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的張女士常年在外地工作定居,2007年的時候將80萬元存款匯入家中。分別交給了母親,大哥和二哥來進行保管,56歲的張女士計劃退休了,於是回到長沙向家人要回去當年的這筆存款,但二哥卻拒絕承認拿到過這個錢。
張女士介紹,90年代末她只身壹人到外地工作,由於多年都是單身壹人生活,2007年時她便將80萬元存款寄回家中由三位家人保管,大哥20萬,母親和二哥30萬。
如今張女士已經56歲了,仍然壹個人生活,她計劃退休回到長沙養老,並準備向親人要回當年的存款。很快大哥和母親都將存款歸還,但到了二哥這卻遇到了麻煩。二哥表示如果張女士再跟他提錢的事情,他會打張女士。
二哥的態度讓張女士始料未及,張女士表示在2007年時,30萬元並不是壹筆小數目,這十多年來就算存在銀行利息都不菲。但二哥卻不願歸還本金,讓她十分的難過,張女士表示如果二哥過得不好的話,她做妹妹的送給妳也沒有關系,但是二哥壹個月有5000多塊退休金。
張女士的母親證實,張女士當年確實向家中匯了壹筆80萬的款項,寄給大哥20萬,給二哥30萬,剩下的30萬在她這裏。
張女士的二哥曾因工傷導致半身癱瘓而落下殘疾,多年來行動不便,但大哥和三妹都在外地工作定居對自己缺少有照顧,多年來母親家中的大事小事都是他在忙前忙後,對此他頗為不滿。因此他認為妹妹無權再來向家裏索要錢財款項。
通過張女士和家人們證實,這筆款項為寄存款而非贈予款,張女士若堅持討要,可以通過調取轉賬記錄的方式來取證維權的。不過為了避免激化矛盾,張女士決定放棄索要這筆款項,消除親人間的隔閡,以便於恢復昔日的家庭和睦,壹家人的經濟糾紛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