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彤時代,余克史靜,在《陶齋坊》的結尾,看到了《紅樓夢》的手稿,這與現代的印刷版本大不相同。徐湘雲與寶玉偷情,碧痕同浴,滿口汙言穢語。八十年代以後,黛玉死了,寶釵的婚姻也是如此。從那以後,就大不壹樣了。寶玉結婚後,壹家人日落出發,他的流浪很有益處;這些年來,寶釵難產而死,寶玉更是縱容,窮得活不下去。想以做白阿堂執事(滿人,即沒有等級的警察)為生,就以長者為例,填庫(滿人,即乾宗,掌管文書的少年兵)為生。宜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寶玉膠續。那時,蔣玉菡已經放棄了他的音樂書籍,並且有了壹大筆錢。他在外城設倉,寶玉多次找他借款,他都不滿意。要發兵轟炸,必遭西仁革職。壹日大雪,滿城苦酒羊賈,與湘雲縱情作詩,強作歡喜。九門提督經過他處,以失儀為從者所持,視之為景王(景)之蓋。不敢問津,滿懷鄉情,送禮相加,被送上六安(欒)儀,以示人史,以窮而終。* * *大致如此。歷經滄桑,不知這本書是否還健在?六月,猶易。”
上面的記錄雖然是“抄”,但是振振有詞,有時間,有地點,有人物,內容連貫。不僅如此,還有旁證:第壹個旁證是紀昀在《嶽薇草堂筆記》中也有類似的記載;第二,1942年,壹位日本哲學教授由紀同大在北大文學系的壹次讀書報告會上介紹《日本三十六橋本》和《紅樓夢》,其故事情節與前壹段記載的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