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楠認為航空公司客服通過自己的渠道獲取了明星們的旅行軌跡信息,並出售以謀取私利。這樣的行為就像出賣別人的信息,肯定是違法的。
如果要從法律和道德層面對此類行為進行細分,主要應註意以下幾點:
1.出售他人信息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刑法第253條之壹對出賣他人信息的行為進行了解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事件中的幾個人也分別被判處拘役和有期徒刑,這樣的法律後果更嚴重。
2.出賣別人的信息也是非常不道德的。
拋開法律層面,單純從社會道德層面來說,泄露他人隱私或信息也是非常不道德的。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間,誰也不想莫名其妙的被別人打擾,所以突然?遭遇?方式會給當事人帶來非常困擾的心理隱患,所以切記不要把自己的私欲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請小心觸犯刑法怎麽賺錢。
從商人價值交換的角度來看,賺錢是每個人都渴望的物質需求,但賺錢的方式我們不得不慎重考慮,違法成本必須包含在內。
刑法裏的錢好賺,但要看妳最後能不能拿到。不要像事件中的幾個人,最後有了前科,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真的很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