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業務印鑒包括業務印鑒(即業務印鑒)、結算印鑒、匯票印鑒、現金收訖印鑒、轉賬印鑒(現壹般改為票據承兌印鑒)、儲蓄印鑒、個人姓名印鑒等。
法定印章的法律效力
法定印章具有鮮明的法律意義,不加蓋或加蓋錯誤印章會導致法律效力的喪失。如《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銀行匯票上出票人的簽名和承兌商業匯票的銀行的簽名,為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簽章為銀行本票專用章及其法律規定。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即銀行在辦理票據時只能加蓋匯票專用章,在辦理本票業務時只能加蓋本票專用章。根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名不符合《比爾·勞》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
也就是說,印錯了會直接導致票據無效,持票人直接喪失票據權利,銀行櫃臺人員可以據此對票據進行退款。
1:(3分)例1:“萬裏”強調空間的遙遠,蘊含著在世界各地漂泊,想回家的苦悶;(2分)為結尾對聯做鋪墊,表達作者的悲傷。(1)
例二:“三年”指出時間漫長,透露出旅途的憂愁和疲憊。(2分)為結尾對聯做鋪墊,表達作者的悲傷。(1)
問題二:(3分)舉例:主要用以喜寫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