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杯發現於1990。當時有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了壹些瓷器,但沒有上報,賣掉了。警方調查後,將此事告知了相關部門。聽到這些後,考古學家去了現場,並繼續在發現瓷器的地方向下挖掘。當考古學家在地下挖了壹米多的時候,土裏出現了壹個閃閃發光的小東西。經過考古學家半個多小時的清理,這個水晶杯終於出現在人們面前。
我以為是盜墓賊的惡作劇,經專家考證,真的是文物。當時的專家蘇不禁連連感嘆“這是國寶”。
它制作於大約公元前475年到221年前。杯子的高度為15.4 cm,口徑為7.8 cm,底徑為5.4 cm,與人們日常飲用的玻璃杯十分相似。據考古研究,我們的祖先使用水晶的歷史可以追溯到60萬年前的北京人時期,周口店遺址出土了大量的水晶制品。到了春秋時期,水晶制品的技術已經發展起來,比如出土的十二生肖制品,做工非常細致。這足以證明古人的智慧,真的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