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可以歸夫妻雙方所有”的書面約定,則婚後財產歸* * *,因此盜竊珠寶並出售不違法;
2.如果有“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物價部門會對實際價值進行鑒定,按照實際價值定罪處罰。
盜竊罪判決如下:
1.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還贓物或者退賠,有下列情形之壹,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未參與贓物分配或贓物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理解;
(四)其他情節輕微、無害的。
第八條
盜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的財物並獲得原諒,壹般不認為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酌情從寬處理。
第九條
盜竊國家收藏的壹般文物、三級文物、二級以上文物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多件不同等級的國有文物,三件同壹等級的文物可視為壹件更高等級的文物。
盜竊民間收藏的文物的,依照本解釋第四條第壹款第壹項的規定認定盜竊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