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車輛牌照不能出售,即使是以征收的名義。張起淮表示,車輛牌照是為了方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轉讓、出售這些車輛牌照是違法行為,有損政府利益。按照規定,國家機關車輛牌照使用期滿後,應當統壹回收銷毀。它沒有收藏價值,不是壹個集合。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徐錫龍也認為,國家機關車輛牌照是國家機關為單位車輛制作、發放的壹種證件,用於證明車輛的身份,在出入相關區域或執行公務時享有壹定的便利,具有特定性。而不是買賣,買賣雙方都可能觸犯法律,甚至涉嫌犯罪。?
擴展數據傳輸車輛註冊
1,外省市機動車轉入本市,由車托管原車輛檔案到車管所審核;
2.屬於交易的車輛提交交易憑證,屬於本系統的車輛持有上級單位的證明,經核實無誤;
3、已達到使用年限或不足壹年即將達到國家使用年限的汽車,不予辦理過戶手續;
4.外省市出租車或已從事出租經營的車輛不予過戶;
5.經審核符合要求的,按新車牌照辦理手續,初始登記日期按原車管所登記日期記載;
6、轉入車輛申領牌照的程序與本市牌照相同。
查查日報——專車牌照是否可以隨意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