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謙的“貓王”,茅臺酒,“王炳謙酒業”可謂茅臺鎮壹根藤上的三個瓜。茅臺鎮能在壹根“藤”上結出三個不壹般的“瓜”,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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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茅臺酒最早的酒廠名字叫“大和燒坊”。這壹信息是從茅臺楊柳灣壹座嘉慶八年(1803)建造的漢字爐上鑄出的捐贈清單上獲得的。事實上,清代茅臺酒相當興盛,道光年間遠銷雲南、貴州、四川、湖南等地。鹹豐年間,因戰亂壹度中斷生產。
清同治元年(1862),茅臺酒專賣店開始在舊址上重建。之後又有三個作坊取名為“焚屋”:“成毅焚屋”由華姓、“華茂”出資;王興資助的“榮和燒房”叫“貓王”;賴星資助的“恒興燒房”叫“賴茅”。
1951和1952年,當地政府通過購買和沒收的方式,將成毅、榮和、恒興三家企業合並為壹家,成立了國有茅臺酒廠。1953,貴州茅臺酒廠正式成立。遊客在參觀位於茅臺酒廠廠區的中國酒文化城時,會關註“國酒源於源頭”的室內風景。
說到國酒茅臺的源頭,就不能不談王炳謙:1915,在舉世聞名的巴拿馬世博會上,榮和少芳的醬香型白酒榮獲金獎。很有意思的是,這枚代表著茅臺酒文化根源和歷史榮耀的獎牌,卻為貓王和華茂所擁有。
參考以上內容?鳳凰網-茅臺創始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