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象屬於國家壹級保護動物。販賣象牙涉嫌觸犯了刑法第341條,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象牙收藏有證才合法。由於象牙制品涉及國際動物保護條約,在交易時會有許多禁忌。媒體中也常有關於象牙制品走私的涉案報道,以至於許多藏家對於象牙制品不敢出手購買,其實這大可不必。每壹件藏品都會有壹個經過國家相關單位審核的“象牙收藏證”,被譽為象牙的“身份證”,只要象牙及象牙藝術品有了國家頒發的“身份證”,就能合法收藏和正常交易流通。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四十壹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壹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