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95後小夥子是壹家公司的司機。因為認為司機這個職位沒有前途,這個95後小夥子劉某某決定在辭職前嘗嘗這些好酒。所以我經常跟著郝經理,劉對郝經理的儲酒地點了如指掌。這個95後的年輕人,可能壹開始並沒有意識到偷酒會觸犯法律。在他的意識裏,他只是想享受壹下,並不認為喝這些酒是違法的。
然而,這個95後的小夥子,最終還是因為自己的愚蠢行為,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當劉開始偷酒時,他喝的是普通的茅臺酒。後來他看到沒人發現,膽子越來越大。他偷的時候喝了三四天。在兩瓶酒和茅臺酒進入他的胃後,劉將空瓶塞進包裹並放回原處。
劉發現偷的沒毛病後,直接拿了壹瓶黃色的羊年茅臺酒到宿舍喝,然後直接把包裝和瓶子扔掉。劉離開公司時,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之後郝經理發現羊年生肖酒不見了,立即報警。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95後年輕人因為不懂法,僥幸鑄成大錯。因為幾瓶酒,他犯了偷竊公共財產罪。不是小虧嗎?很多網友說,這麽多茅臺酒怎麽會被罰1000元?這是因為被害人郝經理無法提供這些酒的購買發票,所以無法鑒定這些酒的真實價值。法院只能對劉處以象征性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