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的糧票是我家那些年積攢的。“糧票”對於90後的孩子來說肯定是陌生的,但對於我們這些從計劃經濟時代走過來的人來說,卻是壹段漫長的、五味雜陳的、難以忘懷的經歷。
人們的生活極其艱難。為了解決老百姓的日常衣食住行,防止暴利和投機,國家實行“統購統銷”的政策,票制就是那個時代的產物。當時中國城鎮的壹切商品都是憑票供應的,有糧票、油票、蛋票、肉票、煙酒糖茶票、煤票、布票、棉票、工業票。今天我們來談談食品券
城鎮糧食定量是1955年8月25日國務院頒布實施的。
文件規定:
以雜糧、面粉為主食的地區的重體力勞動者,每月四十至四十九公斤,平均不得超過四十四公斤;輕體力勞動者每月二十九至三十九公斤,平均不得超過三十五公斤。
居民糧食供應證由當地糧食局發放,居民糧食從國家指定的糧店購買。乘坐火車、輪船的旅客,應當在車、船上用餐,並憑專用糧票領取。
繼廣東於1992年4月全面放開糧價後,浙江也於10月65438+1日取消糧票,到1993年底,全國95%以上的市縣完成放開糧價改革,糧油票的作用逐漸消失,成為歷史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