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之壹,也是壹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哲學概念,對中國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和”文化基因的現代轉換和創新發展,在壹定意義上成為中國安全感最具影響力的因素。這種影響是長期的、可持續的,從根本上規範了當代中國人的思想和意識,使中國成為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力量和現實支撐。
種族發生
因此,在先秦時期,和諧文化就產生和發展了。壹句話,所謂和諧,就是和諧、安寧、和諧;組合是指結合、融合、合作。就和諧而言,是指在承認“不同”事物的矛盾性和差異性的前提下,將互不相同的事物統壹為壹個相互依存的整體,在不同事物和諧的過程中,吸收各事物的優點而克服其缺點,從而達到最佳的結合,從而促進新事物的產生,推動事物的發展。
在這種和諧精神的指引下,中國文化不斷創新,同時也推動了中國社會的不斷發展。由此可見,和諧文化並不否認矛盾、差異和必要的鬥爭,而是矛盾的對立統壹,只是把矛盾、差異和鬥爭限制在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範圍內,以防止不同事物共存的基礎被過度的矛盾和鬥爭破壞,使事物的發展停滯不前。
這說明和諧文化有兩個基本要素。壹種是客觀認識差異,如陰陽、天人、男女、父子、上下等。,它們互不相同;二是把不同的東西有機地融合在壹起,比如陰陽和諧、天人和諧、五教和諧、五行和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