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印章有三種,姓名章、閑章和收藏鑒賞印。
1、名號章
名號章,又叫姓名印。書畫上用的名號章多為方形,是題款署名用章,名號印的蓋法是落款正下方蓋壹個或壹對。
2、閑章
閑章指鐫刻姓名、齋室、職官、藏書印等以外的印章,專門從事篆刻與書畫的藝術家,壹般都有許多印章。這許多印章,除姓名、字號用章外,其余印章,在印學上都統稱為“閑章”。
3、鑒藏章
鑒藏章是鑒賞收藏者用章。鑒藏章開始在唐朝,宋以後盛行,鑒藏用章,應視字畫之大小,以不損字面與畫面為要。有些鑒藏者為了自己流芳千古,蓋章時往往破壞畫面,這是要註意防止的。
基本分類
印章種類繁多,基本上可分為官印和私印兩類。
官印:官方所用之印章。歷代官印,各有制度,不僅名稱不同,形狀、大小、印文、紐式也有差異。印章由皇家頒發,代表權力,以區別官階和顯示爵秩。官印壹般比私印大,謹嚴穩重,多四方形,有鼻紐。
私印:官印以外印章之統稱。私印體制復雜,可以從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料以及構成形式上分成各種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