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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晉先鋒合集的贊功能在哪裏?

商鞅(約前390-338年),漢族,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黃梁莊鎮)人。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著名的法家。魏王公的後代叫魏陽,又名公孫陽,後被封為商鞅。在的要求下,他進入秦國,並說服進行改革。蕭公死後,被貴族誣蔑,車裂而亡。十年執政,秦國執政,史稱商鞅變法。但最後還是死於自己的法律。

商鞅的《學而優則仕》是壹部專門研究法治的著作,深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後來他是魏國的宰相,公叔措,公叔措病重的時候,他對說:“公孫楊是個少年奇才,可以任命為宰相。”還對惠王說:“既然不需要孫楊,就壹定要殺了他,不要命令他出境。”錯叔死後,魏惠王不同意錯叔的囑托,所以沒有做。孫楊聽說下令全國賢士收復秦國失地,就帶著的《法經》來到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荊軻和商鞅三訪秦孝公,他提出了三種君主策略:帝道、王道和霸權。唯有霸權獲得了秦王的認可,成為秦國強盛的根本。在最初的359年,他擔任左書的頭,並開始改革,後來他被提升為大梁座。

公元前359年,當商鞅協助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的代表人物甘龍和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潤是不可改變的,用起來也不容易。“古法沒有錯,禮貌也沒有錯。”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異教,古法是什麽?皇上不重修舊好,何必追隨?”“治天下是不壹樣的,那時國家是不合法的,所以唐舞不循禮而為王,夏寅不循禮不易死。反古人必不可少,而循禮者不多。”所以主張“立當時,依事而制禮”(《尚軍·更法》、《史記》、《尚軍列傳》)。這就用歷史進化論的思想反駁了舊貴族所謂的“法家”、“禮法”,為推行變法做了輿論準備。

13年(前356年)和19年(前350年),周先旺進行了兩次政治改革。變法的內容是“棄雷區,開樓房,實行郡縣制,獎農鬥法,實行連坐法”。這時候太子犯法,商鞅說:“法律不行,妳就從上面犯。”,懲罰老師宮子謙和老師公孫嘉。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壹個老師和壹個神的兒子重新犯法,商鞅被判割掉鼻子。變法已久,秦人大喜。山裏沒有賊。前340年,秦、趙擊敗魏之子昂將軍,魏割河、秦以西之地,民遷大良。這時,魏惠王大怒:“我最討厭舅舅的話了。”魏陽因功被授予尚武義稱號。

尚軍的法律太不仁慈,太忘恩負義。他制定了坐在壹起的法律,制定了嚴格的法律,加大了體罰力度,包括鑿頂、拔筋、鐵鍋煮等刑罰。秦國的貴族怨聲載道。趙亮勸尚軍懷恨在心,要他“回十五都,輕灌園林”,“不貪商,富於商,不慣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崩,惠文王即位,子錢告商鞅謀反。商鞅逃到邊境,想留在招待所。結果店家怕“坐在壹起”,不敢入住,於是“弄巧成拙”;為了逃回魏國,任偉不願意收留商鞅,因為商鞅曾背信棄義地攻破魏帥。後來商鞅又回到尚義,出兵北攻,出兵討要,把楊殺在池中。死後被秦“破車”懲罰,滅了商君家,商鞅在公元前356年至公元前350年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改革。商鞅第壹次變法發生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楊寬《戰國史》(185)有這樣壹段話:“《史記·秦本紀》雲:秦孝公三年,魏陽曰孝為公好。甘龍、杜摯等。,然而,彼此爭論,但他們使用鞅方法,和人民遭受。活了三年,百姓就放了,卻要拜為左家長輩。”在此基礎上,又用了三年鞅方法,並於六年因“便民”而將魏陽升為常。但《史記·尚軍列傳》說:孝‘以魏陽為左女長,定變法之序’。在此基礎上,下令變法,應該是在六年(公元前356年)魏陽任長之後。兩者比較壹下,以後說好。《戰國策·秦策》說:“尚軍統治秦國,法律得到執行...孝了十八年,病了,養不起。他想向尚軍傳教,但他拒絕辭職《韓非子·家同篇》也說:“之法,‘孝,主尊安,國欲富強,八年後,車分於秦。”王先謙的《解集》認為把“十”字從“八”中去掉是對的。從六年(即公元前356年)魏陽“命為昌變法”後,到蕭公二十四年去世,整年是19,正好是18。據此,商鞅的第壹次政治改革應該是在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40年,魏陽奉秦孝公之命攻打魏國。兒子昂是魏陽在魏國時的朋友。魏陽邀子昂和談,子昂對友情毫不懷疑。結果,魏陽在談判結束後活捉了的兒子昂,並借機擊破魏軍,迫使魏歸還過去奪走的西河之地。魏惠王說:“我討厭我叔叔的話。”因此,商鞅立下汗馬功勞,在商(今陜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城被封為尚軍。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龔自謙等人痛斥商鞅“謀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到邊境,想住招待所。招待所的主人並不知道他是商務紳士,但看到他沒帶證件,就告訴商務紳士法,沒有證件留宿是犯罪。商鞅想去魏國,但魏國拒絕他入境,因為他活捉了他的兒子昂。他回到自己的封地,調兵抵抗。結果他戰敗被殺,然後被命令肢解屍體。

公元前350年,商鞅進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先棄礦田,開壹棟樓(樓就是田裏的路)。秦把這些寬闊的建築夷為平地,種上莊稼,開墾土堆、荒地、樹林、溝渠等。,以前是用來劃分邊界的。誰開墾荒地,誰就擁有它。土地可以買賣。

第二,建立縣組織,合並鄉鎮,組織成縣,由國家官員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府的權力更加集中。

第三,遷都鹹陽。為了便於向東發展,將都城從原來的溧陽遷到渭河以北的鹹陽(今陜西省鹹陽市東北)。

如此大規模的改革肯定會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和大臣反對這項新法律。有壹次,秦王犯法了。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律法規,從上到下都要遵守。如果上面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如果王子犯法,他的主人應該受到懲罰。”

結果,商鞅對太子的兩個主子,公子謙和公孫賈犯了罪。壹個被割掉了鼻子,另壹個在臉上紋了字。這壹來,壹些貴族和大臣就不敢違反新法律了。

十年後,秦國越來越富裕。周王派使者去祭祀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中原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只好割讓河西土地,遷都大梁(今河南開封)。

[編輯此段]商鞅試圖改造人民

商鞅是壹個愛國的人,姓公孫,名。當他看到國家衰弱時,他去找魏的叔叔措幫忙。看他是個人才,措叔就把他當普通兒子推薦了。每當有重要的事情發生,措總是和商鞅壹起謀劃,而且總是成功。措很看重他,想介紹他做更大的官。可惜不久,措病重,但措告訴,“魏陽雖年輕,卻是當代奇才。如果他成了宰相,他比我強十倍。不用他,就殺了他,以免後患。”。措叔也對商鞅說:“我把公事放在私事之前。如果王維不需要妳,妳就趕緊跑路。我已經建議殺了妳。”商鞅心想:既然王維不聽措的話而用我,那就不聽他的話而殺我。所以他沒去。果然,惠王認為商鞅什麽也沒做。這是因為措叔病重,胡言亂語。所以,他沒用,沒殺他。

商鞅聽說秦孝公在物色人才,於是他來到秦國,求見秦孝公。看到商鞅的說話,泛泛而談,不著邊際,小龔聽了壹會兒就睡著了,壹連這樣做了三次。商鞅並不氣餒,最後以“伯叔”為題展開話題,卻正中蕭公的下懷。兩人談了三天三夜,小龔都不滿意。蕭公大喜,賜名常。於是,商鞅果斷頒布變法之道。他想試探壹下人民對改革的態度,也想取信於民,使新法得以順利實施。

商鞅派人在鬧市放了壹塊30尺長的木頭,命令說:“誰能把木頭搬到北門,賞十兩黃金。”人們紛紛來看,但都持懷疑態度,沒有人動它。商鞅把賞賜增加到50金,大家更加懷疑:秦國從來沒有給過這麽重的賞賜。有壹個人不信邪,心想,雖然沒有那麽多獎金,但肯定是有的。他拿起木頭,走向北門,後面跟著壹大群觀眾。商鞅全額兌現了獎金,大家都相信商鞅的命令必須執行!

次日,商鞅頒布新法,成功實施。秦國大治理的政治經濟方面發展很快。但由於新法侵犯了皇族貴族等統治階級的切身利益,商鞅在推行改革時過於苛刻,當蕭公駕崩,惠文公登基時,商鞅卻以“肢解”的悲慘結局收場,實在令人感動,令人痛惜。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

首先,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春秋戰國時期,奴隸制崩潰,封建制度建立。商鞅變法順應了時代的要求和歷史發展的趨勢,這是變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第二,商鞅變法得到了統治者的支持。

第三,商鞅確立了“治天下以異,治國以法古”的正確指導思想,以堅定的改革態度取信於民。

[編輯本段]商鞅兩次改革的主要內容

公元前356年的第壹次政治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頒布法律,制定坐法,對輕微犯罪用重刑。李悝《法經》頒布實施,增加了坐法。即五家是五友,何以十家互相告發,同罪同坐,告發“漢奸”者與伐敵者同賞,而不告發。壹家人藏著“漢奸”,連史、吳都是同罪。招待所收留沒有正式證件的旅客,主人與“漢奸”同罪。

2.獎勵兵役,建立20級兵役爵位制度。規定給敵方軍事首腦壹等獎,田地壹公頃,房屋九畝,壹個“雜種”服苦役。頭銜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就越大。沒有兵役的宗室和貴族,不計入宗室成員,不享有貴族特權。

3.重農抑商,重獎農織,尤其重獎墾荒。規定“凡耕織於本業者,壹律平反;事到最後,懶貧者視為有酬”(意思是盡力從事男耕女織的生產,多產糧食和布匹者免於自己的徭役;那些從事工商業的人,那些因為沒有生產力而貧窮破產的人,連同他們的妻子兒女,都是政府的奴隸。

4.強調“依法治國”需要國家官員學習和了解法律,而學習法律的人“以官為師”。

5.變法律為法律。強調法律的普遍性具有“統壹天下”的功能。

6、輕罪重罰,不可饒恕。主張每個有罪的人都應該受到懲罰。

7.鼓勵叛國

8.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例如,廢除《石清實錄》制度。規定君主直系血族以外的宗室,無軍功取消其貴族身份。

9.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整體控制,剝奪舊貴族對地方政權的壟斷。

公元前350年的第二次政治改革,主要有以下兩點:

1.“開奇道,封邊關”。脫離過去,把每畝的小田界和每畝的田界都封了,把原來的“百步壹畝”擴大到240步壹畝,重新設置了“建築物”和“封印”。國家承認地主和自耕農對土地的私有權利,並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出售土地。

2.普及縣制。沒有縣的地方,將多個鄉鎮市聚合成縣,建成* * * 31縣。郡守和縣令由君主任免。

[編輯本段]商鞅的歷史評價

由於對儒家思想的排他性推崇,商鞅在歷史上用暴力手段進行快速改革的評價並不是很好。司馬遷在《史記·尚軍列傳》中寫道,太史公說:“尚軍是個有才能的小人。跡其欲以帝之術盡孝,持浮說,非其質。更何況懲罰神子,欺負魏建剛,無視趙亮的話,也足以發現尚君的小恩小惠,我試著看了尚軍的戰書,和別人的做法差不多。卒在秦惡名昭彰,有夫!”後人又說:“魏陽進秦,精劍為故。不壹定要當國王,但是可以見親戚。政治必須改革,儀式必須遵循。他欺負魏將軍,怪罪秦人。怎麽做,旅行對敵!但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以來,人以誠為本,壹言重於金。今天的人壹定是商鞅,能使政治勢在必行。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國方略。”《資治通鑒》說:“壹個相信自己丈夫的男人,對壹個男人來說,是壹個巨大的寶藏。國家受人民保護,人民受信任保護。不可能讓人民相信,也不可能讓人民保衛國家。所以上古之王不欺四海,欺君不欺鄰,為國之善不欺民,為家之善不欺親。相反,那些不好的人欺負他們的鄰居,他們的人民,甚至他們的兄弟和他們的父親和兒子。不信,不信,上下離心,這樣妳就輸了。多可惜啊,收獲治不了傷,收獲彌補不了死!昔日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圖原有之利,魏文侯不棄危險期,秦孝公不枉遷木之酬。這四個君主的方式都不是國粹,而商君主尤其刻薄,處於壹個戰爭和進攻的世界。世態趨於欺騙,而他們仍不敢忘信畜及其人,形勢為四海總督!”商鞅雖然刻薄,但也說明了商鞅的正直。到了近代,雖然有少數不同的聲音,但大多數人都承認商鞅是敢於觸動舊勢力,敢於改革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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