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收藏家協會是建國以來湖北省唯壹的省級綜合性民間收藏組織,下面是我為妳整理的湖北省收藏家協會的介紹,希望對您有用。
湖北省收藏家協會的介紹協會的宗旨是: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寶貴燦爛文化,保護民間文化財富,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提高會員愛國主義思想品質,引導會員在開發收藏文化活動中,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 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協會的主要任務是:廣泛普及收藏知識,大力宣傳收藏活動的社會意義;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收藏品展覽和交流活動;進行法規、政策和道德教育,引導會員樹立正確的收藏觀; 組織專家學者深入開展收藏學術研究,在普及的基礎上,努力提高我省收藏界的整體水平。為了吸取收藏經驗,我們已經同國內各省市收藏組織建立了廣泛的聯系,相互交流民間收藏信息。
分支機構:協會下設古陶瓷、字畫、革命文物、雜件等四個專業委員會。
湖北省收藏協會的介紹本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廣大收藏愛好者,發揚愛國主義傳統,弘揚祖國燦爛文化,保護民間文化財富,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教育會員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和?三個代表?,在收藏活動中遵紀守法,執行社團政策,遵守社會道德,為我省兩個文明建設作貢獻。
本協會的主要任務是:廣泛普及收藏知識,大力宣傳收藏活動的社會意義;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收藏品展覽和交流活動;進行法規、政策和道德教育,引導會員樹立正確的收藏觀;組織專家學者深入開展收藏學術研究,在普及的基礎上,努力提高我省收藏界的整體水平。協會成立以來,廣納湖北省收藏界著名專家、學者和有識之士。協會遵循主管部門的指示,堅持條件,在全省範圍內穩步地發展團體和個人會員,目前會員總數已達800余人,常務理事單位3個。根據收藏業務的特點,協會目前已設立民間收藏品咨詢鑒定評審委員會,已經成立陶瓷、玉器、字畫、銅器、紅色收藏、票證、紫砂等7個分會。根據協會章程規定,我們肩負著發展湖北全省收藏事業的重任,為此我們同省內各地市收藏組織建立了緊密的聯系,積極指導和參與他們開展的各種民間收藏活動。
為了吸取國內外收藏組織的經驗,我們已經同國內各省市收藏組織建立了廣泛的聯系,相互交流民間收藏信息。
湖北老酒收藏協會的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名稱:湖北省老酒收藏協會
英文名稱:Hubei Province wine collectors ssociation。
第二條湖北省老酒收藏協會的性質是:由中國廣大老酒老酒收藏家,老酒老酒收藏組織,老酒老酒收藏愛好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湖北省老酒收藏協會的宗旨是:在中國***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國廣大老酒老酒收藏家,老酒收藏組織和老酒收藏愛好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增強與提升民族的收藏意識、弘揚中華收藏文化,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政策,保護、搶救、開拓各種民間收藏品,提高廣大老酒收藏愛好者的收藏品位、收藏技藝,引導廣大老酒收藏愛好者配合政府逐步規範民間收藏品市場,促進收藏活動的健康發展,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文物局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指導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所在地:武漢市漢口建設大道719號(亢龍太子酒店旁)。活動地址:國酒茅臺鹹寧專賣店武漢展示廳
第六條湖北省老酒收藏協會的業務範圍:
壹、創辦收藏業務培訓實體,開展各種收藏知識講座和學術研討活動,培養會員學習與運用有關法規的自覺性,提高會員的收藏意識與修養,以及收藏的科學性;
二、建立民間收藏信息咨詢鑒定實體,為協會會員提供服務,指導、維護其正常收藏活動和權益;
三、舉辦民間收藏品展示會,提高鑒賞及收藏水平,促進收藏者間的交流,活躍群眾文化生活;
四、利用、開發影視傳媒,全面客觀地介紹和宣傳我國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及民間收藏業績,交流收藏經驗,發布民間收藏活動信息等;
五、創造條件,組建中國民間收藏展覽館或博物館,為會員提供展示場所;
六、加強內地與港、澳、臺老酒收藏家之間的聯系與友誼,廣泛團結海外華僑、華人同好,以收藏為紐帶和橋梁,增進彼此交流與借鑒,拓展內地老酒收藏家的收藏視野與市場,***促中國收藏事業的發展和祖國的和平統壹;
七、加強與國外老酒收藏家、老酒收藏組織的友好交往,發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創辦協會會刊、會報、工作通訊,組織出版與收藏文化有關的藏品圖錄和收藏論著、中外著名老酒收藏家傳記等。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各類老酒收藏家、老酒收藏愛好者為個人會員,各類老酒收藏組織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有較豐富或較高質量的收藏品和有壹定的鑒賞、研究能力;
四、經本協會兩名會員介紹。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序是:
壹、提交入會申請表,並附本人1寸免冠照片兩張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本協會?會員組聯部?討論通過,會長簽批;
三、由本協會?會員組聯部?辦理會員證等具體入會手續。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對本協會發行的書籍、報紙刊物和有關資料,享有購買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本協會組織的活動有優先參與權;
五、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壹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壹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組聯部討論並報會長辦公會批準,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由會員推薦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壹年。
壹、本協會設理事會。理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負責選舉常務理事會。
二、理事會須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本協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並對其負責。常務理事人數
四、常務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第二十壹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壹、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和撤銷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延期,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中國***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
二、有豐富的組織領導經驗和社會活動能力;
三、在收藏界和文物界有較大影響;
四、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換屆或根據需要更換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常務理事會職權,領導協會工作,並對其負責。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需要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須報國家文物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準。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
二、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條本協會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實施會長的各項委托。
第三十壹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和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受會長委托,審核協會的有關文件;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因工作需要,設名譽會長、顧問、名譽理事若幹人,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決定聘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或以其它形式向全體會員公布。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壹?會費;
二?接受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拔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條本協會換屆或根據需要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和國家文物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壹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經民政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00年8月8日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壹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常務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