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的條件
根據佛法和如來的戒律,壹個人要受戒出家,除了要有真誠、恭敬、正確的信仰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攜帶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身份證、戶籍證明(派出所出具)、體檢證明到妳認為有緣的寺廟。
2.未感染嚴重傳染病。(如艾滋病、各種皮膚病等。).但是感冒不是這種情況。)
3.沒有人有債務問題。(如破產、經營失敗和債務。)
4.未觸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涉及法律訴訟的人員。(指被警方通緝的人。如果是犯罪,但刑滿釋放的人不在此例。)
5.不小於7周歲,不大於60周歲。
6.精神健全。(指未患任何精神疾病,如神經衰弱、精神分裂癥、癲癇等會喪失意識和理智、舉止失態的疾病。)
7.心理健康和正常。(雙性戀是不允許出家的。)
8.想出家的人必須自願、虔誠、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並經父母許可。對於想出家的人,寺院查明身份和出身,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過僧團壹年多的考察(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念誦五經,學習米沙法則,學習佛教基本知識),可以拜壹個比丘,女人可以拜壹個比丘剃度。並按規定發到日歷上。然後,經過壹小段時間的學習,我要求十誡,這被稱為米沙或沙米尼。米沙是根據古印度的發音翻譯的,意思是“停止惡行,做好事”。那些獲得米沙或沙彌尼資格的人是僧侶或僧侶的候選人。(全國漢傳佛教僧侶正式記錄制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