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法說:佛陀最初制定戒律,是為了“使弟子累,所以不久就住在佛法裏。”。如果佛陀認為他的弟子做了錯事,佛陀會將此定為法律。稱之為:“遵紀守法,遵紀守法。”佛教七戒:“壹切惡事應避,壹切善人應追,自凈即壹切佛法。”。壹開始,僧團成立時並沒有具體的戒律。很多年後,佛教發展壯大,很多信徒變得懶惰甚至貪婪。於是佛陀規定了戒律,要求佛教徒遵守教義。“戒”是指佛教徒在日常生活中應當遵守的規則和行為規範,音譯為“屍羅”,意譯為“行為壹致”,分為“行為”、“習慣”、“道德”。音譯“Pinaye”、“Binaye”,或者“Bini,Bini”等等。它意味著“征服”、“摧毀”、“離開銀行”和“良好的治理”。按照佛教的說法,“戒”和“法”在內容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在不同的場合會有壹些細微的差別。壹般來說,所謂“法”是指整體,“戒”是指具體的規則;另外,“法”主要是為出家的僧尼制定的,在家修行的居士只持有特定的“戒律”。但實際上,“經”和“法”經常壹起使用,俗稱“紀”。
“戒”是佛教教義中最重要的內容之壹,也是佛教徒安身立命、修行解脫的基礎。佛教把禁欲作為“三學”體系之壹,與定、慧兩種學習方法並列。三藏佛經中也有專門的法條集。佛教戒律的特點是“不作惡”,修行者要用戒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磨礪自己的身心。這是擺脫煩惱,實現解脫的基本要求。每個皈依佛教的人都應該受戒修行。
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人可以通過佛教的修行來達到從無止境的欲望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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