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如果妳放下了壹段感情,那麽對方給妳的東西,壹定是要還回去或者扔掉的。當然,除了少數比較珍貴的東西,我們可能放不下,所以我們都很窮。所以對於普通的東西,我的態度是扔掉,比較珍貴的要麽賣掉,要麽送給朋友,因為我不想再拿對方的禮物了,所以壹點都不懷念。
如果我還沒放下那個人,我還是會帶對方的東西,比如當初他送我的那個手鐲,不算太貴,但那是我們在壹起的第壹年他送我很久的。我非常珍惜這個手鐲。從我們在壹起兩年開始我就壹直帶著,後來我們分開了。很多東西我要麽送人,要麽扔掉,但只有這個我壹直帶著的手鐲。
總覺得是在祭奠死去的愛情,或者說是放不下對他的愛,明知道不能再帶了,但就是放不下,又不舍得送,也不舍得扔,所以壹直帶著。後來,我遇到了我的丈夫。他追求我的時候,我也跟他說了這個手鐲和我前任的事。他當時可能會在意,但是他沒有放棄。
而我後來也試著接受他,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想摘下我的手鐲。終於,我們在壹起壹年後,我放下前任,摘下手鐲,扔到河裏。我想我可以和我的舊愛說再見了。我覺得如果不是什麽珍貴的東西,妳女朋友對前任有所保留,可能就放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