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梵語本意]
“舍利”,又譯作“設利羅”、“室利羅”,本意為身、體、身骨等。也就是說,在古印度梵語中,這個詞可以指活人或死人的完整身體或部分身骨,也因此衍生開來,代表壹些與身體有關的事物,比如人的身材、過世之人身體經火化後的遺物等等。
[第二、演化為人名]
大家知道,在佛陀的聲聞弟子中,有壹位上首大阿羅漢,號“智慧第壹”的舍利弗,又譯作舍利子。這是為什麽呢?
在這個名字中,“舍利”的意思同梵語本意,“弗”的意思是就是兒子、子息。所以說,舍利弗這個翻譯是純梵文音譯,而舍利子這個翻譯是半音譯、半意譯。那麽,這位大阿羅漢的名字的含義也就相當於是“舍利的兒子”。對了,舍利是他母親的名字。那麽,他為什麽叫這個名字呢,他的母親為什麽叫舍利(身骨)呢?原來這裏有個典故,流傳有以下兩個版本:
[版本之壹]
原來,這位大阿羅漢的母親,是摩伽陀國王舍城婆羅門論師之女。她生來身材極其美妙,世所罕見,是位絕代佳人。以其身材之姣好,於其國中,無出其右,故舉國人民皆以“舍利女”稱呼之--即因她是身材冠軍,於是人們索性叫她為“身材”了。類似的命名例子在各國文化習俗中或都能尋到壹些痕跡 ,比如,我們古代人民把代表倡導火之使用的領袖稱為“炎帝”,把倡導織布技藝的女子(後演化為女神)稱為“織女”,把代表倡導耕種技藝的男子(後演化為男神)稱為“牛郎”。這樣,“舍利女”有了兒子後,其子即被命名為“舍利之子”,簡稱舍利弗(又翻譯作“舍利子”)。
[版本之二]
古印度有壹種鳥,名“舍利鳥”,意譯為秋鷺、百舌鳥,這種鳥有著藍色動人的眼睛和曼妙的啼聲。註意,這個詞中的“舍利”只是發音與上面所說的“舍利”那個詞相似,其實完全是另壹個梵語詞,限於漢譯音譯用詞的局限,翻譯者誤用了同壹個詞語來表音。原來,摩伽陀國王舍城婆羅門論師之女,生下來時,壹雙藍眼睛明媚動人,好似舍利鳥的明眸,於是以舍利鳥的名字命名之,後來其兒子乃因母得名,為“舍利子”(舍利弗)。但是,由於“舍利鳥”的舍利和表示身骨的舍利,兩個詞發音十分接近,於是在佛經翻譯流程過程中,產生訛傳,舍利鳥的舍利被誤傳為表示身骨的舍利;或可認為,這種訛傳甚至早於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乃是佛教在古印度各國,直至西域各國傳播時就早已產生了。
[第三,其他演化]
我們在前文已經提到,“舍利”壹詞因表示身、體,而衍生出與活人或死人身體有關的壹些用法,比如可代表“過世之人身體經火化後的遺物”。那麽,“舍利”壹詞在古印度是否就代表人的骨灰呢?應該可以推知有這種用法,然而在佛教經籍中,卻通常不用這個詞來表示凡人的骨灰,而表示佛、菩薩、羅漢等聖人圓寂、火化後留下的結晶物,此物之本質不同於凡人的骨灰、或骨灰中沒燒完的骨頭殘骸。愛問這裏有位老先生總是頑固地認為佛教術語“舍利”就等同於骨灰或骨灰中未燒完的骨頭,這屬於“只知其壹,不知其二”,或者是“只知其二、不知其三”了。 因為這位老先生雖然知道舍利壹詞有身骨的意思,但不知道,“舍利”雖多數經火化而來,但其光螢和質的已經不同於遺骨了,通俗比喻來說:舍利是聖人的骨、肉、血等在其累世修行力的加持下、經過了化學變化,已經不是骨頭了。“舍利”這個詞在佛教經籍中,早就不代表普通的骨灰了,而是意譯為“靈骨”,是指壹種聖物;甚至這個詞更進壹步演化,這種聖物都不壹定來自聖人火化現場,據傳說、有緣者可以通過虔誠祈禱修持而獲得。我這麽說有根據嗎?有經典和歷史古籍為證:
元鎦績霏雪錄曰:“舍利有三種色:白色骨舍利,黑色發舍利,赤色肉舍利。”
--如果舍利僅僅代表骨灰(或未燒完的殘骸),請問如何解釋紅色的肉舍利和黑色的發舍利等各色舍利?
《金光明經》舍身品:“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
《浴佛功德經》分舍利為二:(壹)生身舍利,又稱身骨舍利,即佛身火化後所得。(二)法身舍利,又稱法頌舍利,即佛所遺之教法、戒律,而以舍利比喻之。
《法苑珠林》卷四十分舍利為三:(壹)骨舍利,其色白。(二)發舍利,其色黑。(三)肉舍利,其色赤。
《大唐西域記》卷十二載,玄奘從印度歸國時攜回如來舍利壹五○粒。
《宋高僧傳》卷壹則載,唐代義凈從印度歸國時攜回舍利三百粒。
《出三藏記集》卷十三載:三國時,高僧康僧會到江東見吳王孫權,王問佛法之靈驗事,乃祈請三七日,感得舍利,王命力士以鐵槌砧擊之,無絲毫異狀,大為嘆服,遂創立建初寺。
--此處舍利是“感得”而非取自火化,而且質的堅硬。此“感得舍利”的事情,據友人介紹,近現代在西藏地區寺院也曾發生過。
《如意寶珠金輪咒王經》曰:“若無舍利,以金、銀、琉璃、水精、瑪瑙、玻璃、眾寶等造作舍利。”--這是言及舍利在密宗法式中的作用時提到沒有舍利的情況下,以各種珍異珠寶替代的情況,如何能將舍利等同於普通骨灰?
《長阿含經》卷四《遊行經》記載佛滅度後,八國分舍利的詳情:“其時,波婆國之末羅民眾欲分得舍利,於本土起塔供養,乃備四種兵至拘屍城,遣使者請分舍利。然拘屍王謂世尊於該國滅度,國內之士民當自供養,遂拒分舍利。同時遮羅頗國之諸跋離民眾、羅摩伽國之拘利民眾、毗留提國之婆羅門眾、迦毗羅衛國之釋種民眾、毗舍離國之離車民眾、及摩揭陀國阿阇世王亦各備四種兵進渡恒水,敕香姓婆羅門請分舍利,拘屍王亦以同理由拒分舍利,諸王即欲執幹戈以力取,香姓婆羅門告諭彼等不可,乃八分舍利與八國,八國皆得舍利而歸,各起塔供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