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編組分為司令部、大隊和中隊3級。司令部分為水面艦艇司令部和潛艇司令部。水面艦艇司令部統管除航母以外的所有水面艦艇,下轄7~ 9個大隊,各類大隊下轄1~4個中隊。潛艇司令部統管所有潛艇,司令部下轄3~4個潛艇大隊,每個大隊下轄1~ 2個中隊。常規潛艇中隊壹般由4~6艘潛艇編成,核潛艇中隊則由7~10艘潛艇編成。
任務編組編為9個特混編隊:第70、71、72、 73、74、75、76、77、79特混艦隊。另外,第七艦隊也可按需要組成各種特混艦隊:如應急特混艦隊、指揮特混艦隊、海岸支援特混艦隊、後勤支援特混艦隊、潛艇特混艦隊、水面作戰特混艦隊、兩棲特混艦隊等。艦隊下轄特混大隊,特混大隊是為完成特混艦隊規定的局部任務而組成的戰術編隊組織。特混大隊下轄特混中隊,中隊是為完成特混大隊所交付的具體任務而組成的基本戰術分隊,通常由 1~2艘同型艦艇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