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已經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由於自媒體是壹種新型的互聯網行業,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文字或視頻,這就導致了版權的濫用。編輯用他們的技術吸引流量,可能會導致版權侵權,所以翻譯電影系列成果的人都是謹慎的媒體。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犯罪構成法定刑。這位未經許可從互聯網上傳播外國電影的創始人非法獲利12萬美元。如果情況特別嚴重,根據法律規定,她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罰款。然而,鑒於本案各方均承認犯罪,她被判處三年零六個月監禁。
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壹事件無疑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然而卻引起了人們的思考。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麽?電視劇是人的娛樂之壹,因為它沒有合法合理的途徑,它是從違法犯罪中誕生的。希望有關當局吸取教訓,組織行動,避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侵權其實是壹種不好的商業競爭,最終的原則是竊取別人的成果。舉個例子,就好像妳寫書的時候很努力,出版後靠賣書賺錢。買了書之後,很多黑客把它賣了,這樣的行為對作家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