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駕負連帶責任。酒駕是違法行為,但不勸阻也不縱容酒駕最終造成交通事故。它負有連帶責任。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由駕駛人承擔,還有其他人需要對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前提是這些人對事故有過錯情節。如果車主是單位或者雇主,上訴時不需要有過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勸酒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勸酒的法律責任如下:
1,強迫性勸酒,或者在對方醉酒不省人事,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勸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喝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喝酒,誘發疾病;
3.未能安全護送醉酒者。比如,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酒友沒有送他去醫院或送他安全回家;
4.醉酒駕駛未對駕駛人進行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後果的,同飲人除對其飲酒夥伴承擔責任外,還應對遭受事故的另壹方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