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收藏的是含有火藥和子彈頭的子彈,則是違法的。
對於子彈殼而言,要看子彈殼來源是否正規,本身子彈殼不含彈頭和火藥,不屬於違禁品。過去子彈殼都是用黃銅制造。目前大多數采用鋼質合金材料,有些小型槍械如手槍類仍用銅。銅的延展性好,便於制造時拉伸成型,而且有壹定的強度,所以是制造彈殼的首選。但壹些缺乏銅資源但又要大量軍隊的國家就用其他材料來代替,比如價格較為便宜的鋼或者鋼合金。
射擊過的彈殼經過回收利用,表面防銹防氧化處理再通過設計構造、焊接膠結、噴漆包裝等壹系列流程之後,就成為了壹件件造型新穎獨特的彈殼工藝品。國內的壹些生產廠家采用先進的絕氧及噴漆技術解決了彈殼易氧化生銹的問題,使其珍藏幾十年也不會氧化褪色。彈殼工藝品除了能作為饋贈禮品、居家擺件及兒童玩具之外,還有很強的軍旅紀念意義 。子彈殼工藝品壹般采用手槍、步槍、機關槍、沖鋒槍、高射機槍等彈殼為原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