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學習計劃,於每年6月30日前對上壹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履行義務和學習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評估報告,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評定結果作為享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和給予學習補助的主要依據。
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列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義務清單,明確傳承計劃和具體目標任務,並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應當每年向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提交傳承情況報告。
大足石雕非遺項目簡介
大足石雕以當地的砂巖和青石為主,還有貴州、四川等地出產的紫袍玉和漢白玉。雕刻內容主要是佛像、文殊、普賢、各類觀音、羅漢等。,采用平雕、浮雕、圓雕、鏤空雕、凹版雕等多種技法,經過取材、構思、繪圖、泥塑、成型、雕刻、精雕。大足石雕作品精美、生動、高超,被稱為“現代文物”。
大足石雕多次獲得國家級、市級金獎。是獨特的旅遊紀念品、珍貴的工藝收藏品和高檔禮品。遠銷美國、日本、新加坡、韓國、中國、臺灣省、中國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央電視臺、經濟日報、香港文匯報等近百家媒體進行了報道。
大足石雕可作為場館、會所的雕塑,展現地方風雅,點綴室內陳設之美,增添東方文化元素。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和很大的觀賞價值和收藏價值。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