等吉祥圖案。五彩雲紋是龍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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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缺少的裝飾圖案,既表現祥瑞之兆又起襯托作用。紅色蝙蝠紋即紅蝠,其發音與“洪福”相同

,也是龍袍上常用的裝飾圖案。在龍袍下擺排列著代表深海的曲線,這裏被稱為水腳,水腳上裝飾

有波濤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巖石,這種紋樣被稱為“海水江崖”,寓意福山壽海。

盡管滿族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不想被漢化,但為了加強其專制統治,由漢民族創造的

服飾等級制度還是被滿清統治者所接受,體現在龍袍上,寓意最深刻的卻是十二章紋樣。即使它們

的面積相對很小,再加上清代帝王禮服色彩鮮艷,圖案豐富,使人們忽略了這擁有悠久歷史、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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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的紋飾。其實十二章紋包含了至善至美的帝德,象征皇帝是大地的主宰,其權力“如天地之大

,萬物涵復載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照臨之內”。除了以龍袍為代表的吉服之外,清代皇帝的禮

服、常服、行服中都不乏漢民族文化的印記,我國傳統服飾的壹些特征其實在滿清統治者的服飾中

得到了壹脈相傳。

■馬蹄袖、披肩領象征騎射征戰

滿族在入關後學習漢文化,對於禮儀、服制更加重視。然而,隨著生活環境發生了變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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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箭袖已失去實際的作用,於是服裝改制問題又被重新提出。房宏俊告訴記者,清代滿族早在關外

建立後金政權時就已開始厘定冠服制度,努爾哈赤、皇太極、順治、康熙、雍正五朝修訂,至乾隆

朝更趨於完善。總體來說,清代在禮法制度上多承襲明代,並參照中原古禮制的傳統,其冠服體系

周詳嚴整,尤其在紋飾品章上延續了中華傳統的衣冠文化。但滿族統治者又以史為鑒,屢屢強調無

改衣冠以保騎射民族之淳樸生氣的重要性,訓示為國之根本。所以清代的冠服始終在形式上保留了

本民族的某些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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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宏俊指出,清代的冠服中保留的民族特色與狩獵民族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具有深刻的意

義和內涵。如帝後朝袍上的馬蹄袖、披肩領和皇後兩肩所飾被成為“緣”的半月形裝飾,分別象征

著馬蹄、弓和馬鞍的形象,將滿族騎射征戰“馬上得天下”的輝煌歷史充分表現了出來。尤其是滿

族傳統服裝的箭袖,入關後雖然失去實際作用,但箭袖卻作為滿族的行禮動作(即滿語中的“放哇哈

”)得以保留。箭袖又稱馬蹄袖,平時挽起成馬蹄形,壹遇到行禮之時,敏捷地將“袖頭”翻下來,

然後或行半禮或行全禮。這種禮節在清朝定都北京以後,已不限於滿族,漢族也以此為禮,以示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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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守禮。因此馬蹄袖以遮手可禦寒,挽起放下可行禮,既具有實用功能,又有很好的裝飾效果,而

被人們譽為“反映清代歷史的象形文字”。清代帝王服飾正是這樣,把傳統特色與本民族元素完美

的融合,而除了在服裝的方寸之間,滿、漢兩種文化也得以在更廣闊的天地和平***處。

■穿錯衣可招致“殺身之禍”

早在崇德時期清皇室就定下了“上下冠服諸制”和不得“變本忘先”的訓誡。到了乾隆三十

七年(公元1772年)也提出“祖宗成憲具在,所宜永守勿愆也”,最終決定本著“不輕變祖訓”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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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在保持滿族服飾特點的同時,吸收漢族帝王服飾的色彩和章法紋飾,再對服飾制度作壹些增加

補充,形成最終的典章制度確定下來,並極為嚴格。清順治九年(1652)四月上諭:“凡違禁衣服,

如:三爪、五爪滿水緞圓補子,黃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許存留在家。餘越品衣服,如禦賜許

穿用,若非禦賜,聽其變賣不許穿用……”另據康熙九年(1670)議政王等議定服制:“民公以下,

有頂帶官員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緞滿翠緞圓補服,黑狐皮、黃色、秋香色衣……”

房宏俊告訴記者,清代冠服制度具有全面性、系統性、嚴肅性,皇帝每年秋審,對“服制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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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達到近乎瘋狂的殘酷。據乾隆四十七年(1782)九月《清實錄》中載:“丙午,上禦依清曠勾到

,秋審官犯、服制及雲南、貴州情實罪犯。停決官犯斬犯六人、絞犯四人、服制斬犯四十二人、雲

南絞犯七人、貴州斬犯壹人,絞犯八人……”可見因服制被斬首的犯人在死刑犯中占相當大的比例

然而,到了清代晚期,在冠服制度上雖然更註重繁文縟節,但實際上隨著政權的衰落,有些

制度已經變樣,不免有些隨心所欲,對服制的管束也日漸寬松。乾隆自己就曾慨嘆道:“每歲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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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故殺人犯已不勝誅,豈能將侈肆越禮之人,復壹壹繩以三尺乎?此時朕非不能辦,實不忍辦,

亦不必辦也……”房宏俊指出,按理說,乾隆朝的服制政策應該相當嚴格,但是,隨著政權的鞏固

和大清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這壹嚴格的政策在乾隆朝中後期卻開始松動。究其原因,除了盛世

奢華和乾隆實行懷柔政策外,另外的因素就是法不責眾與實出無奈。

◆龍袍上的十二章紋

龍袍十二章紋包括: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彜、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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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發展歷經數千年,每壹章紋飾都有取義,日、月、星辰代表三光照耀,象征著帝王皇恩浩蕩,普

照四方。山,代表著穩重性格,象征帝王能治理四方水土。龍,是壹種神獸,變化多端,象征帝王

們善於審時度勢地處理國家大事和對人民的教誨。華蟲,通常為壹只雉雞,象征王者要“文采昭著

”。宗彜,是古代祭祀的壹種器物,通常是壹對,繡虎紋和譐紋,象征帝王忠、孝的美德。藻,則

象征皇帝的品行冰清玉潔。火,象征帝王處理政務光明磊落,火炎向上也有率士群黎向歸上命之意

。粉米,就是白米,象征著皇帝給養著人民,安邦治國,重視農桑。黼,為斧頭形狀,象征皇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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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幹練果敢。黻,為兩個己字相背,代表著帝王能明辨是非,知錯就改的美德。

◆制作壹件朝袍 耗時兩年

清代皇帝的衣料由內務府廣儲司擬定式樣顏色及應用數目奏準,對緞匹長闊尺寸、質地、花

樣、色澤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檔案中的“敕諭”多次記載要求官局所織緞匹“務要經緯均勻,闊長

合適,花樣精巧,色澤鮮明”,如質量不合格,需補賠罰俸或受鞭責。

據清宮資料,制作壹件朝袍須要依禮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題由內務府畫師繪制重彩工筆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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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總管太監呈皇帝禦覽,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準件送發江寧(南京)、蘇州、杭州三

處織造司分織。江寧織造負責的禦用彩織錦緞,蘇州織造的綾、綢、錦緞、紗、羅、緙絲、刺繡及

杭州織造處織造的禦用袍服、絲綾、杭綢等。

據悉,三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交裁作、繡作、衣作,刺繡由如意館畫工設計彩色小樣,經審

後,按成品尺寸放大著色發交內務府和江南織造衙門所屬的繡作進行生產。完成後陸路進京,如後

宮所用則經水運進京。期間用繡工近500人,繡金工40余人,畫樣過粉10余人,合計近千人。如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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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刺繡則要用2年零5個月才能完工,在此期間內,穿衣人的體態甚至已發生了變化,聰明的工匠於

是在織造階段就在面料邊緣留下了足夠的改動空間。

據記載,皇帝壹天之中多次更換服飾,有時壹天內更換二至三次。清宮內設有尚衣監,存放

皇帝的袍褂和服飾,又有專門的衣服庫,管理皇帝平日常用的服和冠,還有壹大群隨時侍候皇帝更

換衣服的太監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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