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跟妳結婚只是想找個男人結婚罷了.
因為到了該結婚的年齡,怕大齡剩女不找男人嫁了有人說閑話,所以妳只是她的婚姻擋箭牌,還是個免費飯票.
2、也許前任有不能娶她的原因,她自己放不下.
也許她太愛這個前任了,又也許這個"東西"對她來說有某種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壹種回憶,不管這個東西對她有多重要,只能說明壹個真實的問題,"她不愛妳"
她既然為了前任的東西跟妳吵,就證明她的心沒完全給妳,這要看妳是否真愛她?
妳如果真愛她就慢慢溫暖她,包容她給她世上最好的愛,如果不愛她就放手,就像有人說過的那句話,不愛連敷衍都懶的敷衍.
要麽就把她前任的東西都燒掉,愛咋咋地.
我壹個閨蜜就是,她老公手脖處壹直有個紋身,是個"華"字.她知道了那個華字的由來,是她老公前女友的,她就讓老公把那個字洗掉,老公說疼不洗,她們也是大吵幾次,最後我閨蜜在壹次大吵中把她老公手脖狠咬壹口,只接把那個"華"字咬的面目全非,最後她老公把那個字洗掉了,更搞笑的是她老公更愛她了..
保留前任的東西也不壹定是愛前任,保留再多也不壹定壹生就愛壹人.但是做到不愛就放手是最好的尊嚴.
我是憂傷的魚406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