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機動車號牌選擇範圍由“10至1”擴大到“20至1”;舊車過戶或報廢後,原車主在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可以使用原車牌號或申請新的車牌號;使用原機動車超過1年可以保留車牌。
同時提出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為原車過戶或報廢後6個月內。2017年6月20日前調整為原車註冊或註銷的,仍按原規定在6個月內辦理。2017年6月20日之後原車登記或註銷過戶的,可在1年內辦理。
對需要重新使用原車牌的,由群眾主動辦理機動車登記或轉移登記,車管部門根據新政策調整相關業務;廣大群眾在選擇機動車號牌時,要認真閱讀號牌選擇須知,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選擇號牌號碼。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十壹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汙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人民網-北京:機動車號牌1年後可申請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