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為妳解答這個問題。我個人對妳的看法和建議如下。首先,妳描述了前任把妳送給他的禮物都寄回給了妳。妳怎麽想呢?這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別就這麽扔了。嗯,妳的這個描述,首先,妳的前任呢?這種做法不能說不對,也不能說不對,因為在這裏妳認為兩個人其實已經分手了。那些扔出去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妳要不要扔掉都無所謂,就算妳想有用,就留在妳身邊,沒用就扔掉。但是妳的前任呢?他這樣做沒有錯。她覺得這是妳買的,妳有權決定。決定他們是繼續用還是扔掉,於是他把它寄回給妳。在這件事情上,妳們兩個站在不同的立場上,考慮的問題不同,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也不同。因為妳沒有站在和平的角度,所以這件事妳沒有錯。妳的前任居然還給妳了。如果妳覺得有用,可以留著。如果妳覺得沒用,就直接扔了。之後妳也可以把他曾經給妳的東西寄回給他,這樣妳們兩個就徹底分開了,不會再有聯系,也就是常說的最熟悉的陌生人。誰也不欠誰,誰也不應該,這樣兩個人就可以徹底放下這件事了。當然,如果妳不想把他送妳的東西寄回去,他沒給妳,那也沒關系。妳可以自己留著,也可以選擇自己扔掉。但是妳現在要做的,我覺得並不是因為這件事,妳才感到難過或者心情不好。妳現在要做的,就是放下壹切,展望新的未來,去尋找那個真正屬於妳的人。是我個人的回答和建議,妳目前應該考慮的。希望這個回答能解決妳心中的困惑和疑問。最後,祝妳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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