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我的翅膀,從來就不是我的囚牢。只要等到對的風,我就可以開始飛翔。 “我可是聰明到連我自己都會害怕啊!”於是我們就這樣聊了起來,以壹種“我的人生需要被矯正”的方式。 喜歡就養了啊?流浪狗有了名字就不是流浪狗了。取了名字就要替它的人生負責不是嗎? 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這只會讓“努力”這兩個字失去應有的光彩。青春裏的兩個女孩,聯手讓我認識了這壹點……並且拼了命相信,努力就會看見美麗的風景。持續不懈的壹流努力,就會看見不可思議的世界。 分手,只需要壹個人同意,但“在壹起”,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認可才能作數。戀愛就是要這麽不確定才有趣,不是嗎?至少我已經完成了我這壹半的拼圖。 “壹起回家”這四個字,不管在哪個生命歷程,都有很浪漫的意義。 “壹起”代表這件事壹個人無法獨立完成,“回家”意味著背後的溫馨情愫。 第壹次與妳壹起回家的人,妳壹輩子都不可能忘記。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不經意間聽到某壹首歌,某壹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裏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柯景騰,既然妳那個時候就很喜歡佳儀了,為什麽還可以壹邊喜歡小華?”阿和不以為然,他算是個愛情基本教義派。 “這算什麽問題?壹次喜歡兩個女孩有什麽好稀奇?很多女生也常常壹邊喜歡劉德華,壹邊喜歡張學友啊!”我老實回答,語氣漫不在乎。 回避情感才是最不正常的事。 人如果無法在心底深處感受靈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會變得殘缺。 真正認識了情感——自己獨壹無二的情感,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事,才有“大人的成熟世故”跟“小鬼頭的義無反顧”的差別。對我來說是這樣。 “哪有這樣的?誰跟妳壹樣?”阿和啼笑皆非。 “這種事我能有什麽辦法,喜歡上就喜歡上了。”我看著胚芽奶茶上的泡泡。 是啊,喜歡就喜歡上了…… 戀愛就是集體作戰啦,這樣才有熱血。相信我,熱血的愛情總有壹天會流行起來的。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壹百個人面前極盡丟臉之能事,還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沒有他喜歡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籃下被蓋壹百次火鍋,還覺得打籃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沒有他喜歡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為成績差勁、上課搗亂、跟墻壁說話,變成某種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歡的女孩的前面。 “糟糕,我會不會太奸詐了?”我看著月亮。 “不會,妳是非常非常的奸詐。”月亮說。 “不客氣。”我豎起大拇指。 要給妳最大程度的快樂,與其讓快樂指數從零跑到壹百,不如從負壹百飆到正壹百,這樣絕對值是兩百整,非常厲害又壹輩子忘不了的快樂吧! 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卻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沈的痛苦,代表我曾經愛得越飽滿。 每嘗過壹次愛情,我都能獲得無與倫比的勇氣,在跌倒的時候吹拂傷口,然後重新站起。 總是以祈求著“永遠在壹起”的心意追求喜歡的女孩,是我的愛情之道。正因為如此,當我昨晚對女孩告白時,盡管還是被婉轉拒絕了,我依舊能義無反顧信仰著我獨壹無二的熱血愛情。 每個女孩都是我們人生的燭火,照亮了我們每段時期瘋狂追求愛情的動人姿態,幫助我們這些男孩,壹步壹步,成為像樣的男子漢。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歡那女孩壹點。再多壹點,再多壹點壹點。 只要夠喜歡,就沒有辦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壹直靠信仰愛情,堅持下去。 “柯景騰,我希望可以給這個女孩幸福。”廖英宏的聲音再度充滿元氣。 “不是盡力,是壹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淚還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愛情回憶在化為壹份記錄性書寫時,有任何的意義,那便是希望每個讀著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從中獲得壹點點,相愛的勇氣。 如果愛情不能使壹個人變成平常不會出現的那壹個人,那麽愛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們日夜祈手禱盼的,那種夠資格稱為愛情的愛情。 戀愛中,可以花盡種種心機,運用策略打敗對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許,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後讓沈佳儀深深愛上的自己,並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壹切又有什麽意義呢?” 所謂的厲害,就是…… “讓這個世界,因為有了我,會有壹點點差別。” 而我的世界,不過就是妳的心。 “那是別人。我不是別人。別人送花惡心,我送花,還可以。”楊過有小龍女,我有沈佳儀。楊過有龍女花,我有小耳朵。而楊過有大雕,我有許博淳。他媽的這不是命運使然是什麽! 我感到很害怕。我極度恐懼,自己不被允許繼續喜歡這個女孩。 那種事情發生的話,可以想見我的生命將如虛踏河面的葉,縱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卻仍將漸漸枯萎。 我會繼續努力的,這輩子我都會繼續努力下去的。 妳就耐心等待,我追到妳的那壹天吧。請讓我,繼續喜歡妳。 有人說戀愛最美的時期,就是曖昧不清的階段。 彼此探詢對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別對方釋出的心意,戒慎恐懼給予響應。每壹個小動作似乎都有意義,也開始被賦予意義。 走在壹起時,男生開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內側,女生則無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擺手,是不是正在醞釀牽起自己的勇氣。 女生迷上戀愛心理測驗,男生開始懂得吃飯時先幫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壹切壹切,不只是因為自己想“表現得好”,更是因為自己的心裏出現壹個位置,獨屬於地球上另壹個人——那壹個人。這種機率大約是,五十七億分之壹。 對我來說,告白如果只關心成不成功就太遜了,因為“如果壹旦成功了,就不會再有下壹次的告白了”。告白當然要成功,所以緊有壹次機會。因為緊有壹次機會,當然就得想辦法讓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難忘。 喜歡對的人,身上會發光。 持續發著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決定女孩“會不會喜歡男孩”或“會不會答應與男孩”,那麽“喜歡的定義”就幾乎與愛情脫鉤,變成壹種只講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質的東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愛情的樣貌裏,如果女孩夠喜歡男孩,即使男孩是壹邊打哈欠壹邊告白,女孩九成還是會答應與男孩交往,剩下失敗壹成幾率,就是男孩有毀滅性的口臭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間,殲殺了女孩對男孩的喜歡。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緊緊是表象,告白的結果不會因此而改變,那麽“苦苦思考告白時機”或“如何在驚喜中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愛意”這件事,難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戲嗎? 不,反而格外珍貴了。 那是壹種心意。 每個人都想要讓心愛的對象在見識到自己的喜歡時,能過擁有最好的心情,好在記憶相冊本裏存留最深刻的壹頁。所以我們挑場合,選時間,制造氣氛,為了他,為了她,為了彼此。多麽誠懇的心意。 “最強”這兩個字,就是男子漢最好的獎品。 再見,再見,再見。妳永遠都看不見我放棄的背影有多麽傷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熱血的根性,就是靠著這股熱血,我才能喜歡妳這麽久。 而這份熱血,竟成了妳否定的無謂存在。 人生沒有意外,只能說是命運使然。 錯過了聽見神氣魔咒的時機,卻因為壹場荒謬又熱血的怪比賽,讓我與深深喜歡的女孩從此在愛情的路上分道揚鑣,各自化作壹條線,在人生的路上奔馳。 奔馳,卻又彼此纏繞。 不久後,我交了女朋友。沈佳儀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們之間的故事,卻沒有因此結束。 八年的喜歡,讓我們之間擁有了更深刻的聯系。 比情人飽滿,比朋友紮實。 那是,羈絆。 我們總是在這個世界上,尋找跟我們“連接”的另壹個人。 連接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連接是壹種陪伴,有的連接是壹種互相取暖,有的連接則是壹種淡淡的默契。 通過愛情而連接的伴侶,則是我們最向往的關系。 不管妳裝得再怎麽像普通朋友,我還是可以感覺到妳對我的喜歡……不,應該說是重視。妳對我,很重視。讓我覺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歡,妳喜歡我……我只是覺得,他不夠喜歡我。經歷過妳是怎麽喜歡我,我就會覺得其他人對我的喜歡,無論如何都沒辦法跟妳相比…… 我也很喜歡,當年喜歡著妳的我。那時侯的我,簡直無時無刻都在發光呢。 我對妳的喜歡,原來壹直都是有響應的,而不是我壹個人在跳舞。對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壹場獨白。 人生不是壹個人的,喜歡,也不是壹個人的。 我已經將另壹個女孩嵌進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無法掉頭就走,那也是我珍貴守護的愛情。 沒有結果的愛情,只要開了花,顏色就是燦爛的。 見識了那道燦爛,我的青春,再也無悔。 壹場名為青春的潮水淹沒了我們。 浪退時,渾身濕透的我們壹起坐在沙灘上,看著我們最喜愛的女孩子用力揮舞雙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壹端。 下壹次浪來,會帶走女孩留在沙灘上的美好足跡。 但我們還在。 刻在我們心中的女孩模樣,也還會在。 豪情不減,嬉笑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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