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虎是合法的自衛武器。
指虎不屬於管制器具,公民可以合法擁有它用作防身。但值得註意的是,指虎雖然不屬於管制器具,卻屬於某些場所的違禁品,比如地鐵出行時,指虎是不允許攜帶的。指虎,也稱鐵拳頭、拳扣、鐵四指、手扣、手撐、鐵蓮花等,在潮汕地方俗稱“錫梅”。指虎可以用來自衛,但是如果攻擊到別人了,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的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將會處以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場所或者公***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罰款。
壹般情況下,指虎是不能過安檢的,如果妳的指虎很小巧,且攻擊性不強,那麽有壹定幾率是可以過安檢的。
指虎的由來
指虎是壹種古老的武器,在世界各地已經使用了數百年,較為公認的說法是指虎起源於美國,據說早在美國南北戰爭時期就有士兵在戰鬥中使用指虎了。指虎壹般由金屬,塑料或碳纖維制成,指虎的設計是把整個拳頭的力量集中於壹點上,從而增加格鬥的攻擊力。
而類似這種套在手上或者是指關節上的兵器其實在古代就有了,例如印度的虎爪、日本的手甲鉤,這類的武器最大的特點就是便於攜帶和隱藏。在早期美國警察就已經裝備了這種武器,後來美國軍方還在指虎上加裝了刀片,便與士兵在戰壕裏近身格鬥之用。
以上內容參考:律圖-《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