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花費較少的工作不壹定沒有價值;而那些帶來巨大開支的工作,並不壹定有價值。
工作能不能做得更好,取決於人,從人的技能到人的認識水平;另壹方面,更根本的,還取決於統治環境的文明程度。規則能否有效約束和激勵人們的活動,哪種活動能夠得到約束和鼓勵,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壹個社會的面貌。
那些完成的不是特別好,沒有達到設計目標(或者設計本身不達標)的工作,除了消耗能源資源和供應鏈不同環節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還會消耗大量的人力。
最後以壹個不合格的產品成果為終點,浪費掉這些能源資源,原材料配件,人力,實在可惜。
更理想的情況無疑應該是:將這些從人力到原材料、配件等有限而寶貴的資源,分配給更合適的人去進行更合適的行動(從設計到生產,各種活動),最終為世界提供合格甚至全新的產品。
合格的、表現出全新能力的產品和服務,在繼續支持人們進行其他生產活動或支持人們進行給生活帶來幫助的消費中,表現出持續的價值。
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壹方面可能導致後續以其為原料的生產工作不再可靠,最終難以合格;另壹方面,在最終交付給用戶、消費和使用的過程中,也可能給人們的幸福生活帶來各種危害。
作為壹個極端的案例,我們看農村,社會面貌會落後很多;
根本原因在於資源傾向於再生產,更多的資源分配給親戚,而不考慮他們的工作質量和生產率的落後規則。
把這樣壹個規則推廣到行業的活動中,自然會導致人們在市場上很難對(不熟悉的)他人負責,從安全監管到包括施工在內的各種生產活動,從而使壹切工作變得不可靠;
這樣,意外時有發生,就不會再讓我們覺得大驚小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