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州為例,《廣州城市軌道交通乘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規定:
廣州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的特定物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物品:
規則三。控制設備:
(壹)管制刀具:匕首、三角刀(含加工用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單(雙刃)刀及其他符合管制刀具認證標準的刀具。
(2)其他器具:警棍、催淚彈、催淚彈槍、電擊槍、眩暈槍、弓、弩、防身噴霧器等。
擴展數據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條例》規定:
第三十五條?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車廂、隧道、站前廣場等設置廣告和商業設施不得影響正常運營、引導、提示、警示等標誌的識別和運營服務、設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不得占用出入口、通道、應急疏散設施和防火間距。?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臺和大廳層不應設置妨礙安全疏散的非運營設施。?
第三十六條?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客運安全檢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