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是按壹定的比例運用線條、符號、顏色、文字註記等描繪顯示地球表面的自然地理、行政區域、社會狀況的圖形。隨著科技的進步,地圖的概念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將地圖看成是“反映自然和社會現象的形象、符號模型”,地圖是“空間信息的載體”、“空間信息的傳遞通道”等。
地圖是按照壹定法則,有選擇地以二維(2D)或多維形式(3D)與手段在平面或球面上表示地球(Earth)(或其它星球)若幹現象的圖形或圖像,它具有嚴格的數學基礎、符號系統、文字註記,並能用地圖概括原則,科學地反映出自然和社會經濟現象的分布特征及其相互關系。
擴展資料:
在十七世紀,地圖越來越成為壹個知識的“集合體”,因為繪制精美的地圖往往包含了地理、藝術和歷史的復合知識,像是壹部百科全書。
十七世紀的荷蘭作為世界制圖最高水平的國家繪制了大量精美的航海圖、大幅壁掛圖、區域地圖和世界地圖,完美詮釋了地圖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內涵和無與倫比的美感。由於歐洲古代地圖制作者往往是由學者、藝術家、手工藝人和科學家等這樣的社會群體構成,這使得地圖以多元的面貌出現。
無論是歐洲與中國古代,地圖始終受到社會精英階層的關註,他們既是地圖的使用者、鑒賞與收藏者,同時也參與地圖的繪制。文藝復興時期以及十七世紀時藝術家畫地圖是個普遍現象,壹個著名例子就是達·芬奇繪制地圖。
達·芬奇被收藏至今的幾十幅畫作中,有9幅和地圖直接相關。專家發現,作為壹名藝術家,他畫出來的地圖和專業制圖師的沒有區別,非常精確。
人民網-地圖的歷史,也是人類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