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那時候這個系列的遊戲很好玩,很有意思,每個遊戲都有不同的玩法,裏面的文字就像是血腥的打鬥。玩家可以選擇不同的英雄互相戰鬥,或者組隊壹起戰鬥。打敗最後壹個boss之後,二虎會被清除,可以說是非常有趣,百玩不厭。
用手柄操作壹個非常驚艷的操作,真的很有成就感。當時擁有這個芯片的人真的很出名,可以說是小夥伴中的霸主。每次我有時間,壹定會有很多朋友壹起去他家玩遊戲。還有血族的故事,也是血族系列的遊戲。這很有趣。可以選擇壹個人通關,也可以兩個人壹起通關。擊敗不同的敵人可以贏得壹定數量的金幣,然後去商店購買道具。
但是打到最後,也就是在校園外的時候,我不知道怎麽通關。我非常不安。當時我以為是通關的問題,沒有別的想法。現在想想,真的很有意思,所以血系真的很好玩。只要我有時間,我就會打開它,和朋友們來壹場非常精彩的戰鬥。所以,我很喜歡這個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