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有關規定,2018沈陽市喪葬費新規定如下:離退休人員遺屬津貼在上述標準上增加20%,非唯壹供養人的遺屬津貼減少50%。
2.1.喪葬費:死亡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
2.壹次性救濟費:死亡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
3.享受月生活補貼: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標準為準。
三、喪葬費處理流程
1.用人單位已支付喪葬費並為直系親屬提供救濟費的,需提供墊付資金的有效證明,由用人單位和遺屬* * *填寫《企業為在職參保人員死亡支付喪葬費和救濟費申請表》並簽字。
2、救濟金,還應提供市、區(縣)人社局批準的“參保人員死亡後供養其直系親屬證明”。
3、社保機構審核後,將應由養老基金支付的喪葬費、救濟費轉入單位賬戶。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5570號建議的答復。
妳局《關於加快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國殯葬補貼制度的建議》收悉。經與財政部協商,現批復如下:
制定城鄉居民喪葬費補貼政策,對於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參保人基本權益,體現社會公平,維護基金安全,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自《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發布以來,全國已有21個省份因地制宜建立了省級統籌的喪葬補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