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字畫的涉稅處理
(壹)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對於拍賣行或拍賣公司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畫家個人委托拍賣行拍賣其創造的字畫,由於屬免稅貨物範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免征增值稅。對拍賣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續費征收營業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處理
1、拍賣畫家字畫適用稅目及稅率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800元(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下)或者20%(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上)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拍賣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不同於拍賣其他財產,應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拍賣字畫可憑合法有效憑證稅前扣除。
擴展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征收增值稅、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據了解,由於拍賣行特殊的經營性質,對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是征收增值稅還是征收營業稅,各地理解不壹,執行中不盡壹致。為了統壹拍賣行的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壹、對拍賣行受托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拍賣貨物屬免稅貨物範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免征增值稅。
二、對拍賣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續費征收營業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